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羚羊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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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珍見陳揚一副為難的表情,便以為他是不想透露朋友的真實姓名。 “不一定要用真名的,假名或者外號什麼的也行。” 此話一出,陳揚腦海裡立刻迸出了一個名字,說道:“他叫羚羊。” “羚羊?”珍珍很是好奇。 “對,就是那種行動敏捷,跑得很快的羚羊,因為他ICQ上的名字就是這個。”陳揚道。 “羚羊......嗯,聽起來還挺不錯的。”珍珍又重複了一遍,覺得這個名字還挺有趣的。 陳揚之所以會想到“羚羊”這個名字,並不是因為他對羚羊這種動物情有獨鍾。 而是因為“羚羊”代表了兩個人。 “羚”就是“琳”,“羊”則是“揚”,代表的就是陳揚和周琳。 珍珍見辣翅還沒吃完,便示意陳揚繼續:“你快吃吧,涼了就不好吃了。” 陳揚也不再客氣,笑了笑便繼續吃了起來。 珍珍這時道:“我會盡快準備好合同,到時候還要麻煩你寄給羚羊,囑咐他快點簽好寄給我。” 陳揚有些意外,抬頭便問:“怎麼還要籤合同?” 珍珍點頭,很認真的道:“是啊,歌曲版權的轉讓合同是為了確保雙方的權益,明確版權的歸屬,以及指定授權的範圍。” “有合同的話,可以避免未來有可能出現的版權糾紛,保護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同時也能讓購買方明確自己獲得的權利和使用範圍。” 陳揚微微皺眉,放下了吃到一半的辣翅,平靜道:“珍珍小姐,其實我朋友昨天就跟我說過了,這首歌他賣就賣了,不想籤什麼合同,如果非要籤合同,他寧可不賣。” “為什麼?”珍珍不理解,疑惑的望著陳揚。 陳揚輕輕搖頭:“具體什麼原因我不清楚,他也不肯說,我想大概是有什麼不方便說的理由吧。” 頓了頓,陳揚又道:“珍珍小姐,其實我這個朋友並不是音樂圈裡的人,他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寫歌純粹就是玩票性質......當然,也有想賺一點外快的小心思。” 珍珍點了點頭,暫時沒說話。 陳揚認真道:“珍珍小姐,我可以向你保證,我這個朋友絕不會因為歌曲版權的事同你起糾紛和爭議......” “他昨天也在電話裡說了,這首歌署不署他的名都沒有關係,既然賣給你了,那以後就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了。” 珍珍還是沒說話,但腦海裡已經快速思索起來。 其實珍珍最擔心的是,這首歌並不是羚羊的原創,如果將來她在大賽上演唱,被真正的作者看到,進而產生了維權糾紛,那事情就太麻煩了。 陳揚馬上瞧出了珍珍的心思,於是便道:“如果珍珍小姐還是不放心,那買歌的事還是算了。” 說完,陳揚就擦了擦手,請珍珍將譜子還給自己。 珍珍一看陳揚要拿回譜子,當時心裡就有點急了。 “沒有,沒有,我沒有不放心,我相信你朋友!”珍珍連忙搖頭,同時也將譜子摺好收進了包包裡。 離天潤杯的報名截止時間已經很近了,珍珍的時間相當不寬裕。 想來想去,珍珍還是決定賭一把。 就賭這首歌真的是“羚羊”的原創,也賭“羚羊”是個言而有信之人。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這首《最初的夢想》實在是太好聽了,讓她根本挑不出任何毛病。 珍珍不想同這麼優秀的原創歌曲擦肩而過,否則她這輩子都會後悔。 陳揚一直在觀察珍珍,此時看她的表情和眼神就知道,她已經做出了決定。 於是陳揚便道:“珍珍小姐,我朋友還說,買歌的錢你交給我就好,這事他已經全權委託給我了。” 珍珍心中雖然有點遲疑,但想了想還是點頭說道:“好,那我們這就去銀行,我把錢取給你。” 陳揚微笑點頭:“好。” 隨後,陳揚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辣翅,幾口便喝光了橙C,然後同珍珍一起去了附近的建行。 排隊取錢一共花了二十多分鐘。 珍珍轉身離開櫃檯,將嶄新的一沓百元鈔票交到了陳揚手裡。 “你數數。”珍珍道。 陳揚搖頭:“不用了,剛取出來的錢不會少的。” 珍珍點頭笑了笑,接著便問:“對了,陳揚,你ICQ號是多少?我們可以加個好友,以後如果我還需要歌曲,聯絡起來也會方便些。” 陳揚頓時有點小尷尬,歉意道:“不好意思啊,珍珍小姐,我還沒來得及註冊ICQ號呢。” 珍珍十分疑惑,便問:“那你是怎麼知道朋友的網名叫羚羊的?” 陳揚並不慌張,微笑回道:“他是在電話裡告訴我的,其實他也催我快點註冊一個ICQ號,方便以後跟他聯絡。” 珍珍點點頭,接著便去找了一張紙,快速寫下了自己的ICQ號。 “陳揚,這是我的ICQ號,等你註冊好了記得加我,我們隨時聯絡。”珍珍把紙條遞給了陳揚。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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