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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怎能想到呢?時至今日,我們的確越來越聰明,我們的知識面的確越來越寬廣,我們想一個問題常可以想到海闊天空,但不幸的是,思路無論擴充套件到多遠,它往往只是從自己出發的。
而若不能想及他人,再遼遠再輝煌的思路都是狹窄的。
勝似老鴇
陳魯民(鄭州)
河北省邯鄲縣公安局代鄉派出所副所長孔慶金,雖說著警服、佩警銜、戴警帽,道貌岸然,可我咋看咋像個開妓院的老鴇。
這不是“人身汙辱”,我有報紙為證:《人民日報》1998年9月3日載,孔慶金為了搞“創收”,與妓女串通一氣,給妓女付房租、配呼機、送禮物、發獎金,並趁機將罰沒嫖客的部分錢款裝入自己腰包。而舊社會的老鴇,也無非是給妓女提供吃穿住生活條件,收取部分嫖金而已。相比較起來,孔慶金基本上也在幹著同樣的“工作”,而且比老鴇考慮的還要周到些,說孔慶金“不是老鴇,勝似老鴇”可有什麼委屈嗎?
不過,孔慶金與舊時老鴇也有不同之處。老鴇開妓院,或曰“桂香院”,或稱“恰紅樓”,幹什麼吆喝什麼,行當雖齷齪,行事倒也“磊落”;孔慶金身為派出所副所長,本該“保一方平安”,卻偷偷幹著妓院老鴇的勾當,掛羊頭賣狗肉,那就是下流再加無恥。老鴇開妓院,明碼標價,“公平交易”,一手交錢,一手“賣肉”;孔慶金卻是利用妓女敲詐欺騙,大搞陰謀詭計。倘用妓院的“行規行德”來衡量,孔慶金實在連老鴇都不如。
然而,不知是心有靈犀,還是相互借鑑,抑或“經驗”推廣,與孔慶金所見所為“略同”的“大蓋帽”,並不罕見。安徽鳳陽縣公安局西泉派出所所長林志榮,也善於利用妓女做文章,對妓女頻頻進行精神鼓勵:你們幹,沒有事。派出所“創收”有道,妓女密切配合,兩年下來,僅透過抓嫖就收入70多萬元。而黑龍江省呼蘭縣許堡派出所來得更乾脆,他們不僅不養妓女,連抓嫖也覺得太麻煩,來錢太慢,便以“書黃”為名,把38歲的女教師劉桂文抓來刑訊逼供,劉桂文實在招架不住了,只好在派出所寫的嫖客名單上胡亂認下幾十個人,派出所馬上出去,按圖索驥,每人罰款5000元,僅此一舉,就“創收”達15。7萬元。
利用“抓嫖”“書黃”來“創收”,只是時下眾多“創收”高招之一。眼下一些執法部門“創收”招數雖多,但萬變不離其宗,無非是靠權吃權,靠法吃法,這創收,就如同潘多拉的魔盒,一旦開啟,妖魔鬼怪紛紛出籠,就再也難以收回來。這不僅褻瀆了神聖法律,也腐蝕掉了一批執法人員。
羅蘭夫人有句名言:自由,多少惡事假汝而行。若改成“創收,多少惡事假汝而行”,也是十分貼切的。
別為他們喊窮
孫承(山東益都)
一家報紙1998年8月21日《災區孩子上學難亟待解決》一文,報道了湖北省監利縣三洲鎮一姚姓人家三個子女分別考上大學、中專及高中,因家庭困難,交學費成了問題。還是這家報紙1998年9月7日第8版在《陳鳳上大學》通欄大標題下,文字加照片報道了湖北省公安縣高考錄取生陳鳳,在社會各界幫助下,解決了上學的困難,按期到校。陳鳳姐弟三人,她的一個弟弟、一個妹妹,“也在等學費”。8月24日新聞聯播還曾予報道。
以上兩個家,都是三個子女。
未見於報端的,三個子女家庭在上述地區還有多少?我想肯定不止這兩家。
據本人瞭解,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從1980年起即實行“一對夫婦一個孩”,特殊情況可以生兩胎,但沒有生三胎的規定。據此,以上兩家均有超生嫌疑,這兩家的困難,除水災外,多子女也是造成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只是“洪災使她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報道中語)。
計劃生育是我們的一項基本國策,新聞媒體在宣傳報道中不要忘了這一前提,即使在洪災面前,也還是不應以多子女家庭困難為典型,應該宣傳報道的是:提倡一孩化,在自然災害來臨的時候,也是一孩家庭抗災能力強;多子女不光榮,子女多困難多,遇上自然災害時困難更多。群眾轉變觀念,計劃生育才能搞好。不要再為多子女家庭喊“窮”了。
名人的謊言
幹志芳(浙江紹興)
我是個對廣告比較麻木的人,潘長江拿著一隻鞋在本地電視上手舞足蹈了幾個月,我還不太清楚這到底是吹鞋還是吹鞋墊。
潘長江說:“穿上“比你高”,長得比我高!此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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