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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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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一半是魔?為什麼我從來沒有發現?

1/2的我說,在生命的關鍵時刻,魔自然顯現,其餘時間裡連我都忽略了自己的存在。

我說,我不要魔,我要純淨的血!

1/2的我說,沒有魔,你如何生存?

我說,難道生存就必須有魔嗎?

1/2的我說,自從你是一粒精子,在子宮裡著床的那一刻起,就開始與魔為伍了。你吸食母親的血維繫著自己生命的孕育,你順著母親的殷殷血流才得以來到這個世界,你在危機四伏的草原茹毛飲血才促使生命延續下去,你生吞臭美是因為他危及了你的生活,甚至性命……這一切難道不是魔所為嗎?不是你親手所為嗎?完整的我,不要因一半是我而感到羞愧。沒有作為魔的我,你體內的血何以能順延幾千萬年,又何以能再順延幾千萬年。

我說,即使我死,我也不願與魔為伍!

1/2的我說,你做不到,即使你死一百萬次我也死不了。我將與新生的你重新組合成一個完整的你,世世代代,永無止盡!

我捂著耳朵,大聲疾呼,不!我不要魔!……

鼕鼕!鼕鼕!……我眯著眼睛見是女主人,她撫摩著我的腦袋說,你怎麼了?做噩夢了?瞧一舌頭的盜汗!說著,她拿手帕拭去我舌頭上的汗水。

原來只是個夢,這個夢讓我什麼也沒有明白。

趁女主人上洗手間的空擋,我開啟床頭櫃,取出一瓶寫著“三鞭丸”的藥丸,準備吃上一粒。藥丸是紙巾王的,每每他與女主人交合之前總是要吃上好幾粒,頓時神勇無比起來。自從上次牢獄之災後,我就特別重視身體素質,所以每天總要偷吃上一粒,身體果然像充滿無盡的能量,腰不酸了,四肢有力了,腦袋靈光了,有莫名衝動了。

正當我把藥丸吞入口中時,女主人突然從身後一把將藥丸打翻在地。我詫異!女主人不會在我大病初癒後連一粒補藥都捨不得吧?只見女主人用手撫胸,忐忑不止的樣子說,還好,我發現的早,不然你又得住院啦!

怎麼回事?我都吃很長時間了,一切很好啊。我納悶不已。女主人接著說,前幾天我把瓶子裡的三鞭丸換成了瀉藥,看那老東西還有什麼力氣折騰我!

天啊!演唱會當天我就是吃了這個!

女主人察覺出我的異常神態,滿臉狐疑的問,你不會那天拉肚子就因為這個吧?

我什麼也不願去想了,陷入長久的無覺之中。

吃中飯的時候,女主人驀地發現不見了臭美,喚了幾聲他的名字,仍不見回應,便去找他。樓上樓下找了一圈後,不見蹤影。女主人問我,可知臭美哪裡去了?我麻木的搖搖頭。女主人嘆了一口氣說,算了!一定是我這段時間對冷落他,他負氣跑了。他這隻鳥兒沒什麼大毛病,就是自尊心太強,可是生活哪能事事如意呢?不過也沒多大損失,他只是我花10塊錢買的。

第十章 帝王將相寧有種乎

帝王將相寧有種乎?的確,帝王將相沒有種乎,但帝王將相有運乎,這運就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能耐。

女主人藉著演唱會的巨大成功出了一張專輯,賣得異常火暴,短短一個星期,專輯就達到白金銷量。尤其那首《我的翅膀哪裡去了》,更是盤桓全國32個音樂排行榜首位。一時間,上海的大街小巷到處飄蕩著女主人蒼美的歌聲,猶如悲情就是這個城市的本色。女主人近來最開心的事情,莫過於帶我開著車在城市裡胡亂轉悠,目的很簡單,就是聽自己無處不在的歌聲以及看著那眼花繚亂的各式街頭海報。倘若她來了興致,便會把車停在人潮洶湧的街頭,戴上寬幅墨鏡,鬼鬼祟祟的下車,直至被人識出她就是當下紅透天的歌星葉綠素。接著,一大堆狂熱的Fans把她裡三圈外三圈的團團包圍,有的歡呼,有的喜泣,有的暈厥……緩過神來後,紛紛掏出紙筆索籤芳名。有筆無紙的也無妨,簽在衣服上、帽子上、皮包上……均可。甚者將長褲脫下,提拉起內褲一角,強烈要求籤在屁股上,真不曉得他這輩子還洗不洗澡了。

女主人會根據體力心情控制簽名時間的長短,另一標準就是道路堵塞情況。有時趕來的交警竟也忘了疏導秩序,擠在Fans中索要簽名。他是一定要給籤的,不然他會攔住車子不讓開走,理由很多也很合法。即便如此,在無限的熱情、有限的時間裡,女主人還是能以相當高的效率簽名,秘訣就是她未大紅大紫之前的無聊日子裡就靠練簽名打發。

我呢?受歡迎的程度絲毫不亞於女主人,合影的、索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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