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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少抱怨工作的繁重壓力,唯一抱怨過的就是,辦公行文的瑣碎乾枯,久而久之磨去了她對文字的感覺,讓她寫不出有感情、有熱度的文字了。失去好文筆,對她來說,是這樣大的損失,是一輩子耿耿於懷的不甘。她是真的愛著寫作。寫作這件事,和戀愛一樣,確實要情動於心,才能有所抒發。生活使她乾涸的不是文筆,其實是那一份內心的情懷。她沒有意識到,情懷是土壤,不是水分。一杯水擱久了會蒸發消失,土壤存在於此,即使乾裂了,一旦雨水澆下,春風吹過,有牛羊來到,會再甦醒,仍是芬芳鮮美的土壤。她將近六十歲的時候,依然內心柔軟敏感,會和路遇的流浪小狗說話,問它是不是餓了,給它找食物;會觀察鳥兒們打架,心疼打輸了受傷的鳥兒,氣呼呼地跟我說,原來鳥兒打架那麼心狠,比野獸還狠;她知道花園裡哪一樹花快開了,哪一枝花謝了。那些年每當她和我聊天,絮絮說這些閒事,花兒鳥兒的,我往往心不在焉。那時候我二十歲出頭,正在急於證明自己的年紀,整天匆匆忙忙,我很少有心靜下來聽她講一支花開的時候。卻始終記得有一次,我回家看見窗臺上多了一小盆海棠,開得風情綽約。我以為是她找回來的。她卻淡淡說,是你爸路過花市,看到這盆海棠好看,他喜歡,就買回來養了。我聽得很驚奇,完全不知道什麼時候起,爸爸這種只會看著電視裡戰爭片熱血沸騰的糙漢子,居然也有這份溫柔心思了。媽媽一直說爸爸不浪漫,沒情調,但是他在她身邊一輩子慢慢過下來,也會為一盆海棠心動駐足了。何嘗不是她的情懷,鑽進了他心裡去。情懷還在,寫作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我鼓勵她拿起筆,開始寫。她說她不知道從哪裡寫起,有什麼可寫。於是那一年的年假,我帶她去桂林陽朔,只有我們母女倆,把老爸扔在家裡。老爸也不吃醋,笑眯眯支援她出去玩,說下次換我就行了。我讓她帶上本子,從路上的遊記寫起,最簡單的寫作。她聽話認真得像個小學生,真的在車上,在飛機上,就開始想著點點滴滴怎麼描寫記述。此後住進酒店,每晚入睡前,她都抱著本子靠著枕頭,拿支筆認認真真寫她的遊記。寫好給我看,讓我給她修改,提意見。我改了一兩句後,突然覺得這不對,這麼一改,就帶上了雕飾。我是熟手,文字從我手中出來,排列組合都是熟手的架勢。她的文字,也許不可能比我的精細圓熟,但一定比我的天然質樸,這多麼可貴。於是我堅決不再給她改作文,叫她鼓足自信,按自己的心意隨便寫。寫完我只是看,不斷給她表揚鼓勵。事實上,她的文字真是溫柔可愛。小時候她教我寫作文,也是這樣,不肯給我改,要我每個字都發於內心。在陽朔的日子裡,我們像兩個大女生,到處拍照,互拍自拍,自戀又搞怪。看看風景,吃吃喝喝,兩個饞嘴貓整天都在尋覓美食,吃到了一碗好吃的米粉,玩回來再累也專門跑去再吃一碗。我們也吵架拌嘴,還冷戰,你不理我,我不理你,氣鼓鼓地在街上並肩走,走著走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和好了。西街上那些或靡靡或文藝的小咖啡館,小酒吧,她也很習慣,自己拿一本書,整個午後消磨在咖啡香和露臺下的流水聲裡。入夜我們一起在酒吧的迷離燈光下看紅男綠女,聽歌手彈唱。酒吧老闆調了一杯雞尾酒送給她,讚美她優雅。她端莊地道謝。白天我們去鄉間田壟,划船,徒步,騎單車。鄉間小路兩邊開滿了橙花,香滿了一路,單車輕盈掠過,遠處炊煙裊裊。她在前,我在後,我哼唱起《南海姑娘》,她笑眯眯回頭說一句:唱跑調了。就這樣,我帶她旅行,她什麼也不用管,揹著手跟著我走就行了。就像小時候,不管多遠的路途,我只管牽著她的手,背上自己漂亮的小揹包,戴上小墨鏡,蹦蹦躂躂,就隨著她走過了那些名山大川。五歲,七歲,九歲……一年年的暑假、寒假,都會跟著媽媽去旅行。她帶我,乘船沿長江三峽順流而下,在繁星密佈的夏夜天空下,站在船頭,她輕盈的藍色格紋裙子被風吹著,我仍記得,那時江水的滔滔,那時風裡的芬芳,那時她光滑面板上的清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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