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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我真不想當騙子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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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王們最終還是拿出了賠償。 對於他們這些貧窮的“散修”來說,【法則之石】這種珍貴東西有的話早就用了,所以他們給予葉雲的賠償是一些神器材料。 神王法則單一,有的神王的法則乾脆都不是戰鬥型別的,你讓這些神王怎麼辦? 於是,“神器”應運而生。 所謂“神器”,其實也不像仙俠小說裡那樣需要經過多少天祭煉,融合多少禁制什麼的。只需要找到一些足夠堅固的材料,可以容納法則,然後將法則打入即可! 這樣沒有攻擊法則的神王靠著這些“神器”也能發揮不俗的戰鬥力,沒有恢復能力的神王也不必每次受傷都要四處找擁有【生命法則】的神王進行治療,只需一件相關的“神器”即可。 萬通大宇宙聯通四方,不少神王在這裡進行交易。為了穩定,這裡甚至有神王之上的存在,也就是神皇/神帝,又稱:界主。 凡人至高尊稱為皇帝,神境的至高尊稱也是如此。而之所以稱他們為界主,則是他們突破後擁有一個真正的世界。 這可不像“神國”之流,只能簡單提供信仰什麼的。 這個世界中,一切都是界主說了算。哪怕是頂尖神王進入其中,界主都可以讓你變成手無縛雞之力的普通人! 而在界主世界中,還有著“聖靈”的存在。每個“聖靈”都掌握一部分世界權柄,可以動用法則,相當於神王強者。死後也可以在神皇/神帝強者的內世界重生,只是需要花費一些時間罷了。 界主的變強之路沒有境界劃分,主要就看他們裡世界的大小,裡世界越大,他們的權柄越強,可以誕生的聖靈也越多,他們自然也越強。 界主擴張世界時,必然會誕生混沌巨獸來侵襲他們的裡世界,擴張越大,誕生的混沌巨獸越多,實力也越強。就好似修仙者渡劫一樣,境界越高,雷劫越強! 動用聖靈殺敵固然可以,但沒必要,直接僱傭神王們進來殺敵就是。報酬嘛,就是他們擊殺混沌巨獸掉落的【法則之石】。 殺的越多,收穫越大,純純是空手套白狼。 但神王們也樂得如此,第一,混沌巨獸不好找,他們即便深入混沌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適的目標。 第二,混沌巨獸可不是雞鴨,任你宰割,這東西也很厲害,一不小心掛的不是它,而是你。有界主在背後撐腰,周圍還有這麼多神王,這種安全的獵殺環境可不好找。 葉雲從神王口中知道了想要的情報。至於賠償什麼的倒也不是很重要。 他手裡有著不少【法則之石】,在“散修”裡算是一等一的“富神”了! 至於為何不把這些神王煉製成“處理器”? 在荒無人煙的地方,你用“魔道手段”自然沒人管,就是想管他們也惹不起你。 但這裡可是有管理者的!別說神王,連界主都有好幾位。摸不清他們的習性前,隨意殺戮神王。萬一人家一個不高興 “大膽,竟敢在我眼皮子底下行齷齪之事!” 然後被“斬妖除魔”了。 那和誰說理去? 到新地圖了,先苟一苟。做神嘛,別太放肆,沒什麼用! 按照幾位散修神王的指引,葉雲來到了萬通大宇宙的交易市場。 許多散發著強大氣息的生靈集聚於此,身前擺放桌布,上面放著各種寶氣十足的物品,擺攤售賣。 雅!實在是太雅了! 世界就是一個輪迴,即便成為神王,擺起攤來不也一樣嗎? 攤位上最多的就是【法則之石】。 獵殺混沌巨獸必爆【法則之石】,屬於是高風險高收益,但爆出來的【法則之石】卻不一定合用。因為混沌巨獸只是個統稱,什麼屬性的都有。 不過沒關係,我用不到,總有用得到的神王嘛!我需要火屬性的法則之石,結果爆了塊水屬性的法則之石,你需要水屬性的法則之石,結果爆了塊火屬性的法則之石,相互交換一下不就行了? 市場就是這麼產生的! 而【法則之石】的價值也是不一樣的。 看過小說的都知道三千大道的設定,也就是說,宇宙中有三千條“大道”,也就是三千條“大法則”,其下還有各種分支的小法則。 蘊含“大法則”的【法則之石】價值自然比蘊含“小法則”的【法則之石】價值高。 其中,蘊含【時間法則】和【空間法則】的價值最高。即便對界主也有一定作用,可以加速裡世界擴張。 而要想成為界主,除了要將自己的“本命法則”修行到圓滿,也就是100%,還要集齊【五行法則】,也就是金木水火土五種法則,這是創造世界的基本。 所以【五行法則】的法則之石價值也比較高,因為這是成就界主的“必要條件”! 主神修行為神體九轉,神王修行則是要“集齊六道”(本命法則+金木水火土五種法則)。 單靠自己領悟,速度慢不說。本命法則還好說,肯花時間就能領悟圓滿,但金木水火土這五種法則呢?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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