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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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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先離開嗎?兩點的時候有一場彩排。星期二和星期四,例行公事。”

他離開了他們,走路的步伐既懶散又狂妄。他是刻意提到星期四的嗎,,這樣別人就可以注意到十八日星期四,他有不在場的證明?但他為什麼會知道不在證明需要的那個時間段?報紙上沒被允許披露這個特殊的細節,而且真的有必要強調彩排嗎?建立在一支樂隊排練基礎上的不在場證明很容易設立也很容易被推翻。然後他突然想起了一個解釋:警察可能已經問過他上個星期四的活動情況。但可以肯定,他們不可能把關鍵的時間段暴露得那麼明顯。警察們也贊同,知道死亡時間的人越少越好——比如可能會有人刻意為兩點鐘做不在場證明。

知秋和朱志偉一起回去了,依然不知道他該怎樣判斷郭佳穎的男友。才剛剛兩點十五分,他有足夠的時間去進行下一步的新計劃,我已經想好了這個新計劃。他把一些衣物裝在手提箱裡,要去會一會林克的房東。

那座寄住的寓所看上去很廉價,為他開啟門的就是林克的房東。他裹著一身睡衣,腳上穿著綠色的拖鞋,脖子上還戴著一串很粗的金項鍊。

“早上好,”知秋說,“我想找一個房間。”

“你是專業的?”

他很想回答“是的”,但這樣又不保險。房東似乎不知道專業這個詞除了用在舞者身上,還可以形容偵探。不過,知秋在這裡越來越知名了——他可不能指望永遠隱瞞自己的身份。

“不是的,”他說,“我不是舞者。其實,房東,我就是上個星期發現林克屍體的那個人。我一直住在輝煌大酒店,但那裡實在太貴了,我想如果你的房間還有空餘的話,也許我可以搬到這裡來住。”

“很好啊!”房東說。他把門又開大了一些,但似乎還是在懷疑和好奇之間猶豫不定,“很好!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你不是記者吧?”

“哦,我不是,”知秋回答。

“因為,”房東說,“要跟那些傢伙打交道的話,你永遠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我只要和他們在一起就怕得要死,他們總喜歡把鼻子伸到我的私事裡嗅來嗅去。但當然了,儘管你幫不上什麼忙,卻還是會很好奇的,畢竟是你發現他的,可憐的孩子。進來吧,我穿著睡衣你可別介意。如果我不忙來忙去把我的姑娘看好的話,天知道她們會幹些什麼。你會在這間房裡住多久呢?”

“我不是很清楚。”

“哦,是啊,他們得先找到他的屍體,是不是?可憐的孩子。你要知道,我的心臟特別脆弱,整晚整晚不能睡覺,想的都是他的屍體被海水沖刷的樣子。第二層的這個房間很不錯——是這寓所裡最好的一間了,你會覺得這張床很舒服的。可憐的林克覺得這裡就像他的家一樣,我也覺得他像是我的兒子。”

房東走上樓去,綠色拖鞋拍打著樓梯。

“這兒!”房東把門推開說,“我敢肯定你在附近找不到更好的了,這裡很方便又很安靜,你可以專心做事。我已經把一切都清理好了,他的衣服之類的東西都拿走了,如果你不喜歡他的書或者別的什麼東西,我可以把它們放到一邊,並不麻煩。但是我敢說你不會介意它們的。他又不是死在這個房間,是不是?我也可以肯定,林克這樣的人不可能在別人的住所幹這種可怕的事。發生那種事的確會給一個地方帶來不好的名聲。儘管我們儘量讓房客們舒適,但有些事不是我們能控制的,而且我們還很容易成為被責怪的物件。不過對於這些書來說——當然,如果它們會傳染疾病的話,警察們肯定會把它們毀了——我也不知道它們現在應該歸誰所有,警察們也沒告訴我。但我可以告訴你,應該把這些書繼續放在這裡,過去的一年多時間裡,我像親人一樣對待他,把書留在這裡是應該的。這些書肯定不會傳染疾病的。他從來都沒生過什麼病,他的身體一直很好,除了關節炎以外。關節疼的時候,他有時得臥床休息,那種疼痛也很讓他痛苦。我的心都在為他流血,他吃了那麼多止疼藥,數量說出來能嚇你一跳,但他從來都不去醫院找醫生。不過,我也沒覺得這有什麼不對,我姐姐就有風溼疼,她花了不少功夫去醫院找醫生,接受電療,但什麼效果都沒有,她的膝蓋腫得像南瓜那麼大,而且她的下肢一點都不能動了,這對她那種女人來說實在太殘酷了——她那時是個演員。如果你哪天想看的話,我的房間裡有她的照片。”

第五十一章 可憐的孩子

“如果有時間的話,我會去看的。”

“其實我還想說,如果你不喜歡那些書,我就把它們拿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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