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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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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囚禁”孩子的同時,自己也失去了自由。

臺灣詩人非馬在一首詩中這樣寫道:“開啟籠門,讓鳥兒飛走,把自由還給鳥籠。”開啟籠門,飛走的鳥兒獲得了自由,然而全詩的點睛之處在於,鳥兒獲得自由的同時,鳥籠也獲得了自由。

所以,父母最應該做的是:開啟籠門,把自由還給“鳥兒”和“鳥籠”。也許當你開啟籠門,鳥兒反倒願意回來了。因為敞開的鳥籠已不再是牢房,而成了一個溫暖的窩。

家教故事

臺灣著名的漫畫家蔡志忠從小就愛畫畫。有一天,父親一時心血來潮,把正玩耍的蔡志忠與侄兒永寬、永臺叫到身邊,親切地問他們:“你們長大後要做什麼呢?”永寬不假思索地昂頭說:“我長大以後要當大總統!”永臺叉著腰,也不甘示弱:“我想做警察,因為警察最神氣!”輪到志忠,答得也乾脆:“我啊,我最想畫招牌。”蔡志忠之所以有“畫招牌”的想法,是因為他有一天偶爾路過“繪製電影海報”的師傅家,看到師傅用座標放大的方法描繪電影人物,覺得又神氣又好玩。

這時,父親並沒有因為志忠志向渺小而不悅,更沒有責備他胸無大志。

大約四五歲時,蔡志忠真的畫出了“第一幅漫畫”。那天父親不在,蔡志忠溜進書房,看到桌上的瓶瓶罐罐,玩心大起,就順手用毛筆沾滿紅墨汁在家中的白牆上畫了一個小人。看著自己搶眼的“第一幅”作品,蔡志忠挺樂的。但父親回來後發現牆壁變了樣,火冒三丈,追著兒子就要大打出手,但調皮的蔡志忠一溜煙地跑開了。

事後,父親冷靜下來了,開始從另一個角度思考這次“塗鴉”事件。過了不久,父親居然主動買了一塊小黑板送給蔡志忠。這塊小黑板和現今常見的木質黑板不同。是由一片磨平的灰色石板,四周再鑲上木頭邊做成的。畫筆也是一截石頭,寫在石板上的顏色是白色,可以用布抹掉。

第一章 發掘孩子的內在潛能(10)

從這一時刻起,一個多彩世界的帷幕拉開了。透過那支不起眼的筆,腦中構思的圖案線條,便成了“畫”。從此小黑板成了蔡志忠抒發情感的“田野”,成為促使他走上漫畫之路的原動力。

父親送小黑板之舉,真可謂意義深遠。父親以寬容而客觀的態度對待兒子不太“規矩”的行為。這樣做,正是給了“嫩芽”出土見“陽光”的機會,而沒有將它扼殺於“萌芽”狀態。

有保護的放養

給孩子自由,並不意味著父母放手不管。

孩子由於社會經驗不足、年齡太小等原因,往往不能很好地處理自己的事情,父母如果撒手不管,效果也不會很好。這時就需要進行“有保護地放養”,既給予他們充分的自由,又進行必要的保護,而不是放任自流。

“有保護地放養”就是父母不斷地觀察和了解孩子的心態,在關鍵時刻及時伸出援手,向孩子們提供解決問題的原則和思路,同時把最後的決定權交給孩子,讓孩子自己承擔結果。

有些父母認為“樹大自然直”,對孩子採取寬容甚至縱容的態度,即使在孩子犯了錯誤以後也不聞不問。這些父母的理由是孩子小,理解能力較差,一些錯誤行為可以諒解,“樹大自然直”,長大了就好了。

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孩子小,缺乏正確的是非標準,有時難免多犯些錯誤。父母應及時幫助孩子改正這些錯誤。

給孩子自由,最重要的就是讓孩子從小就得培養一定的獨立自主的能力及一個為自己生存負責的觀念。要讓孩子知道:他要靠自己努力,才能達到他的目標。每個人的能力有大小,但人都要為自己負責,應該盡力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努力達到自己的目標。

例如,在教孩子繫鞋帶、鋪床疊被的時候,父母要傳導給孩子這樣一個觀念:這是你的事,你要學會自己做自己的事。你必須做好你自己能力範圍內的事,如果你做不好,你就得自己負責任。

給孩子的自由也應該在遵守社會規則的範圍內,不能放任孩子隨心所欲做任何事。事實上要想在現代社會生存,每個人都有必要遵守一些基本規則。如果孩子從小能將某些規則內化成習慣,他就不會覺得那些規則是難忍的束縛,才能最大限度地享受自由。而那些沒有任何規則意識的孩子長大以後,在一個秩序化的社會將感受到更多的壓抑,甚至無法融入社會。

此外,社會通用的基本規則也能夠幫助孩子適當地剋制他們的任性,有計劃地、有條理地去完成他們要做的事,而不用父母事事督促,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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