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有困難找警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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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瑤搬來這麼長時間,和左鄰右舍相處的都挺好,發現她被人打了,連忙上來勸阻。
那幾個女人正上頭,攔都攔不住,鄰居只能打電話給李傑。
李傑趕回來的時候,那幾個女人已經打夠走人了,秦瑤坐在沙發上捂著臉哭,旁邊兩個鄰居大姐坐著勸她。
身上的傷痛對秦瑤來說是小事,被人誤會的屈辱卻讓她痛不欲生。
李傑見她頭髮散亂,衣服被扯破好幾塊,滾了一身的灰,既心疼又氣憤,殺人的心都有了。
但,他是這個家裡的主心骨,誰都可以不冷靜,他不能。
李傑命令自己冷靜下來,先對兩位鄰居大姐表示感謝。
鄰居大姐擺手說不用。
“雖說你家搬來時間不長,卻沒少幫我們,這點小事哪裡用得著謝。”
“那幾個女人兇得很,你還是先帶你媽去醫院看看吧,可別打壞了哪裡。”
說完,便都回去了。
李傑蹲在秦瑤面前,想看看她臉上傷的怎麼樣,秦瑤不給他看。
因為這樣的理由被打,雖然她是無辜的,但每一處傷都是她的恥辱,被兒子看見,對她來說是恥辱加倍。
李傑大概理解秦瑤的心情,這個時代對女人還存在著種種不公平,但凡與男女二字沾到點邊,就算女人一方是完全的受害者,也會被人嘲笑。
知道秦瑤心裡難受,李傑也不逼她了,拿來大衣幫她披在身上,直接帶她去醫院。
秦瑤不想去。
“我不去,我沒臉出去。”
“兒子,媽沒有做過丟人的事,連她們說的那個男人,我都沒和他說過幾句話,真的。”
李傑當然相信秦瑤,別說如今,就算是她年輕時被李文明家暴,打工時有老闆想發生點什麼,都被她嚴詞拒絕了。
“媽,我是您兒子,不管別人說什麼,我都會相信您。”
“不但我相信您,我也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您是被冤枉的。”
“我們去醫院做傷情鑑定,然後去公安局報警,讓警察主持公道。”
老百姓分不清民事、刑事,也不懂那麼多法律程式,只知道有困難找警察。
秦瑤稍感安心,卻還是有所顧慮。
“找警察會不會把事情鬧大,知道的人更多。”
李傑不怕鬧大,如果不是他極力壓抑自己,就不是找警察,而是由他親自動手了。
去過醫院後,李傑帶著秦瑤拿上病歷又去了公安局。
接待他們的是個很年輕的小警察,翻了翻病歷,又看了兩眼秦瑤臉上的傷,皺著眉頭表示不能立案。
“這種事屬於民事糾紛,你們自己解決不了,可以找居委會幫著調解。”
秦瑤本來就覺得這事丟人,何況被一個看起來不比李傑大多少的小夥子問半天,聽說不予立案,便拉著李傑要回家。
李傑卻不同意。
“同志,私闖民宅罪可是寫在刑法裡的,最高可以判三年,難道還不夠立案標準?”
小警察不樂意了。
“法理不外乎人情,沒聽說妻子打破鞋還要判刑的。”
秦瑤聞言,屈辱感更加強烈,捂著臉哭著往外跑。
李傑擔心她想不開出了什麼事,趕緊先跑出去追她。
“兒子,連警察都不相信我,還有誰能相信我?”
“讓我回老家吧,我不想連累你和婷婷也被人笑話。”
李傑哪能讓秦瑤無端被潑了滿身髒水不幫她討回公道,按著她的肩膀,耐心勸說她。
“媽,您不要這樣想。”
“您沒有錯,就該讓那些人受到懲罰,還你一個公道。”
“退一萬步說,不把事情搞清楚,別人在背後如何說您,如何說我和婷婷呢?”
為母則剛。
秦瑤想到李傑和李婷婷可能遇到的嘲笑,終於鼓起勇氣,和李傑重新走進公安局。
一進大門,正巧遇見馮素娟。
馮素娟是省裡一位大領導的千金,在京都上的大學,專業就是新聞學,本來打算畢業後去南方發達城市發展。
在泉城報社實習時,對李傑做過專訪,因為這篇專訪,她獲得了優秀畢業生的榮譽,也改變充實了她的人生規劃,畢業後決定回到這片白山黑水,記錄這裡的人和變化。
她和大領導是這樣說的。
“以前我覺得這裡很落後,百姓也很土很粗魯,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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