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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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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自己寫的?沒有!三軍統帥親擬討賊檄文,就憑這一點,也將以史無前例的榮耀記之於史冊!

曾國藩越想越興奮,他熄滅香頭,走下床來,挑亮油燈,拿出湯鵬所送的荷葉古硯,用道光帝御賜徽墨磨出一硯濃汁,選一張細密綿軟的上等宣紙,握一管兼毫湖筆,迅速地寫出檄文的題目:《討粵匪檄》,然後離開書案,在房間裡背手踱步打腹稿。

油燈一閃一閃地跳躍,照著他疲倦而亢奮的長臉,照著他寬肩厚背的身軀,一會兒把影子拉得長長的,映在牆壁上,如同一根竹竿;一會兒又是一大片陰影,把半邊屋都遮了,如同起了半天烏雲。〃這篇檄文一定要超過《討武氏檄》。〃曾國藩想。他試圖不落駱賓王的窠臼,設計了幾種不同的佈局,但比來比去,都不如駱賓王的好。無奈,只得步駱氏後塵,先來罵一通討伐的物件。剛提起筆,他又感到困難。駱賓王對武則天熟,武氏許多把柄都在他的手裡。但曾國藩對洪秀全、楊秀清一無所知,對長毛也不甚清楚。在被長毛俘虜的半天中,他也只感覺到長毛的兇惡,恨朝廷命官,但並沒有親眼看見他們做過什麼壞事。不過,長毛畢竟是可恨的,那天倘若沒有康福來救,頭早就被砍了。不管怎樣,長毛都是強盜之列,必須痛罵一頓,以激起國人的仇恨。他提筆寫起來。寫好一段後,又反覆斟酌字句,塗來改去,最後自己覺得滿意了,才輕聲念出來,看看抑揚頓挫、高低緩急的聲調如何:

為傳檄事。逆賊洪秀全、楊秀清稱亂以來,於今五年矣。荼毒生靈數百餘萬,蹂躪州縣五千餘里。所過之境,船隻無論大小,人們無論貧富,一概搶掠罄盡,寸草不留,其擄入賊中者,則剝衣服,蒐括銀錢。銀滿五兩而不獻賊者,即行斬首。男子日給米一合,驅之臨陣向前,驅之築城浚濠;婦人日給米一合,驅之登陴守夜,驅之運米挑煤。婦女而不肯解腳者,則立斬其足以示眾婦。船戶陰謀逃歸者,則倒抬其屍以示眾船戶。

讀完這段後,他覺得聲調還可以。近來,曾國藩在軍務之暇,悟出了許多人世訣竅,他把這些訣竅歸之為〃八本〃:〃讀書以訓詁為本,作詩文以聲調為本,事親以得歡心為本,養生以戒惱怒為本,立身以不妄語為本,居家以不晏起為本,做官以不要錢為本,行軍以不擾民為本。〃他有時想,待長毛平定之後,在老家再蓋一棟房子,這棟房子裡典藏皇上的封誥和賜物,以及自己這些年所寫的奏摺底本、詩文日記和家中的圖書,就將這棟房子命名為〃八本堂〃,把這〃八本〃之說刻在堂上,讓它與皇恩和文冊一起,傳給子孫後代,永保曾氏家道興旺。內容和聲調都使他滿意,曾國藩繼續寫下去。

他想起去年出山前與郭嵩燾的對話。對!必須打起衛道的旗幟,以衛道保教來爭取人心,特別是要激起普天下讀書人的公憤。

曾國藩寫道:

士不能誦孔子之經,而別有所謂耶穌之說、《新約》之書,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闢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泉,凡讀書識字者,又烏可袖手安坐,不思一為也。

他覺得這段寫得很好,很有力量,是自己心中感情的真切流露,也為天下斯文之輩說出了久蓄於胸的義憤。接下去,曾國藩再將洪楊燒學宮、毀孔子木主,汙關帝嶽王之像,壞佛寺道院城隍社壇等話寫了一段,他要以此激起全社會對太平軍的仇恨。最後,曾國藩宣佈自己〃奉天子命,統帥二萬,水陸並進,誓將臥薪嚐膽,殄此凶逆〃,並號召各方人士支援他。對這些人,或以賓師相待,或將奏請優敘,或授官爵,而反戈者將免死。如果誰〃甘心從逆,抗拒天誅〃,那麼〃大兵一壓,玉石俱焚〃。

全文寫完後,曾國藩通篇再讀一遍,讀著讀著竟大感失望了。這篇寫成的文字,與他盤腿坐在床上所想的那篇檄文,相差太遠了。無論從氣魄上,還是從行文上,都比駱賓王的《討武氏檄》大為遜色。〃超過〃云云,從何談起!既缺乏〃喑嗚則山嶽崩頹,叱吒則風雲變色。以此制敵,何敵不摧;以此圖功,何功不克〃的氣勢,又沒有〃言猶在耳,忠豈忘心,一抔之土未乾,六尺之孤何託〃的悲憤,更沒有〃請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誰家之天下〃那樣震爍千古的結尾警句。曾國藩翻來覆去地修改了幾遍,一直到雞叫,仍不能滿意。他無可奈何地嘆道:〃看來這檄文,已讓駱賓王登峰造極了,後人竟無可超過。〃說罷又搖搖頭,不服氣地想:世上哪有不能超過的事!昌黎說〃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莫非我的氣勢不如駱賓王?駱賓王不過一文人,自己堂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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