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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春天,我前往威邑去見鴻王,在他們部族祭奠天最的秘洞中,我把水玉交給了他。鴻王把火玉、水玉,還有他最先得到的風玉拼接在一起。“果然是一個圓球的一部分啊,”他指給我看,“只要把這個球拼接完成,就可以獲得足以動搖天壤的力量,就可以推翻鵬王的暴虐統治了!”
我沒有向他描述自己所經歷的各種奇事,他也沒有問。我望著那個已經大半成形的圓球,腦海中突然冒出“大化之珠”這個詞來。我搖了搖頭,實在不想再回憶起那對暗紅的瞳仁了。
“還有最後一塊,西方的雲玉,”鴻王望向我,目光中充滿了鼓勵,“拜託你了!咱們的理想就要實現了!”我點了點頭,卻並不象他那樣激動。
離開威邑,我徑直前往西方,首先來到蘋邑,看我繼承蘋氏的獨子屆。屆今年才剛十一歲……不,應該說他已經十一歲了,但行為舉止還和五六歲的孩子一樣。他說話結巴,經常辭不達意,貪玩愛睡,不肯學習。我為什麼會生出這樣的傻兒子來?難道因為父親太過精明,就更顯出兒子的無能?那麼鴻王的兒子為什麼還算看得過去?論起精明,鴻王就算不如我,差距也不很大。
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孩子的母親太過愚蠢,可憐的屆所繼承的,都是母系的遺傳。是的,那個愚蠢的女人,除了知道陪我睡覺,幫我生養兒子以外,沒有絲毫的價值。當初,我把從戰場上俘虜的女性帶進臥室,我每年千里迢迢去和蘋妍幽會,從元老、家臣到奴隸無人不知,只有她始終矇在鼓裡。很簡單地栽贓,說她與別的男人私通,將其貶為庶民,她竟然無力辯駁。這樣的妻子,確實不要也罷。
這時候,我突然想到,若能和蘋妍生下兒子,那應該會是相當聰明和武勇的吧……不,如果蘋妍不死,讓她生下兒子並親自養育,將來恐怕會成為我的威脅——就象當年我是父親的威脅一樣。
不管怎麼說,屆這孩子是無法繼承我的事業的。我把蘋氏交給了他,但彭氏該由誰來繼承呢?我似乎應該再娶一個妻子,多生幾個兒子來甄選一下。此次從西方回到彭邑,就開始計劃這件事情吧。
“父親,我要回家!”屆一見到我,第一句話果然不出所料。
“這裡就是你的家呀,”我有些不耐煩地教導他,“你現在是蘋氏的族長,你現在是蘋屆而不是彭屆!”屆咬著手指,怯怯地說:“可我是您唯一的兒子啊,我遲早要回去彭邑的呀。”
我吃了一驚,但這孩子接下來的話更加令我憤怒——“他們說,我沒有弟弟,只有我才能繼承彭氏。”我瞪起了眼睛:“他們說?他們是誰?!”
屆竟然被我嚇哭了。但尋找這些話語的根源,其實是件非常簡單的事情——跟隨屆來到蘋邑的幾名家臣想要回歸故鄉,在幼主面前說些混話,原也在情理之中。我找出那幾個人來,二話不說砍下他們的頭顱。“聽父親的話,做個好孩子,好好留在蘋邑,這裡是你的家,”我這樣對屆說,“誰再敢對你說要回彭邑去,父親就要誰的命!你記住了?”
在蘋邑停留了不到半個月,我就繼續向西行進,三天後進入了疆氏的領土。疆氏是西方九天十四將中最小的一個部族,沒有城邑,只有村莊,貴族和百姓統共還不到一千人。疆氏所居住的疆山,是西方的盡頭,翻過疆山,後面還有些什麼,沒有人明確地知道。
傳說中,那是一望無際冰雪覆蓋的世界,把滾水潑向地面,沒等落地,就會結成堅冰。西方的天柱——清木——應該就在這冰天雪地的某個角落裡,千萬年就這樣靜靜地矗立著。
疆氏熱情地接待了我。我向他們索要“火狐之皮”——傳說七百年前,有一隻巨大的赤紅色的狐狸翻過疆山,進入疆氏的領地,疆氏出動了族內最勇敢的七名戰士,追捕了整整九天九夜,才把這隻奇怪的狐狸打死,剝下其皮,作為族中的至寶。據說這件火狐之皮可以抵禦凡人所難以想象的寒冷。
“不……這……那是不存在的……”疆氏的族長疆廓聽了我的話,驚恐得渾身顫抖。我打斷他的話:“不需要隱瞞,我知道得很清楚。只是借用而已,如果你不肯答應,我就把這個訊息稟告鵬王——你應該想象得到,鵬王知曉此事後的結果。”
疆廓無奈地獻出了火狐之皮。我把這張鮮紅的毛皮裹在身上,但隨即象被火焰燙傷了似的,把它剝了下來。可以自己發熱的死的毛皮,果然是無上的至寶。我把服庸等家臣留在疆地——沒有必要再帶他們去冒險,海上的遠征,已經使我喪失許多名優秀的家臣了。如果我可以憑藉個人的力量進入西方冰雪世界並活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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