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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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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一會兒,一大盤炒苜蓿肉端上來。這盤兒是穿黃袍那位的菜。穿藍袍的道:“唔呀,把菜給我留下吧。”

夥計樂著搖頭道:“您的這就炒好,很快就給您端來,這是那位客官爺要的。”

“唔呀,沒有關係的,我們老鄉親,是朋友,你只管放下。”

夥計只好放在桌上,剛要走穿黃袍的離把趕車——翻啦。

“混帳東西,我要的菜為什麼給他呀,簡直不像話。”

穿藍袍的站起來道:“唔呀,老兄啊,不要動怒,不要緊的,我們是朋友嘛,是沒有關係的,過來吧,我們一起來吃。”

“唔呀,老兄如此的講話,倒顯得我的性子急了,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夥計!請把老兄的酒菜搬到我這旯裡。”

穿藍的反而和穿黃的湊到一起了,又要酒又要菜,吃的興高采烈。

歐陽春已經吃完,要看個水落石出,他沒走。這時候二位也吃完飯,夥計一算帳說:“客官,您二位一共吃了一兩五錢銀子,小費在外。”

穿黃袍的伸手接帳單兒:“唔呀,好便宜呀,帳嘛由我來付。”

穿藍袍的一聽:“唔呀,不對了,帳嘛是由我來付。”

“不對,不對,我接的帳單子我來付錢,老兄,你要不叫我付錢,我就是個混賬王八羔子。”

穿藍袍的一聽:“老兄起了誓,我就謝謝了。”

穿黃袍的這位伸手去腰裡拿銀子。

“唔呀,我的銀子不見了。”

“好了,沒有關係,我來付錢。”

穿藍袍的伸手一掏,拿出一個藍綢布包來,穿黃袍的一看,心說,這是自己的銀子包啊。便道:“唔呀,這銀子包是我的,你捻了我的長衫,又偷了我的銀子,這樣耍弄我,實在讓人可惱可氣。”

說著,就要動手。穿藍袍的先付了飯錢,然後又抄起了銀子說:“這叫什麼話,好心好意幫你付帳,還血口噴人,要打架我們到外面。”

說著一按窗臺,噌的一下就蹦下去了。

這後面是草市,穿黃袍的跟著也蹦下去了,歐陽春也飛身形下去了。

三個人一溜煙,越牆跳院,一直追到了城西南大樹林裡,等歐陽春到那兒,那二人打上了。穿黃袍的使一對亮練鈸,二尺四寸的鋼練兒,皮挽手,前邊是個五寸圓的單鈸,大肚兒窄邊,如同樂器裡的鈸一樣,就是沒有那麼大。穿藍袍的使一對練子撅,二位和自施展躥縱之技。打得難解難分。歐陽春藏在一個磚垛的後面偷看,二位真是棋逢對手,將遇良才。歐陽春看入了神,一想,他們都是正人君子。絕非歹徒,自己身為俠客,怎能坐山觀虎鬥,袖手旁觀?這樣有愧俠義道天職。

思索至此,歐陽春往起一站身,大喊一聲“二位住手”。

那兩個人立刻停了下來,一看,多了個人。

歐陽春上去道:“我看二位功底都不錯,何必為了這點銀子大動干戈。”

“我倒不是為了銀了,我是為了給自己找回點面子。”

“兩位可否願意和歐陽春交個朋友?”

“哪個歐陽春?可是開封府的北俠嗎?”

“正是。”

兩位對望一眼,怎麼也想不到眼前這位竟是北俠。

兩個人當時拱手,自報姓名。

他倆一個叫李叮,一個叫李昇,但卻不是親兄弟,從前也互不認識,經過這一番較量,也算認識了,真可謂不打不相識。

後來,這兩人可幫了歐陽春的大忙。

第十一章 群雄相聚 共捉花蝶

卞虎輕手輕腳來到門前,見門未關閉,閃著一道縫他欲進又不敢,猶豫了一會兒,敲門兩下,只聽豆女稚嫩、甜美的嗓音問道:“誰呀!這麼晚了還來做客?”

天漸漸黑了,廟裡除了巡更的小和尚在房前走動,更無其它聲息。北俠與丁爺倆人吃過晚飯,便有小和尚把碗盤撤去,不一會又送上茶來。

歐陽春伸了伸懶腰對丁兆蘭說:“咱們還是談論一下怎樣對付霸王莊的馬剛吧!”

“依我之見,不如在夜間一刀把那賊宰了,省得以後他再給我們找麻煩。”

歐陽爺不僅武藝超群,而且足智多謀,考慮問題別具一格,故人稱智多星北俠,江湖上一時都以北俠指歐陽春。

聽了丁兆蘭的陳詞,他沒有馬上回答,合上了眼睛,沉思起來。

“咱們逢場作戲,針對馬剛老賊身體虛弱,膽小心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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