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賣歌?還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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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讓你們見笑了……”公司一樓的咖啡廳內,卓蘭一邊攪動著她面前的咖啡杯,一邊笑著說道,而對面的杜詠思和鄭文哲則感覺有些莫名其妙。
說實話,現在這二人還沒有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呢,鄭文哲和杜詠思這絕對算是遭了無妄之災了,他們今天只是過來來賣歌的,怎麼就莫名其妙的就被說了一通,然後好象還成為了某件事情的導火索。
“蘭姐,有什麼可以和我們說的嗎?”想了一下,還是更熟悉一些的杜詠思先開口問道。
她說話很有技巧,因為她問的就是有什麼可以和他們說的,而不是有什麼事和他們說。
這個主動權就在卓蘭這裡,卓蘭想要說,那就說,不想要說,那他們就當不知道。
卓蘭自然也聽明白了杜詠思的話,然後輕笑了一下。
“你啊,真的是被你爸教傻了,沒有一丁點你這個年紀該有的衝動,總是這麼小心翼翼的,你活的不累啊。”看著杜詠思,卓蘭笑著說了起來,然後深吸了一口氣,她知道在前的這倆人應該信的過,而她也確實是需要一個傾訴的物件。
“我可能要離婚了。”聳了聳肩,卓蘭輕聲的說道,而這句話一出,杜詠思和鄭文哲都蒙了。
“我的那位出去玩,被媒體抓到了,可能是我太過於忙事業,所以冷落了他,他也是需要有人陪的,不過犯了錯,我們都要學會去承擔,所以我在昨天晚上通知了律師,清算我們之間的婚姻。”聽到了卓蘭的話,這邊的二人都很知趣的開始喝咖啡,這個話題不好攙和。
“而這位馮磊,馮老師,對我一直都有一些那樣的情愫,在他聽說我要離婚之後,昨天便過來找我,希望可以和我在一起,我拒絕了他,這個傢伙是一個小心眼的人,你們今天來只是其中的導火線罷了,不用在意的。”看著兩個孩子沒有接話,卓蘭繼續笑著說道,就像是杜詠思所說的那樣,她其實也只是需要找一個人來傾訴一下罷了,她並不需要有什麼人來給她提意見,因為對於她來講,別人的意見,永遠沒有她自己的重要。
“那這張專輯……”聽到卓蘭講完了,杜詠思也知道這件事不怪她們,但還有些擔心的問道。
“沒事,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如果真的沒有好的歌,那就往後推,反正我又不差錢,餓不死我。”自嘲的笑了一下,卓蘭這話到是不假。
“好了,我們來談一下那首刀馬旦的問題吧,我這裡有兩種合作模式,其一,我出15萬買斷這首歌的版權,也就是說這首歌以後就是我的了,你只有署名權,沒有權力再賣這首歌了。”卓蘭很輕鬆的轉移了話題,看著鄭文哲認真的說道。
聽到她的話,鄭文哲也考慮了一下,十五萬,不錯了,他其實並不在意一首歌的版權什麼的。
在來之前,杜詠思給鄭文哲科普過,一般的新人賣歌,不管質量如何,最高價也就是八萬。
而卓蘭因為是和鄭文哲一個公司的,再加上這首歌的質量確實是好,所以出價十萬以上也是有可能的,現在十五萬,幾乎是一倍的新人價格了,鄭文哲還真是有些心動。
但因為還有一種合作模式,所以鄭文哲也想要再聽一聽。
“其二,就是我給你五萬,你享受這首歌百份之1.2的版權分成,同時你以後也可以從我這裡授權讓別人去唱,不過必需得我同意才行。”看著鄭文哲不說話,卓蘭便繼續說道。
“版權公成?蘭姐,你這……有點冒險了吧。”聽到卓蘭竟然願意版權分成,杜詠思也嚇了一跳,不禁有些小聲的說道。
“這沒有什麼,歌曲的質量確實是好,要不然的話,我也不可能會同意。”聽到杜詠思的話,卓蘭笑著說了起來。
而看著鄭文哲那疑惑的目光,杜詠思也給鄭文哲科普了一下什麼叫做版權分成。
版權分成,也就是說所有和這首歌有關係的營利專案,都有鄭文哲一部份的錢。
比如說一張專輯十塊錢一盤,賣了一千萬盤,就是一億,渠道,交稅,公司抽成等等一系列下來,比如說賺了五百萬,這專輯有十首歌,那就除十,五十萬裡面,有1.2%是鄭文哲的。
雖然這才六千塊錢,但要知道這只是小頭,KtV那邊的版權交完了錢,也有他的1.2%。
在這個世界網上聽歌也是要花錢的,2毛,這裡面也有他1.2%。
比如說卓蘭要是開演唱會的話,那裡面要是演唱的這首歌,也有1.2%是鄭文哲的。
可以說用不了兩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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