一三三 十七世紀的防暴警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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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世名聲赫赫的城管大隊就這樣成立了,對於那些錢前來看熱鬧的海南官紳們來說,這似乎僅僅是短毛們搞的又一出活鬧劇。最初時他們並沒有把這個由退伍老兵和瘸腿漢們組成的小團體放在心上,等他們發現所謂“綜合執法”竟然是幾乎涵蓋了一切公權力時,城管大隊的勢力在整個南中國已經是無孔不入了,甚至於出現了那句著名的順口溜:
“北有錦衣衛,南有城管隊!”
不過在這時候,剛剛建立起來的城管大隊卻還只是一支連正規武器都沒有的“準”軍事力量。因為這邊對他們的忠誠度還不怎麼放心,特別是龐雨---看多了那本《崗村寧次回憶錄》的後遺症就是:總擔心這些人中間可能會出現白天干城管,晚上換身皮就出來搞破壞的武工隊。因此最初配發給他們的武器只是木棍子,連開了鋒的刀劍長矛都不敢給。
“反正這些人主要對內,用來驅趕嚇唬老百姓而已,殺傷性太強的武器本就不合適他們,打出了人命反而麻煩。”
----老解等人開頭時對這個組織也並沒抱太多要求。很大程度上,成立這個團體的最初目地只是為了容留那些無處可去的老兵,免得他們四散出去為禍鄉里。因此儘管在武器庫中還有不少繳獲的明軍繡春刀,紅纓槍之類冷兵器,卻一樣不給,連弓箭都沒有。
至於火槍那就更不用提了---實際上臨高那邊最近也在大擴軍。兵工廠日夜不停加班生產,卻連正規軍的需要都難以滿足,這邊就算打報告申請也不可能顧得上。
不過在護具上,倒是充分體現出了現代人的防護意識----這主要是敖薩揚地建議。因為解席太忙沒空。林峰龐雨各自要負責商政事務,張申嶽吳季除了伺候那門青銅炮外。還要負責整理繳獲到的所有明軍技術兵器,看看其中有沒有還能利用的----那可真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大明王朝的火器意識很強,但始終沒找準發展方向,光官方武器目錄上地火藥兵器就有上百種。管用的卻不多。張申嶽以前大學本科學地還是機械,很多圖樣愣是看不懂。和吳季兩人帶了幾個小學徒整天都不露面,當然顧不上管其它事情。
剩下胡凱和徐磊這兩小夥子又都太不成熟……最後只好商定讓臺灣仔成為這支城管大隊的首任長官。敖薩揚本人倒是挺感興趣的,興致勃勃接下了任務,並且提出許多看法建議。
在武器上要嚴格控制,護具方面則相對寬鬆些。敖薩揚乾脆按後世防暴警察的標準來配備護具。當然在技術上簡陋許多,不過南方地區有個優越條件----本地地藤條產業比較發達,各類藤具的編織技術非常成熟。於是他們大量訂做了一批藤製品。
----用老藤條編織成的護胸甲和護襠裙,內部還襯有皮革,從上到下,包括小腿上都有護脛甲片,一整套全的。頭盔則是類似於後世的藤編安全帽,臉部還可以放下護簾遮擋。穿起來整個一藤甲兵。再加上開有觀察小孔的方木盾牌;一頭粗一頭細。長短類似棒球棍,可以懸掛在手腕上地大頭短棒……十七世紀版本的防暴警察就初見雛形了。
這些藤製護甲在真正的戰場上用處不大。碰到火槍子彈更是純屬擺設。所以不用擔心本地部隊利用它們造反。但用來抵擋街頭地痞的石塊,暴怒農民的糞叉。或是黑攤小販的尖刀……這些東西倒是綽綽有餘了。而且比起傳統甲冑,這東西還足夠輕巧,隊員就算穿上全套照樣能奔跑如飛,基本不影響速度,正適合用來對內鎮暴。
唯一地缺點是比較怕火---諸葛亮火燒藤甲兵地故事人人知道。不過勞動人民地智慧確實非同尋常。那些實際使用者們很快用一個最簡便地辦法解決了這一難題----他們每次在實戰時都往藤甲片外面塗上厚厚一層爛泥巴。雖然很髒。但確實能防火。至少普通火把火箭之類點不著。即使當真燒起來了。前後兩片護甲也只是用插銷連線。拔掉就能脫下。對使用者本身不會構成威脅---只要他保持足夠地冷靜。
“東西真是不錯。就是這個價錢……”
地頭蛇小軍官王辛芝被任命為城管大隊地副隊長。當他第一次看見短毛大爺們為他們準備地這套護甲樣品時。原先因為不能裝備利刃而有些鬱悶地心情立即變得開朗起來。作為一名打架經驗無比豐富地鄉下流氓。他一眼就看出。如果穿著這套裝備出去打架……或者哪怕是打仗。只要不是碰上短毛大爺那種變態地火器。就絕對是佔盡優勢地。
只是隨著樣品地送達。報價單也被同時送來了----就這麼一套藤甲。連同替換地備用甲片。頭盔。護手護脛等。全身加起來要十多吊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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