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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青(1)
霜降在節氣中,無疑是唱悲角的。它一出場,傅家甸的街市,有如一條活蹦亂跳的魚離了水,有點放挺兒的意思,不那麼活色生香了。那些夏日可以露天經營的生意,如理髮的,修腳的,洗衣服的,代擬書信的,抽籤算命的,點痦子的,畫像的,兌換錢的,賣針頭線腦的,擦皮鞋的,不得不收場,移到屋內。不過鋦缸鋦碗的,崩苞米花的,照舊在榆樹下忙碌著——他們的活計中有炭火嘛。不同的是,他們倚靠著的榆樹,像是一個萬貫家財散盡的破落財主,光禿禿的,木呆呆的,沒剩幾片葉子了。這時節,彈棉花的和賣柴的得寵了。彈棉花其實就是讓死去的棉花再活過來,它們蓬鬆柔軟地還陽後,女人們就得抓緊給家人做棉襖棉褲了;而賣柴的呢,卻是讓活生生的柴,熱辣辣地死去,化為煙和灰。柴草鋪那些腳力過人的小夥計,挑著沉甸甸的擔子,走街串巷,把柴送到飯館、茶坊、客棧、妓寮、澡堂子和戲園。到了冬天,那裡的紅火,是靠它們燒起來的。
這是一九一○年的晚秋,王春申趕著馬車回到傅家甸時,這裡已是一片漆黑,與他先前在埠頭區見到的燈火*的情景大不一樣。其實耀濱電燈公司已在傅家甸北十二道街開辦了發電
廠,用渦輪機發電,使這兒的多半住戶用上了電。不過因為每月要耗費一個多大洋,嫌貴的百姓還是有用油燈的。而電燈公司供應的電,由於是包月收銀,少供一度電就等於多賺了一文,不到夜半就回了。沒有路燈前,做生意的人家,習慣在店鋪前張掛燈籠。有了電呢,燈籠就收了。現在路燈說滅就滅,偷盜之事屢有發生,以致入秋之時,巡警局不得不傳諭各戶,於黑夜時懸掛燈籠於門首,防禦宵小。可是收回的東西,再亮出來就難了。那些燈籠就跟心有歸屬的*不想再接客一樣,把光鮮深藏起來。
王春申倒也喜歡這樣的黑暗。夜晚嘛,總得有個夜晚的樣子。雖說三鋪炕客棧的主人是他,可他每天回到這裡時,要看妻妾的臉子,所以進門前,他喜歡摸出別在腰間的煙鍋,趁黑抽上一袋煙。他吧嗒煙的時候,習慣地撫撫黑馬的鼻子。它跟著他奔波了一天,他也心疼啊。黑馬知道主人憐惜他,總會用臉貼貼他的臉,似乎在告訴他,它捨得為他賣命。王春申就會感激地說一句:“好夥計。”抽過煙,他卸了車,將黑馬牽到客棧背後的馬廄,劃根火柴,點亮馬燈,給它飲了水,再將馬槽添足草料,這才熄燈離開。雖然馬廄有時也多一兩匹住店的客人帶來的馬,但王春申從來不拴他的黑馬,因為他清楚,好馬是拐帶不走的。
王春申的妻叫吳芬,妾叫金蘭。本來,以他的身份和財力,身邊是不該有兩個女人的。三妻六妾,那都是有錢有勢的人,才該有的風光和享受。可是吳芬進了他家的門,在生養上就一路背運,兩胎都流掉後,再也懷不上,而王春申重病在身的老母親,非要在有生之年抱上孫子。孝順的他,只能納妾。做人家的小,對女人來說,不管是進多麼顯赫的門庭,總歸是屈辱的,何況是王春申家這樣的柴門呢。他娶小時,倒像是辦喪事。家裡明明有大門,可吳芬硬是讓他在旁側開個小門,不讓花轎走正門。而
花轎中那個傅家甸有名的醜女金蘭,哭成了淚人,直說自己跟了王春申,是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這朵鮮花什麼模樣呢:對眼,朝天鼻,豬嘴獠牙的,又矮又胖不說,還一臉的麻子。她在街上走,小孩子碰見她,都嚇得往旮旯躲。洞房花燭夜,王春申有如奔赴刑場,死的心都有了。這邊他剛吹熄了紅燭,跟金蘭造起孩子,那邊吳芬就咚咚地敲窗了,說是水缸那兒發現了一條蛇,讓他起來捉。王春申的老母親聽到動靜,氣得拄著柺杖,出屋罵吳芬攪兒子的正事,不是賢德女人。洞房外吳芬哭,洞房內金蘭也哭,她說自己一個黃花閨女,若是在妓館,被有錢人破了瓜,還能得到好幾塊銀錠,而被王春申嚐了鮮,白疼一場,一點好處撈不著,實在虧得慌。氣得王春申直想一腳將她踢到灶坑裡,當柴燒了。
出青(2)
吳芬那天倒也不是虛張聲勢,水缸那兒果然有條筷子長的蛇,它怎麼來的,王春申兩個月後才明白。那天他去剃頭棚,碰見採草藥的張小前。張小前問他,用活蛇做藥引子治風溼病,效果怎麼樣。他這才知道,金蘭進門的前兩天,吳芬去張小前那訂購了一條活蛇,說是王春申腿疼得厲害,中藥鋪配的草藥,需要活蛇做藥引子,讓他務必給捉一條無毒的草蛇。王春申聽了這話,同情起吳芬,加上金蘭懷孕了,他就夜夜去吳芬的屋子。金蘭自然不是好惹的,她受了冷落,知道王春申和婆婆怕什麼,就拿什麼要挾。她喝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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