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辦不了的婚禮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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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流放之人,是戴著枷鎖,赤裸雙足,步行前往流放之地,一日最多隻能行走五十里地。
即便是如此,長河郡守也已經行走了有二十日,都走出了一千里地。
若是從前的李書雲,御劍而行,只需三個時辰就能追上長河郡守。
不過她現在只是一個六歲女童的軀體,一路上還需吃喝拉撒,稍微走出遠一點,便感覺自覺身體有些吃不消。
一千里外已是萬千不同的氣候,自己還有些不能適應。
可是自己還是心繫自己那個可能是未來飛昇之路墊腳石的未婚夫,一刻也不敢耽擱,幾乎是日夜兼程,才追上了長河郡守流放的位置。
“來者何人!”守衛大聲呼喊道。
驅趕馬車的侍衛從腰間將自己的腰牌展示給了守衛檢視,大聲回答到他:“在下,長河王府護衛,特來請長河王府姑爺回府。”
守衛嗤笑一聲:“此地何來王府姑爺?只有罪人張氏一家。”
清亮的女童聲音從馬車中響起,李書雲提高音量說道:“我南國郡主李書雲,持與張俊婚書,請姑爺回府!”
丫鬟攙扶著李書雲緩緩地從馬車之中走下,李書雲手拿著婚書,走向了長河郡守一家。
“張俊是誰?”她問道。
人群之中,人頭攢動,少年緩緩地抬起了頭,儘管年少,卻仍看得出他此人之清俊。
“階下之囚,不敢尚郡主,多謝郡主厚愛,請回吧。”張俊說道。
即使此刻落難,可他聲音卻還是一如從前那般堅定,腰身也未有曲折,仍然筆直地站立著——
這讓李書雲回憶起了自己上輩子被雷劈死的場景,儘管軀體多受磨難,可是也未向命運屈服,如自己一樣,是個好少年,就算自己不會嫁他,這人也值得自己救。
“既然簽訂婚書,那你便是我李書雲的人。”李書雲走到了張俊的面前,對他說道:“跟我走,只有活著才有機會翻案,否則淪落入瘴氣之地,連命都可能會沒,遑論還你家族一個清白,我知曉你想要什麼,我是你的未婚妻,你我是一體的。”
李書雲所說之言,已經超脫了她的年齡了,即便是早熟的張俊,也震驚於她的成熟。
“你——”
“你什麼你,我什麼我?”李書雲朝他伸出了手:“你是我南國郡主之人,誰也不能碰!”
張俊思索一番,看向了身後之人,心想:郡主說的沒錯,只有活著才有可能翻案,只有活著才有可能洗清家族冤屈。
於是在長河郡守的默許之下,他握緊了李書雲的手。
護送他們前往南方的護衛也不敢多說什麼,畢竟是王府之人,想要一個十歲小兒,要就給了吧。
王府的丫鬟賠笑著塞給了護衛幾張銀票,對他們說道:“畢竟是王府的姑爺,真讓他死了我們郡主不得為他守節?我們不過是想讓張俊回府,讓他親筆寫下休書,唯有這樣,日後我們郡主嫁人才方便一些。”
護衛看了一下銀票的面額,頓時什麼脾氣也沒有了。
“小姐說的是,是要這樣,這張氏罪人也攀不上郡主。”
說罷狠狠地拍了一把張俊,低聲說道:“小子,算你有福氣。”
張俊眼神複雜地看向了李書雲:“郡主,真的要我寫休書的話,此處便可!”
“寫什麼寫!”李書雲日夜兼程趕路,六歲的身子早就已經受不了了,此刻的她竟是覺得頭疼欲裂。
“先回府中再說。”李書雲說道:“儘快回去。”
王府的大夫好一點,能治治自己的水土不服。
都忘了自己不是上輩子仙道第一人的天山派掌門,現在的自己只是一個六歲女童。
馬車之上,李書雲便發起了高燒。
雖然與上輩子同樣是凡軀,但是一個毫無修行根基的凡軀,僅僅是一個風寒就能要了自己的命。
“郡主...”張俊開口問道:“為何要救我?”
“你是我的未婚夫,是我未來的成婚物件,我自然要救你。”李書雲說道。
“婚書誰也不知,郡主大可扔了了事。”張俊低頭說道:“為何?”
“你爹是良善之輩,父親不忍見張郡守的後代葬身瘴氣之地,恰巧你與我有過婚約,由我出面救你是再合適不過了。”李書雲開口說道:“只是可惜,我才六歲,現在不能與你成親。”
“那——郡主真的有想與在下成親的意願嗎?”
找不到人的話,張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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