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夜奔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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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婦人身上穿的是一件素色寧綢旗袍,頭上插著鳳尾簪,手上戴著幾枚戒指,打扮上還是比較光鮮。其人相貌固然是極美,但比相貌更重要的,則是舉手投足間,那種成熟雍容的氣質。比起那些大家閨秀,怕是半點也不遜色,更有幾分江南水鄉女子的溫婉氣質。
沈金英被叫來時,只當是十格格又要來聽她的琵琶並沒多想,等到坐定之後,見十格格身邊多個男人,臉色就有點不自然。忙問道:“這位是?”
完顏毓卿一笑“他是袁慰亭身邊的戈什哈,這次,就是來接你回去的。”
話音剛落,沈金英愣了一愣,打量了幾眼趙冠侯,忽然將手中的琵琶一丟,一手手帕擋臉,起身就走。
“我不回去!我不要見他!他這個負心之人,當初說要八抬大轎,抬我進門,現在卻打發個戈什哈就來接我,這算什麼?難道要我進府之後,去給他的大婦敬茶,以後聽她管束麼?休想。我現在這樣很好,不勞他掛念,就跟他說一句,沈金英死了!讓他以後別來煩我。”
完顏毓卿撲哧一笑“金英姑娘,你這話說的可是真?你要是真對袁慰亭死了心,我就幫你找個人嫁了如何?以你的姿色,隨便找個富商,都可以嫁的掉。再說惦記你的人,也是不少,都被我擋下來了。你也知道,擋住這些人,我也很辛苦,你要是對袁慰亭不在掛懷,那些人我可就不擋了。”
京師居,大不易。京城的挑費,遠比外省為高。沈金英並沒有很多收入來源,離開十格格的賙濟,怕是寸步難行。更重要的是,像她這麼個美婦,又沒有男人,就如同一塊羊肉無人看管,不知道多少人想去咬一口。要不是十格格的面子關照,以及楊翠玉日常的照拂,她怕是早被誰霸了去。十格格於她而言,確實是得罪不起的靠山。
她既能做花魁,自然不是笨伯,聽十格格一說,也覺自己有些冒失,連忙重新入坐,但依舊用手帕擦著眼淚
“十爺,對不住,是金英冒失了。我……我是不想嫁。嫁人沒意思,還不如這樣自己一個人生活的有趣。這位戈什哈,請你回去面稟你們大人,就說沒找到我好了。”
她本也是八大胡同的前輩,腦子絕對夠用,此時也明白過來。若是普通一個戈什哈,哪有資格和十格格並坐,此時早就該跪著回話。再看兩人眉目傳情,多半是有什麼私情在,這可萬不敢得罪,也不敢拿架子。
完顏毓卿搖搖頭“沈姑娘,話不是這麼說的。我當初救你時,就答應過你,一定要你風光的嫁入袁家。這話,現在也算數。你且跟他回去,但是不急著進袁府,若是袁慰亭肯八抬大轎的來抬你,自然什麼都好。若是他不肯,你就回京師來住,依舊像現在這樣過活,不是很好麼?總好過現在這樣,你在這當寡婦,他那邊還可以說不知道你的下落作為推辭,白白讓你一個人受苦。”
趙冠侯取了銀票來到沈金英面前,將銀票向前一遞“這裡有庫平四千兩,乃是為夫人籌備寓所,購買首飾頭面之用。若是有不足之數,在下另行報效。”
沈金英打量了他幾眼,心內也不得不承認,這果然是個俊美后生,像是十格格這種衣食無憂的貴女,挑男人自然在意的是相貌年紀而不是看他的家室前途。這兩人,倒也算合適。這麼大筆的數字,就算她當年極當紅時,而很少見到,一下子扔過來,要不是知道他是袁慰亭的戈什哈,就當是他對自己有什麼企圖了。
饒是如此,這麼大一筆錢,她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做了個要走的態勢,又被人攔住,一時卻不知該如何是好。楊翠玉此時湊到她耳邊小聲嘀咕了幾句,沈金英看看趙冠侯,又看看十格格,臉上表情幾變,終究還是收住了哭聲。
“原來是這麼回事。我就說麼,要是袁慰亭那個負心人來接我,我是決計不肯回去的,可若是為了十格格幫忙,奴婢義不容辭。當初若無有十格格幫助,我不知被髮賣到哪,亦不知是個什麼下場。這幾年,也沒少讓十格格貼補,金英是個知恩圖報的人,這份恩情我一定要報答。我就先跟趙公子回津門,總要在他面前,把趙公子保下來再說。這錢,我卻不能要,我這幾年已經花了十格格很多錢,怎麼能收這麼多。”
趙冠侯一笑“這算不了什麼,夫人與大人分別數年,久別重逢,總該換一身像樣的衣服,添幾件首飾。這些地方,處處都要用錢,夫人只管收著就好。”
“是啊,拿著吧。”金十在桌子上一拍“這是冠侯的一點心意,金英只管收下就好。我在京城,他在津門,遇到什麼事,還要你多多照應著。這筆錢,就當是我送你的心意,若是不夠使,將來
《督軍府的替身丫鬟男主是誰扮演的》 第一百章 夜奔(第1/3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