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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偶遇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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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風看著喧鬧的庭院,也是露出了微笑。 雖然吧,農村生活也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但卻也是很多人心裡的白月光了。 酒過三巡,小孩子便都吃飽下桌了。 滿院子溜達起來。 十分的熱鬧。 徐清風找了個僻靜的角落,跟大憨二憨兩人聊天。 大憨二憨其實有點社恐。 當然,這年頭還沒有社恐這個詞。 但徐清風看得出來一些。 對於太熱鬧的環境,他們其實是有些慌張的。 所以,他們更喜歡去山裡打獵,而不是去黑市賣魚。 做生意也不適合他們。 徐清風跟他們聊了會,看到徐郎中吃飽了,便讓他們帶著徐郎中回去休息了。 大憨二憨如蒙大赦。 鹿車離去,徐清風又跑去跟軍子划拳。 吃飯前,徐清風給軍子放了天假。 反正他哥哥嫂嫂都回孃家了,明天不擺攤也沒啥。 聽到明天不用去林場賣魚,所以軍子今天晚上也是敞開了喝。 “老大,你太有能耐了,這些黃羊,要不是你,能抓住一百隻都算是燒高香了。”軍子開口道。 這可不是他誇大其詞。 而是黃羊的速度太快了。 他們推進的速度,完全趕不上黃羊逃竄的速度,加上這些黃羊又是有意思的留下了一些羊來斷後,想要抓住更多的難度不小。 也就是徐清風設計炸塌了山谷的一截,這才有這麼大的收穫。 “行了,別喝了,喝酒這玩意,適量就好,喝多了傷身。”徐清風跟軍子又喝了一杯,便讓軍子不要再喝了。 軍子點了點頭。 他喝酒,除了徐清風勸,別人勸都不好使。 第二天,徐家所有人都休息一天。 徐和平本來想去外村收山貨的,但被徐清風給攔住了。 “爸,勞逸結合,你每天往外跑,也不知道在家裡陪陪我媽。”徐清風開口道。 何春花在旁邊白了兒子一眼:“我才不要他陪。” 徐和平嘿嘿一笑。 徐清風詢問他們要不要去林場或者縣城轉一圈。 兩人都拒絕了。 徐清風在家裡待不住,看到他們不出門,於是獨自去縣城,打算找一個金店,給他媽打一些金首飾。 什麼金手鐲啊,金項鍊,金戒指什麼的。 這個年代,結婚還不流行什麼三金。 因為大部分人都買不起。 何春花跟徐和平結婚的時候,是50年代,比80年代還要更簡單。 幾斤豬肉,兩瓶酒,一床大紅色的被子就娶了回來。 沒有彩禮,也沒有嫁妝,只是雙方的家人在一起吃了一頓飯,請左鄰右舍吃了一些奶糖就算是成了。 只要是情投意合,看對眼了。 那就成了。 父母的愛情是十分純粹的。 也是徐清風最羨慕的。 雖然吧,他們偶爾也拌嘴,吵幾句。 但上下牙齒還磕碰呢,完全不吵架不可能。 拌幾句嘴,不記仇都沒啥。 徐清風蹬著腳踏車,朝著縣城而去。 沒想到半路碰到了一個熟人,李秋雨。 班車壞在了半路,打不著火,一群人都在路邊推車。 徐清風於是停下了腳踏車,過去搭了把手。 但還是沒有用。 “還是沒有辦法,那隻能等縣裡修車的人過來修了。”司機無奈的對大傢伙說道。 說完,把大家的車票都給退了。 願意等的繼續等,不願意等的人可以腿著去。 反正這年頭的人,一雙腿走天下。 鄉下去縣城,腿著去的情況很普遍。 李秋雨當然是有順風車坐了,她覺得自己還是很幸運的。 坐在腳踏車後座的她,嘴角不由莞爾。 “秋雨,你去縣城有事嗎?”徐清風好奇的問道。 “是啊,市場還有一些檔案批覆下來了,我得去拿,幸虧遇到了你,不然我今天都要走路去縣城了。”李秋雨感慨道。 “林場的車子,約莫兩個小時一班,你也可以等下一班車子。”徐清風開口道。 要是實在不願意走路的話,也只有這種情況了。 但是呢,因為是半路上車,所以沒有座位是很正常的,有可能還會很擠。 當然沒有坐腳踏車來的舒服了。 “對了,上次的藥材我已經準備好了,明天我去林場,給你。”徐清風想起了什麼,對李秋雨說道。 李秋雨嗯了一聲。 徐清風想起這短時間跟李秋雨的相處,也是有些怦然心動。 八十年代,還是有很多好女孩的。 不過他們都沒啥感情經驗,所以都是很朦朧的相處。 知道彼此有好感,卻不知道如何更進一步。 ... 聊了幾句之後,便啞火了。 半晌後,兩人幾乎是同時說出了一句話。 “要不我請你去看電影吧。” “要不我們去看電影吧。” 說完了之後,兩人都笑了。 好傢伙,這默契的不像話啊。 “行啊。”徐清風腳踏車蹬的更加賣力了。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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