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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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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途中蘇東坡曾想自殺。根據他自己給皇帝上的奏章上說,在揚州渡江時,他想跳入江中。但按孔平仲的記載,開船之後不久,船停在太湖上修理船槳時,他想跳水自殺。那天夜裡,月色皎潔,湖上風高浪大。蘇東坡不知道他要判什麼罪,並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他想把眼一閉跳入水中,反倒省事。等再一想,倘若如此,必給弟弟招致麻煩。在給文彥博的信裡,敘述家裡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訊和手稿。家裡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臺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他的詩,書信和別的檔案。有些兵把船包圍起來時,女人和孩子們怕得很,那些兵把他們的東西胡亂扔,就如一般兵士執行勤務時一樣。兵丁走後,女人們氣沖沖的說:“這都是寫書招惹的。他亂寫東西有什麼好處?把人都嚇死了。”然後焚燒他的手稿,後來東坡發現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而已。

蘇東坡是七月二十八日由官家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皇家監獄。審問期間很長,前後四十幾天。在監裡,那個獄卒心腸非常好,大概知道他是誰,對他十分恭敬,每天晚上給他熱水洗澡,直到現在每晚上洗熱水澡,還是四川人的習慣。

蘇東坡在監獄中,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結果審問時反倒對他大有益處。他兒子每天到監獄去看他,為父親送飯當然是兒子分內的事。蘇東坡和兒子暗中約好,就是兒子只許送蔬菜和肉食,倘若聽到壞訊息,他才送魚去。有幾天,蘇邁要離開京城到別處去借錢,他把送飯這件事交給朋友辦,但是忘了告訴朋友那件暗號。那朋友送去燻魚,蘇東坡大驚。他心想事情已然惡化,大概凶多吉少了。他和獄卒商量,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措詞極為悲慘,說他一家十口全賴弟弟照顧,自己的孤魂野鬼獨臥荒山聽雨泣風號。他表示願世世為手足。在詩裡他又細心表示以前皇恩浩蕩,蒙受已多,無法感激圖報,實在慚愧。又說這次別無可怨,只是自己之過。子由接到,感動萬分,竟伏案而泣,獄卒隨後把此詩攜走。到後來蘇東坡開釋時,獄卒才將此詩退回,說他弟弟不肯收。我相信子由根本知道這條計,故意把詩交還獄卒。因為有這兩首詩在獄卒手中,會有很大用處。因為獄卒按規矩必須把犯人寫的片紙隻字呈交監獄最高當局查閱。這個故事裡說,蘇東坡堅信這些詩會傳到皇帝手中。結果正如他所預料,皇帝看了,十分感動。這就是何以蘇東坡的案子雖有御史強大的壓力,最後卻判得很輕的緣故。

幸虧詩人陸游曾編有一本歷史,其中包括所有審問蘇東坡的親筆檔案。現在我們還有一本書叫“烏臺詩案”,“烏臺”是御史臺監獄的名稱。此書包括四件彈劾本章、審問記錄全部,蘇東坡的口供、證物,和最後的判詞。陸游勤於寫日記,對蘇東坡留在身後的手稿和拓片特別愛好,這些遺物是蘇東坡死後六七十年他才見到的。他曾說出這本書的經過。北宋在靖康元年(一一二六)滅亡時,朝廷官員都向杭州逃難,儘量攜帶珍貴的檔案。在揚州,一個名叫張全真的政府官員看到這一份手稿,從朝廷檔案裡抽出來。後來,張全真死後,一位姓張的宰相,受張全真的後人請求為先人作一篇墓誌銘。這位宰相要以那份手稿為代價。那家後人只答應交出一半,另一半作為傳家之寶。陸游記載說,他看見全部手稿都是蘇東坡手寫的,還有改正之處,都由蘇東坡簽名,再蓋上御史臺的官印。我們不敢確言今日流傳下來的這本書是完全根據陸游所見的那本手稿,不過內容卻記載了朝廷公報的細節,包括蘇東坡對自己那些詩句的解釋。

我認為對此案件的判斷,完全要看我們對蘇東坡的批評朝政如何解釋。張方平和範鎮正設法營救蘇東坡,總括起來,他認為坦誠的批評與惡意的中傷顯然有別。我們今天不能不認為那些詩是坦誠的批評,而御史們則認為是對朝廷和皇帝惡意的中傷。張方平指出,詩經是由孔子刪訂的,但是其中有很多對當時當政者的諷刺,而且邦有道,則坦誠的批評完全合法。在另一方面,倘若我們能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相信那些御史是由義憤而發,是深恨親愛的君王受辱而彈劾,這也是一種看法。

舒亶在表章中說:“臣伏見知湖州蘇軾近謝上表,有譏切時事之言。流俗龕然,爭相傳誦,忠義之士無不憤惋。陛下自新美法度以來,異論之人固不為少……然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凌謾罵而無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詩為主。……陛下躬履道德,立政造士,以幸天下後世,可謂堯舜之用心矣。軾在此時以苟得之虛名、無用之曲學,官為省郎,職在文館。臣獨不知陛下何負於天下與軾輩,而軾敢為悻慢無所畏忌以至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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