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捐錢修路留名(上)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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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主捐錢修路回饋家鄉:7月26日,蓉城市新都縣,高屯鎮至新都縣雙車道水泥公路正式開始修建,據前方記者瞭解,該線路公路由高德利先生捐錢修建,經新都縣政府批准,該線路公路已經被命名為‘高德利路’。
高德利,男,43歲,原高屯鎮地主,後響應政府號召,賣掉土地在新都縣開辦工廠,目前高德利先生名下已經有一家紡織廠、一家火柴廠,僱工近千人……”
再配上一副高德利的全身照,作為八月一號發行的《中華日報》第十六期頭條新聞,高德利的名字傳遍大街小巷。
從古至今,“為富不仁”都是社會最底層的老百姓對於富人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一方是普通老百姓,一方是有錢人,多數的有錢人都是靠著壓榨普通老百姓來獲得財富,所以普通老百姓是最厭惡有錢人的,特別是地主。
當然,高德利這個前地主還是不錯的,起碼依靠高德利生活的佃戶們不會捱餓。
有些富人賺得錢“乾乾淨淨”,他們不想讓別人說他們“為富不仁”,想要一個好名聲,所以經常有富人施粥、修橋、修路等,讓老百姓都知道他們不是“為富不仁”,而是一個大好人、大善人,不過有時候也會有“為富不仁”的富人這樣去做,偽裝自己。
而高德利捐錢修路屬於前者。
在高德利的家鄉高屯鎮,高德利的名聲很好,老百姓都誇讚高德利是一個大善人,特別是曾作為高家佃戶的老百姓,要是遇到災年,高德利還會主動減少地租,佃戶乃至周圍老百姓沒有食物吃的時候,只要他們向高家求助,高德利都會給予一些糧食,讓他們繼續生活下去。
八三年六月,顏學義帶領強大的漢軍從滿清手中奪取四汌的統治權,像高德利這樣擁有好名聲、沒有欺壓百姓、沒有做過惡事的地主,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隨後大漢王國成立,各級政府開始有條件收回地主手中多餘的土地,高德利響應政府號召,將手中多餘土地賣出,然後和顏氏商行合作,在新都縣建立工廠。
一年半多時間過去了,高德利名下的兩個工廠早已經建設完畢,正式開工,每個月都為高德利帶來豐厚的收益。
正好此時,新都縣開始修建通往其他城池的公路,而新都縣到下屬各個城鎮的路線不在公路修建計劃之內。
高德利雖然在新都縣縣城外建立工廠,一年中有近一半的時間都住在新都縣,但是剩下的一半時間還會回到高屯鎮居住,可是高屯鎮到新都縣的土路讓高德利十分厭惡,即便再怎麼修路,下幾場雨後又會恢復原樣。
看到新都縣修往其他城池的水泥公路,高德利頓時眼睛一亮:修建一條新都縣到高屯鎮的水泥公路不就完事了,只是不知道需要花掉多少銀子才能將這條水泥公路修建起來。
經過高德利的一番瞭解,高德利發現,修建這條將近11公里長的水泥公路的費用,自己還是承擔得起的,畢竟還有兩個工廠在源源不斷為他創造財富,足以支撐高德利將這條水泥公路修建起來。
確定要修建這條水泥公路後,高德利尋求新都縣政府幫助。
新都縣政府一聽高德利的想法,立即表示支援,有困難的地方,新都縣政府都會盡量幫助解決,另外新都縣政府還把這件事向上級彙報,最後出現在顏學義面前。
顏學義轉念一想,突然有了一個好想法:私人捐錢修建公路,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為公路命名,這樣修建公路的人的名字就會隨著其修建的公路流傳下去,這麼做會不會吸引更多的人捐錢修路?(高德利是自己花錢修建公路,最後公路由交通部統一管理,所以也可以說成捐錢修路)
同時顏學義還命令中華日報社記者前往新都縣採訪高德利,準備把高德利樹立成一個典型,讓治下老百姓都知道高德利的事情,最重要是讓那些富人瞭解這件事,從而自發捐錢修路。
八月一號,《中華日報》第十六期正式發行,經過一段時間發酵後,大部分老百姓都知道在蓉城市新都縣有個叫高德利的大善人,他捐錢修建了一條水泥公路,而這條公路被命名為“高德利路”。
普通老百姓紛紛讚揚,不過更多的人則是在想自己的家鄉為什麼不出一個這樣的大善人。
然而其他富人們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不少人心動了,誰不想青史留名?
只是青史留名難度太大,但是像修路這般讓自己的名字隨著自己修建的公路一起流傳下去,感覺也不錯。
緊隨高德利之後,蘆山縣首富錢興業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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