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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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歌廳經理說,事發之前兩個晚上湯秀眉都沒來上班。至於她究竟去幹什麼了,歌廳就管不著了。經理和其他小姐們的描述,排除了死者在歌廳遇到兇手的可能性。
警方對湯秀眉常客的調查也是無功而返。經常點她陪唱的幾位顧客,那晚都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而她陪過的其他人都沒留下任何聯絡方式。
於光明聯絡了死者以前居住社群的居委會。接電話的是劉雲飛主任,也是湯秀眉同樓的鄰居。
“對那樣的丫頭我還能說啥?從頭到腳都散發著銅臭味。她有句口頭禪‘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所以她就去歌廳混了唄,指望能傍個大款什麼的。”劉主任不屑地說。
“最近幾天您發現她有什麼可疑之處嗎?”於光明問道。
“她基本不跟鄰居們打交道。就算她自己不害臊,我們也都為她臊得慌啊。”
“鄰居們週四那天發現她有啥不對嗎?”
“哦,和她住一層的熊嬸說,那天那丫頭走得挺早的,大概下午三點鐘就出門了。一般她晚飯前是不出門的,那是她的習慣。當然,我們怎麼搞得清她啥時候出去賣啊,您說是吧。”劉主任說道。
“那就是說她平時白天一整天都待在家裡?”
“也不一定,她可能也去幹些別的事。不過如果是去歌廳上班,肯定打扮得花枝招展才出門呢,又是絲襪又是高跟鞋什麼的。所以我們都看得出來。”
“能麻煩您寫一份書面材料給我嗎?”於光明說道,“內容包括您和其他鄰居所知的,關於這個湯秀眉的。”
隨後於光明又給湯秀眉的鄰居和同事們打了好幾個電話,可忙了一個多小時也沒問出啥新鮮東西。那些人告訴他的也還是劉主任之前說的那些。
沒過多久,劉主任傳真發來一份三頁紙的書面材料。篇幅雖然很短,但細節還算詳細。
湯秀眉的母親在她很小時就去世了,後來,父親又下崗了,她高中沒畢業就去當了歌廳小姐。他父親沒臉繼續住在弄堂裡,就搬回蘇北老家去了。從那之後她獨自居住,偶爾帶男人回來。居委會對此瞭如指掌,但畢竟時代變了,居委會幹部們也不方便直接干涉。好在多數嫖客都願意去酒店開房,因此弄堂裡還稍微能消停些。
她家裡沒有電話,她也沒有手機,這兩樣東西對她來說實在太奢侈,偶爾她會用弄堂口的公用電話。不過她有個漢顯的呼機,所以傳呼就是她平時的主要聯絡方式。
於光明找到傳呼臺瞭解情況,對方很快答覆了。星期四晚上並沒有人呼過湯秀眉。
他剛讀完這些材料就接到局領導的通知,要他去參加緊急會議。
“看看!報紙頭版頭條!‘城市陷入危機’!”說這話的是李書記,此刻他面色鐵青,幾乎是在叫喊,“咱們公安局都成笑柄了!”
於光明和廖國昌都沒做聲。報紙上這個頭條可能有些誇大其詞,不過局裡現在倒是真的有些危機了。
“第三個!外灘!”李書記繼續嚷著,“你們到底查到線索沒?”
於廖二人都在悶頭吸菸,整個辦公室煙霧瀰漫。站在一旁的曉紅看上去臉色不太好,一手捂著鼻子,生怕被煙氣嗆到。
這時廖國昌開了腔:“調查得換個方向了。三名死者中有兩名從事色情行業,第二、三名死者工作地點一個是飯店一個是歌廳,都很容易被人約出去。這些女孩兒的家人一般不知道她們的所作所為,所以關於她們失蹤的線索很難查到。何況如果這種女孩兒跟客人出臺,都會找個隱蔽所在。估計直到最後她才會發現自己處境不妙。”
“那田陌的情況又怎麼解釋呢?”於光明問道。
“她在賓館工作,也很容易被人約出去啊,事實上她那個男朋友不也是那麼約她出去的嗎。這就是我說要改變調查方向的原因。”廖國昌說道。
“你的理由是什麼?”李書記問道。
“兇手的行為本身就是證據。他討厭那種女孩兒。或許他曾經因為風塵女子吃過虧,比如染上過性病什麼的。所以他要報復。這可以解釋他為什麼脫光死者的衣服卻不和她們發生性關係。”
“那紅旗袍又怎麼解釋?”李書記又問。
“可能當時讓他得性病的女子就是這麼打扮的吧。這對於他來說是一種象徵。”廖國昌答道。
“也許還有別的可能吧?也許是他愛上了一個女人,那女人卻離他而去。在他眼裡這樣的女人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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