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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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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偌由纖�幀⒑>��俸鴕歡雍>�秸蕉郵勘�U獠皇且淮喂餿俚陌碌氯�扒笞雜傻暮叫校輝�1788年的1月底,從英國啟錨的幾個月之後,這支船隊到達了植物港②。狂妄的喬治三世陛下找到了一塊傾洩他的罪犯的新疆土……新南威爾士殖民地。

①當時英國把廢船用作監獄,監禁犯人。……譯註

②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早期英國犯人的居住地,該地因植物品種多樣而得名。……譯註

1801年,羅德里克·阿姆斯特朗剛滿20歲的時候,就被判處了終身發配。阿姆斯特朗的後代堅持認為他出身於薩默賽特的一個由於美國革命而損失了家產的名門望族,並且認為加之於他的罪名是莫須有的,然而他們誰也沒費心去認真追溯他們這位傑出的祖先的經歷,他們只是享受著他的榮耀,並且還即興做些編造。

不管他在英國生活時的出身和狀況如何,反正年輕的羅德里克·阿姆斯特朗是個強悍、暴戾的人。在駛往新南威爾士的、一言難盡的幾個月的全部航程裡,事實表明,他是一個頑固的、難以對付的犯人,而且以拒絕去死而博得了他同船軍官們的青睞。1803年,當他到達悉尼的時候,他的行為更不像話了,於是他被遣送到了諾福克島上的一所關押難以管教的犯人的監獄裡。然而,他劣性不改,什麼也無濟於事。他們餓他,把他關進不能坐、不能站立、也不能躺臥的單間小牢房裡;他們把他打得皮開肉綻;把他用鏈子鎖在海中的岩石上,讓他半泡在水裡。而他卻嘲笑他們,他瘦得就像一把骨頭包在帆布裡,滿口沒有一個牙,身上沒有一塊巴掌大的地方沒傷疤,但是他的內心燃燒著熾熱的反抗之火,似乎沒有什麼東西能將它撲滅。每天開始的時候,他立下不死的決心,每天結束的時候,他為看到自己依然活著而洋洋得意地笑。

1810年,他被送到了文·德曼陸地①、他被鐵鏈和一幫囚犯串在一起,在霍巴特市②背後的硬得像鐵的砂石地裡修路。在頭一次機會中,他就用鎬把帶領隊伍的騎警的胸膛開了個窟窿,他和其他10個犯人一起把另外5個騎警也殘殺了;他們把警察的肉從骨頭上一片片地剮下來,直到他們在痛苦的叫喊中死去。他們和看守他們的兵士都是野獸,是一群感情已經退化到低於人類的矇昧生靈,羅德里克·阿姆斯特朗是不會不去觸動那些折磨他的人或者讓他們儘快死去而逃之夭夭的,就像他決不會當個順從的犯人那樣。

①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島的舊稱。……譯註

②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島南端的一個城市。……譯註

這11個人帶著他們從騎警那裡得到的朗姆酒、麵包和幹牛肉,艱難地穿過了幾英里的寒冷的雨林地帶,出現在霍巴特的一家捕鯨場裡,他們從那裡偷了一艘長艇,在沒有食物、沒有水也沒有帆的情況下,就啟航漂渡塔斯曼海。當這艘長艇被衝上紐西蘭南島的荒蠻的西海岸時,羅德里克·阿姆斯特朗和另外兩個人還活著。他從來沒有談起過那次令人難以置信的旅程,但隱約聽說,這三個人是靠殺害同伴中的弱者而生存下來的。

這是發生在他被遣送出英國以後僅僅九年的事。他依然是個年輕人,可看上去卻像60歲了。頭一批由官方批准的移民於1840年到達紐西蘭的時候,他已經在南島的富饒的坎特伯雷區開墾出了土地,和一個毛利女人〃結了婚〃,生了13個漂亮的半波利尼西亞血統的孩子。到1860年,阿姆斯特朗家成了移民貴族,他們把男孩子送回英國,在名牌學校唸書,他們以自己的詭詐和貪得無厭充分證明了他們不愧是這位非凡的、令人生畏的人的地地道道的後裔。1880年羅德里克的孫子詹姆斯生了菲奧娜。她是他15個孩子中唯一的女兒。

如果說非奧娜依然懷戀她童年時代那較為嚴格的新教徒的教儀的話,那她也從來沒有說明過。她容忍了帕迪的宗教信仰,和他一起去做彌撒,注意叫孩子們去朝禮至高無上的天主教的上帝。可是,由於她從來沒有皈依天主教,因此有些日常敬神的細微末節也就免去了,譬如飯前的祈告和睡前的祈禱。

梅吉除了在18個月以前至韋漢的雜貨店裡去過一次以外,還從來沒到過比窪地裡的庫房和鐵匠鋪離家更遠的地方呢。在她上學的第一天早晨,她激動得直噁心,把飯都嘔了出來,這使她不得不急急忙忙地回到臥室裡,又是洗臉,又是換衣服。她脫下了那件有又大又白的海員領的漂亮的海軍藍新衣服,穿上了她那件棕色的、不入眼的棉絨襯衫,這件衣服的領子很高,圍著她那小小的脖子,好像要把她悶死似的。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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