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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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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十三沒有心情賞菊喝酒,他正匆匆駕著馬車趕往怒石鎮。

尉十三是一個風度翩翩的美少年,臉龐清秀白皙,紅唇明眸,微笑的時候還會露出兩個酒窩,雖然眉宇之間尚帶一絲稚嫩,但漆黑的眼珠卻透著咄咄逼人的英氣。

對於他而言,今天註定是一個不同尋常的日子。

他不辭辛苦,冒著酷熱一路狂奔,只為了一個目的。

搶劫一家錢莊。

——千鬥鑫。江北首富金無稽在怒石鎮剛剛開張的第三十六家分號。

這個主意聽上去很是瘋狂與荒謬。以江湖人的觀點來看,根本就是喪心病狂。先不說這間分號僱傭的保鏢是關東第一快劍——廖鷹,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致命劍手。

更重要的一點,千鬥鑫是斐名天下的老字號,九代經營,歷經一百八十餘年的歲月洗禮,在江湖上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

千鬥鑫是公認的道義號,票號建立伊始就立有一條奇怪規矩,凡是潦倒落難的江湖義士,只須留下名號,立下一張字據,就可以借支一筆銀子。

道上混的,又有誰敢保證自己一生無虞?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從千鬥鑫借過錢的人,渡過難關後大多會連本帶利的還回來。欠著千鬥鑫人情債的俠士不計其數。若是真有人想去惹麻煩,估計很快就要倒大黴。一旦成為武林公敵,絕對沒有好下場。

千鬥鑫彷佛就是扶危濟困的道義。是以,百餘年來,一直沒有人甘冒江湖之大不韙而去造次。

(二)

“凡事都有第一次。”

“即便是搶劫錢莊,也務必乾淨利索,毫不留情。”

尉十三在心裡反覆告誡自己,只須拔出青爵劍,以驚世駭俗劍法震懾店中人,從容不迫取走一萬兩黃金,兵不血刃,即可大功告成。

他堅信這種方式直截了當,簡單而有效。

他身上流淌著倔犟與執著的熱血。凡是認定的事情,絕對不容更改,就算赴湯蹈火也在所不惜。

他在岔路口的樟樹下勒住馬車,遠遠地看著鎮子的輪廓。雖然不希望被任何事情耽誤行程,此時他卻不得不稍事休息,讓拉車的馬歇息腳力,緩解疲乏,否則它們隨時都會倒斃在路上。

一隻秋蟬從遠處飛來,發了瘋似的撞向樹幹。

‘啪嗒’,落到尉十三腳尖前,他彎下腰用兩根手指捏住,任憑佈滿黑色紋路的翅膀極力振動。

他深深吸了口氣,鬆開手指,任秋蟬笨拙著飛向茂密的枝椏。

‘嗆’,他忽然拔劍,青爵劍在陽光裡劃出一抹青泓,清湛的耀眼。

秋蟬落地,再也無法飛起,兩片透明的蟬翼在空中翩翩起舞,隨風飄的遠了。

尉十三對這一劍很滿意,無論拔劍還是出劍,一切都似行雲流水,羚羊掛角,不著痕跡。

此時的風,徐徐掠過髮際,也拂過劍刃。

‘錚——’劍身輕微的嗡鳴之音恍若妙不可言的天籟,讓他聽的痴了。

千古名器,懂得為知己者而鳴,人呢?是否也會為劍而戰?

青爵劍,薄且泛白的劍脊隱隱透著青筋,劍身蘊含的森寒叫他在烈日下感到無比寧靜。

這劍有七百個年頭了罷。

他的手指拂過劍鍔上刻著的四粒蠅頭小篆:戒急用忍。

少年人的血管裡流淌著灼熱而滾燙的血液,又有誰能戒的了急?用的了忍?人生百年,不過彈指一揮間,仗劍江湖,馬不停蹄尤嫌太遲,又何須求忍?

尉十三感覺自己也像極了這柄劍,乾淨、清澈,樸素。

他認定自己和任何一位劍客都不同,他有一顆無比堅定的心,無比堅定的信念。他已將信仰託付於劍,連同靈魂。

(三)

出發前依照慣例,他沐浴焚香,齋戒三日。只不過,他似乎刻意忘掉了一件事,今天不是一個吉利的好日子。簡直就是一個令人倒黴的日子。

黃道如此記載——

宜:祭祀祈福入殮餘事勿取;

忌:諸事不宜;

絕對的意外

第二章 絕對意外

(一)

尉十三終於瞧見了鎮中心矗立的五色怪石。那堆山石亂稜穿空,瘦石嶙峋,鬼斧神工,像極了怒髮衝冠的鬚髮,故稱之為怒石,鎮子的名字正是來源於此。

怒石鎮原本是毫不起眼的彈丸之地,只因瀕臨長江,扼守於通往慈航渡口的官道上,早年做過水軍營寨,現已廢棄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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