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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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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那我就給你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吧,這可不是騙人的故事,你聽了這個故事,可不要再叫了!

依芙琳一開始講述,我就停止了嚎叫,因為那是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故事,而且故事的主角是林克、達瑪拉和尼都薩滿,我完全被它吸引住了。

那還是一個疼痛的故事,它使我忘卻了自己的疼痛。當我聽完它的時候,維克特平安降生了,他的哭聲為這個故事劃上了一個句號。

我的祖父在世的時候,有一年夏天,他帶著氏族的人搬遷,走到約谷斯根河畔的時候,與另一個氏族的人相遇了,他們也在搬遷。於是兩個不同氏族的人停了下來,開始了三天三夜的聚會和狂歡。大家打來野獸,圍著篝火喝酒吃肉,唱歌跳舞。林克和尼都薩滿就是在那裡與達瑪拉相識的。依芙琳說,達瑪拉是那個氏族中最愛跳舞的姑娘,她穿著一條灰布長裙,能從黃昏跳到深夜,從深夜又跳到黎明。她那歡蹦亂跳的樣子格外討人喜歡,林克和尼都薩滿都喜歡上了她。他們幾乎是同時跟我的祖父說,他們喜歡那個叫達瑪拉的姑娘,要娶她為妻。祖父為難了,他沒有想到自己的兩個兒子愛上的是同一個姑娘。祖父把這事悄悄說與達瑪拉的父親,想讓他問問自己的女兒,她相中了哪一個?如果她一個也沒看上的話,事情就好辦了。誰知這個愛跳舞的姑娘跟她的父親說,這兩個小夥子都不錯,胖的看上去溫和、忠厚;瘦的看上去精明、開朗,她跟哪一個都行。這讓達瑪拉的父親和我的祖父都犯了難。她自己卻不犯難,她把林克和尼都薩滿的魂兒都勾出來了,而她自己卻穩著神,依然跳她的舞,每跳完一曲還要甜甜地衝別人笑一笑。

祖父最後想出了一個主意。他把林克和尼都薩滿都叫來,先對他們說,你們都是我可愛的兒子,既然你們看上的姑娘是同一個,這個姑娘又說你們誰都可以做她的新郎,那麼你們當中必須有一個人要做出讓步。他先問尼都薩滿,你願意讓達瑪拉跟林克在一起嗎?尼都薩滿搖了搖頭,說,除非是雷電化作繩索,把達瑪拉捆到林克面前,否則我不會答應的。祖父又問林克,你願意達瑪拉被你哥哥娶走嗎?林克說,除非這世界洪水滔滔,洪流捲走了我,而把達瑪拉和哥哥衝到一個島上,否則我不會答應的。祖父就說,那好吧,我求了天了,天讓你們用自己的箭來說話。

那時正值雨季,森林中有一種生長在樹上的白色蘑菇,會在這時節出現,我們叫它“猴頭”。它有拳頭那麼大,毛茸茸的。如果把猴頭蘑和山雞燉在一起,再嘴刁的人也會讚歎它的鮮美。猴頭蘑生長在柞樹上,它是一種有趣的蘑菇,一般是孿生的,如果你在一棵樹上發現了它,那麼在這棵樹附近,往往有另外一個與它相對著。

祖父就在約谷斯根河畔的森林中找到了兩個相對著的猴頭蘑,讓林克和尼都薩滿比試箭術。也就是說,誰射中了猴頭蘑,誰就娶達瑪拉。如果雙方都射中,再找下一對猴頭蘑做靶子,總之是要決出勝負。依芙琳說,那兩棵生長著猴頭蘑的柞樹在一條線上,相距一個希楞柱那麼長的距離,看上去像是一對兄弟。林克和尼都薩滿帶著弓箭來到那兩棵樹前

的時候,兩個烏力楞的人都跑來看。不過達瑪拉沒來,她穿著裙子,一個人在河畔跳舞。他們年輕的時候,都是射箭的好手。那兩隻猴頭蘑被陽光照得瑩白明亮、晶瑩剔透的,就像樹上長出的耳朵。當林克和尼都薩滿在祖父的一聲喝令下,同時將箭射出的時候,依芙琳說她捂上了眼睛。只聽得兩聲“刷刷”的聲響,像兩股風吹過,那是兩支離弦之箭發出的行走的聲音,不過那聲音瞬間就發生了變化,“刷刷”聲分裂出了“嚓——”和“篤——”的兩種聲響後,消失了。周圍寂靜極了。依芙琳說她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林克面對的猴頭蘑上穿著箭,而尼都薩滿則把箭射偏了,它紮在樹身上,那上面的猴頭蘑完好無損。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林克贏得了達瑪拉。從那以後,尼都薩滿無論是射箭還是打槍,很少有準的時候,其實在此之前,他是個出色的射手。

依芙琳說,她一直懷疑尼都薩滿是故意讓著林克的。因為尼都薩滿看著他那支失敗的箭時,目光是那麼的鎮定。但我不這麼想,既然他跟祖父表示了他不能放棄達瑪拉,並且同意與林克用箭一決勝負,他一定會竭盡全力的。如果他改變了主意,一定是在最後的時刻。也許他不忍心看到林克失望的目光吧。

當大家把林克贏得了達瑪拉的訊息報告給她本人時,達瑪拉正坐在河岸上,用掌心兜著兩隻黑螞蟻,看它們角鬥。她知道自己即將成為林克的新娘時,她站了起來,扔掉螞蟻,拍了拍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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