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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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文微笑地看著二人,就算用一斤糧食換一斤羊毛,工會也有得賺,只是這價錢不能一下抬高,以後慢慢來。
兩人還未回過神,志文緊接著又放出一個大招,“三十萬,我先預付你們三十萬斤糧食,我來收羊毛的時候,再從裡面扣,低於十萬斤,我會給你們補上,怎麼樣?”
這一招,志文還是跟周承允學的,用來收買人心,讓對方死心塌地為你賣命,最好不過。
這兩人的人品,志文經過這些天的相處,認為還是值得信賴的,而三十萬斤糧食,對於他現在的身家來說,也不過是毛毛雨而已。
林遠和湯和志二人相互對視一眼,齊齊朝著志文長揖到地,肅聲道,“我等!謝過鄭兄弟!”
憑這三十萬斤糧食,達林臺部就是把這十幾個部落都吞併下來也沒有問題,牧民們不會被餓死了,部落振興有望!
與林遠和湯和志二人達成協議後,志文找了個晚上摸出去,在回張家口的路旁尋了個地方,從系統倉庫裡騰了三十萬斤糧食放置在此,第二天一早,謊稱自己的人已經將糧食堆在指定地點,讓林遠派人跟他取糧。
三十萬斤,足足三千袋裝得滿滿的糧食,全部落的人都出動了,牛背,馬馱,勒勒車拉,花了整整一天,才將糧食運回部落。
好在現在部落已經不再只有百把人,在一口氣將願意投靠的牧人吞併後,達到了六百多人的規模,已經是一個實打實的中型部落了,沒這麼多人的話,一天還運不完這麼多糧食。
看著堆得高高的糧堆,部落裡每一個人的臉上都是滿足的笑容。
對了,為了紀念達林臺,林遠主動提出,部落名不再更改,以後永遠都叫“達林臺部”,此舉為林遠又贏得了些聲望,不管是老部眾還是新部眾,對已故首領達林臺都是敬佩不已,用他的名字命名部落並延續下去,大家都認為是無上榮光之事。
“林兄,”志文對和他一道並排站立,看著糧堆的林遠說道,“我得告辭了。”
“啊?”林遠錯愕,“要走了?這都二月了,再呆個把月,就是剪羊毛的季節了,不如留下來等等?”
“不了,”志文拒絕道,“家裡事情多,必須回去處理一下,天氣熱的時候,我會來尋你們的。”
“那行。”林遠也不矯情,“客氣的話我就不多說了,這裡永遠是你的另一個家。”
“嘿嘿,既然是我的家,那我就不客氣了。”志文立馬順杆爬,“跟你要幾個人,要不我這些馬可趕不回去。”
“你自己挑。”林遠豪爽地說道,現在部落裡漢人都有十多個,他可不缺人手。
志文指了指不遠處有氣無力的巴根,掰著指頭說道,“巴根,孟根,還有湯大哥。。。”
“不行不行,”林遠慌得直襬手,“除了孟根,另外兩人可不行,巴根是達林臺首領之子,我可不放心他到處亂跑,湯兄現在是我的左膀右臂,也不能讓你拐走了。”
志文一把拽過林遠,在他耳邊輕聲道,“你不放湯大哥也就算了,巴根你還是讓他跟我走的好,我這可是替你著想。”
“你看看巴根,”志文指指不遠處有氣無力的巴根,“別看他現在跟丟了魂似的,保不齊哪天腦子一熱,又自不量力地跑去找金人麻煩,咱們部落可就是滅頂之災,你看的住一時,你能看的住一世嗎?”
這倒是志文的真實想法,達林臺部現在生機勃勃,是他重要的合作伙伴,可不能讓巴根這個二愣子破壞了,把他帶在自己身邊更把穩些。
他明明知道林遠是不會放湯和志跟他走的,卻故意提了湯和志的名字,就是為了跟林遠討價還價的,志文可以不要湯和志,但巴根他必須帶走。
林遠看看巴根,沒有說話,但明顯被志文的話打動了。
志文接著誘惑道,“你想啊,我把他帶回關內,他就是再能闖禍,也惹不到金人頭上了,對吧?”
“那。。。好吧。”林遠不得不承認,志文說的很有道理,終於被說服,“你可不能怠慢於他,畢竟他父親對我,對整個部落都有大恩。”
“切!”志文哼道,“別的不敢說,吃的穿的都要比你這裡好,行了吧?”
林遠訕笑,不敢回話,志文大大方方地提前付了三十萬斤的糧食,還會招呼不好巴根?
“對了,巴根的那兩個跟屁蟲,也一併給我吧,都不是安分的主兒。”志文這是要打包,把惹禍精都帶走。
林遠沒有拒絕,連巴根都要送出去了,再多兩人也是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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