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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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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手一陣興奮亂敲,樂團再度開始演奏,蓋過了蘿西的下半句。她笑了笑,指著酒吧後方,那裡通常靜得連自己在想什麼都聽得見。我牽著她的手在前頭帶路,擠過一群戴著無指手套、眼影塗得像浣熊、蹦蹦跳跳的女孩。她們身旁圍了一圈不善言詞的傢伙,心想只要纏得夠久,或許能贏得佳人一吻。

“這裡,”蘿西說,一邊坐到磚塊封死的窗戶壁架上。 “他們還不錯,我說臺上那些傢伙,對吧?”

我說: “他們棒呆了。”那星期我每天在城裡走動,四處問人需不需要零工,卻幾乎只換來訕笑。全世界最髒的餐館徵求廚房工人,讓我滿懷希望,心想沒有正常人會幹這種工作,但經理一發現我住哪裡就拒絕了,隱隱暗示廚房曾經掉過東西。過去幾個月來,謝伊每天都在冷嘲熱諷,說家裡高材生讀了這麼多書,竟然連一份養家活口的薪水都掙不到,而酒保才剛收走我最後一張十鎊鈔票。我管他什麼樂團,只要音樂夠吵夠快,讓我腦袋放空,就是好樂團。

“哦,不對,他們還可以,沒那麼好,而且有一半歸功於這個。”蘿西舉起酒杯指著天花板。蓋立根酒吧有五六盞燈,多半是用類似打包繩的繩子捆成的,由一個名叫謝恩的人負責,只要拿酒太靠近操控臺,他就會揚言揍人。

“什麼?你說燈光?”謝恩不知道怎麼弄出迅速移動的銀色閃光,將樂團渲染得粗俗狂暴,看來待會兒肯定有人要下臺算帳了。

“沒錯,就是謝恩,他很棒,是他讓他們生色的。這個團完全靠氣氛,只要拿掉燈光和服裝,就只是四個傻蛋。”

我笑了: “哪個樂團不是這樣。”

“是啊,算是,可能吧,”蘿西隔著杯緣側頭看我一眼,神情近乎羞澀說, “我可以跟你說一件事嗎,弗朗科?”

“說吧。”我喜歡蘿西的心思,假如能住到她心裡,肯定會開新得一輩子不想離開,每天東走西看。

“我想做的就是這個。”

“你說燈光?幫樂團打燈?”

“沒錯。你也知道音樂會讓我變一個人,我從小就想進這個圈子。”我知道,所有人都曉得,忠誠之地只有蘿西一個小孩將堅信禮的錢拿區買專輯。但這是她頭一回提到想當燈控。 “我唱歌五音不全,而且對創作一竅小通,不管寫歌或彈吉他,統統不行,但我喜歡這個。”她揚起下巴對著來回移動的燈光說。

“是嗎?為什麼?”

“因為那傢伙讓樂團變得更棒,就這麼簡單。不管他們表演得好或壞,就算聽眾只有兩三隻小貓,也不管有沒有人注意到他,無論如何,只要他在就會讓樂團變得比原來更好。要是他夠厲害,本事夠高,每次都能讓他們好上幾百倍。我喜歡那種感覺。”

她眼中的神采令我開心,跳舞過後,她頭髮亂得狂野,我伸手撫平她的頭髮。 “是很不錯,的確。”

“而且只要做得好,結果就會不一樣,我很喜歡。我從來沒有那種經驗。我在紡織廠縫好縫壞根本沒有人在乎,只要不出錯就好,這是唯一的重點,到健力士工作也不會例外。我希望自己有一技之長,不但做得很棒,而且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我說: “看來我得讓你溜進蓋提劇院後臺玩開關了。”但蘿西沒有笑。

“天哪,是啊,你想想看。這裡只有一些不入流的玩意兒,想想要是擁有貨真價實的沒備,比方說在大型酒吧裡,假如替巡迴演出的好團工作,每兩天就能摸到小一樣的器材……”

我說: “我不要你跟著一票搖滾樂手去巡迴,誰曉得你會煞到誰。”

“你可以一起來,管理樂團道具。”

“這我喜歡,到時我會練出一身肌肉,連滾石合唱團都不敢碰我的女人。”我秀了秀手臂上的二頭肌。

“你有興趣嗎?”

“我可以‘測試’女歌迷嗎?”

“你這個色坯,”蘿西開心地說, “不行,除非我先跟搖滾明星上床。說真的,你想做嗎?我說樂團道具領班之類的。”

她是認真的,她確實想知道。 “想啊,我會做,毫不考慮。聽起來很棒,可以旅行,聽好音樂,又不會無聊……問題是我不可能有這樣的機會。”

“為什麼?”

“哎,你少來了,都柏林有多少樂團請得起道具領班?你認為這些傢伙行嗎?”我朝火星唇膏撇撇頭,他們看起來連回程的公車錢都沒有,更別說僱幫手了。 “我敢打賭他們的道具領班是某人的弟弟,負責將鼓塞進某人老爸的廂型車後座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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