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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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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禮非同小可,新主必要與皇子、重臣會同禮部仔細研究方案,選定吉日隆重舉行。胤為何如此急不可耐?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藉機把皇子、大臣馬上召進宮來。一旦進宮,在隆科多嚴密監控下,只能俯首就範。沒有任何史料可以證明,康熙去世當晚,三、八、九、十等眾阿哥都已及時知道並在場參加了有關的重要活動。

雍正為何詔令驅逐傳教士

讀書三味

明末清初,西方天主教在中國的活動相當頻繁。到康熙末年,各省教徒已達三十多萬,擁有教堂三百座以上。雍正元年(1723年),在福建省福安縣,有一個生員教徒宣佈棄教,與其他人聯合向官府指控教士斂聚地方民財,修建教堂,並且男女混雜,敗壞風氣。

此事引起了雍正的高度重視,並最終詔令全國驅逐西方傳教士。

雍正下達諭旨後,在京傳教士上奏,籲請緩行驅逐教士行動。為此,1727年7月21日,雍正皇帝在圓明園接見了巴多明、戴進賢、雷孝思等傳教士,發表了一番很長的講話。這番講話非常有意思,現摘錄如下:

伊請朕下令歸還所有的教堂,並允許傳播爾等的教義,就像父皇在世時那樣。請爾等聽朕之言:爾等要轉告在這裡和廣州的所有歐洲人,並且要儘快轉告他們。即使羅馬教皇和各國國王親臨吾朝,爾等提出的要求也會遭到拒絕的。因為這些要求沒有道理。假如有道理,爾等一經提出,朕即會贊同。請不要讓爾等的國王也捲到這件事中來吧!

朕允許爾等留住京城和廣州,允許爾等從這裡到廣州,又從廣州往歐洲通訊,這已足夠了。不是有好多人控告爾等嗎!不過,朕瞭解爾等是好人。倘若是一位比朕修養差的君主,早就將爾等驅逐出境了。朕會懲罰惡人,會認識誰是好人的。但是,朕不需要傳教士,倘若朕派和尚到爾等歐洲各國去,爾等的國王也是不會允許的嘛。

先皇(指康熙)讓爾等在各省建立教堂,亦有損聖譽。對此,朕作為一個滿洲人,曾竭力反對。朕豈能容許這些有損於先皇聲譽的教堂存在?朕豈能幫助爾等引入那種譴責中國教義之教義?豈能像他人一樣讓此種教義得以推廣?爾等錯了。爾等人眾不過二十,卻要攻擊其他一切教義。須知爾等所具有的好的東西,中國人的身上也都具有,然爾等也有和中國各種教派一樣的荒唐可笑之處。和我們一樣,爾等有十誡,這是好的,可是爾等卻有一個成為人的神(指耶穌),還有什麼永恆的苦和永恆的樂,這是神話,是再荒唐不過的了。

佛像是用來紀念佛,以便敬佛的。人們既不是拜佛,也不是拜木頭偶像。佛就是天,或者用爾等的話說,佛就是天主。難道爾等的天主像不也是爾等自己畫的嗎?佛也有化身,也有轉世,這是荒唐的。大多數歐洲人大談什麼天主呀,大談天主無時不在、無所不在呀,大談什麼天堂、地獄呀等等,其實他們也不明白他們所講的究竟是什麼。有誰見過這些?又有誰看不出來這一套只不過是為了欺騙小民的?以後爾等可常來朕前,朕要開導開導爾等。

你看,雍正給人的印象,儼然一位無神論者。儘管他的語氣顯得和藹可親,但柔中帶剛、剛柔相濟之中所流露出的毅然決然,則是顯而易見的。

這就不免讓人產生一個疑問:雍正如此堅定地驅逐這些傳教士,僅僅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一如雍正所說是“欺騙小民”的“荒唐”事嗎?或者說,如果僅僅因為某些傳教士“斂聚地方民財”的不法行為,何至於把所有的傳教士都驅逐呢?

分析雍正的講話,我們會感到,雍正的話裡,有很多弦外之音。也就是說,雍正驅逐西方傳教士還有著更為複雜的原因。

原來,在康熙的晚年,因為選擇接班人問題,皇子之間曾發生過一場奪位之爭。一些傳教士捲入其中,並支援雍正的政敵允。現在,雍正上臺了,能不趁機收拾他們嗎?再一個原因就是,在1715年,羅馬教皇釋出禁約,嚴禁中國教徒尊孔祭天,康熙也針鋒相對地頒發內務府信票,只准承認中國禮儀的教士留在中國。在這個“禮尚往來”關乎國家尊嚴的問題上,雍正當然也不會含糊。他下令的這場驅逐行動,也可以說是康熙後期清政府與羅馬教廷“禮儀之爭”的繼續。還有一個原因似乎也很關鍵,那就是基督教宣傳人人平等,對君權提出了挑戰,而且,這一思想被一些民間秘密反清結社組織所借用,這可是屬於意識形態裡滲透和反滲透的鬥爭,涉及政權的穩定,對此雍正當然要予以打擊和取締。

顯然,在這個時候,雍正接見傳教士,可謂正當其時。雍正的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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