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日記本里的老照片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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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猛地被一隻無形的手揪了起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伸長脖子急切地催促他拿過來。張思遠拍落我的手,抽出那個黑色皮面的,半個巴掌大的小記事本。皮面的磨損有些嚴重,邊角破損泛黃,整個本子摸起來很軟易摺疊,應該是被使用太久的緣故。
他瞥一眼皮面上乾涸的血跡,匆匆翻開。這個男人的字寫的很醜,字型歪斜還帶點連筆,我倆只能眯起眼睛,一個字一個字的指著它們辨認。這是個日記本,每一頁都記著生活瑣事和自己的感悟。但最給我造成困擾的是,這傢伙竟然不寫日期,日記中也沒什麼和時代相關的東西,我根本無法得知他到底是那個年代的人。
我倆頭挨頭地擠在一起,一頁一頁粗略翻了好久,得知了一些這個人的基本資訊。他大概二十多歲,生活有些窘迫,在工地上幹活,尚未結婚。他的人際交往十分少,沒有什麼親戚朋友,只有一個社會上認識的,跟他差不多大的張姓男人偶爾會叫他去家裡吃飯,他很喜歡那人家裡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
張思遠有點兒不耐煩,胡亂往後翻了幾頁,嘆道:“怎麼都是這種流水賬,這傢伙不會直到要死的時候還再寫這種無意義的話吧?”
我直接翻到最後幾頁,粗略掃了幾眼,沉聲道:“不,是咱們看的頁數不對。你聽我給你讀他這一篇的內容:我覺得老張一定不會騙我的。他說這深山老林裡有寶貝,我覺得這一趟我肯定不會空手而歸。這大林子裡要沒點什麼才不正常呢。只要有了錢,那她一定會回心轉意,我可以給她買房子,買車……哦,對了,等有錢後我一定要好好謝謝老張,怎麼謝呢?要不請他家的小傢伙去北京玩一圈,吃幾頓什麼啃得雞?”
他饒有興致地挑了挑眉毛道:“這傢伙的命運也真夠慘的,又沒女人又沒錢,還把命丟在了這裡。但說起肯德基,倒是勾起了我的回憶,你還記不記得它是什麼時候入駐中國的?”
我搖頭:“早忘了,也許是在我四五歲的時候?不知為什麼,讀著這個人寫的日記我總覺得有些熟悉的感覺,好像我小時候總有一個這樣的人來家裡吃飯,而我還挺喜歡他。”
他不以為然:“這很正常,我小時候的記憶裡也有這麼一個人。你繼續讀下去。”
我茫然地撓了撓後腦勺,又往後翻了幾頁道:“這幾篇寫的都是在林子中艱難跋涉的經歷,沒什麼可看的,裡面除了老張和‘她’之外再沒提到別的人。”
他不耐煩地一把搶過來,直接翻開背面的封皮,眼睛一亮念道:“我終於找到寶貝了,一大箱真金白銀啊!放到市面上去肯定能買很多錢……老張說要爬上樹看看上面會不會還有好東西,他在催我了,我這一趟真是沒白來!”
他咂嘴道:“最後幾句字跡極為潦草,顯然是匆忙興奮之下胡亂寫下的。怪不得咱們沒找到那些好東西,我估計都被老張給奪走了。你說那地圖有沒有可能是他們放的,這個人又有沒有可能是老張殺死的?”
我腦袋裡的問號一個接著一個地擠出來,和那種陌生的熟悉感混在一起,把腦子弄的亂糟糟的。我摩挲著下巴,整理著思緒道:“我總覺得整件事情不對勁。日記裡所寫的事情應該發生在二十多年前,這具屍體雖然積了很多灰腐爛程度也很厲害,但絕對不像是放了二十多年的樣子。大興安嶺也是有春夏的,它本應該只剩一副骨頭架子。但我覺得這具屍體只像是剛放在這裡一兩個月。”
張思遠皺著眉看著我,我沉吟道:“二十多年前有人知道了這裡有寶藏的訊息,來到並找到寶貝。而二十多年後路叔又告訴咱們這裡有寶貝,咱們來找卻只找到了地圖……我總覺得路叔的訊息不會這麼不靈通。日記裡提到老張,老張又是誰呢,跟他差不多大,二十多歲,家裡有個四五歲的孩子,這,這倒真的很像我們家。”
他兩隻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我道:“你的意思是老張就是路叔?”
我連忙搖頭擺手道:“也可能是巧合吧,我可是一萬個不希望。我只是把自己的推測說出來而已。”
他長嘆一口氣,再次低下頭翻看日記。我兩眼無神地盯著這棵樹,心道這一切會不會和這棵巨樹有關呢?正在胡思亂想之時,忽聽張思遠詫異地低呼一聲,我忙轉過頭去,見他的手裡拿著一張和筆記本差不多大的彩色照片。
他的臉色發白,眼睛圓瞪,結結巴巴地指著上面:“這,這個人我看著很眼熟……”
我的大腦嗡的一下炸了,慌忙向前撲,卻因重心不穩差點摔下去。他手疾眼快,猛地抓住我搖晃的身體,低聲道:“你最好還是深呼吸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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