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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自由之路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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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解開心靈的束縛

生命的自由與解脫,根本在於心靈的自由與解脫。

可是對於心靈,又有什麼可說的呢?

誰可曾見過自己或是他人的心靈是什麼樣子?有何實質可以把握?

心靈,到底是什麼?難道不正是我們自己嗎?

當我們說一個人變了,難道根本上是在說他的相貌、年齡等外在的東西嗎?其實最終還是在說這個人的心變了。

心靈是生命的主宰,包括大腦和大腦所產生的思想,也都是為心靈服務的。

而心靈,雖然無形無相,卻是我們生命的本質。

我們其實生活在心靈的世界,外在的世界,是我們心靈世界的對映。

同樣的風景,不同的心靈會有不同的感受,人們看似生活在同一個世界,其實每個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心靈世界裡。

心靈最終極的追求是什麼?

自由,快樂,幸福。

自由是第一位的,沒有自由,就沒有快樂和幸福。

快樂和幸福是自由綻放的花朵,是自由之花散發的甜蜜和芬芳。

什麼是自由?

心靈不被任何東西所束縛,能夠時時刻刻作為自己的主宰,就是自由。

而非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這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心靈成為心靈自己的主宰,與心靈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是人們對於自由本質的兩種認知,前一種認知導向解脫,後一種認知導向束縛。

心靈成為心靈自己的主宰,意味著,心靈可以免受一切慾望的誘惑,而保持自己的獨立性。

而心靈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意味著,心靈可能會在慾望的誘惑下,去做看似有利其實卻有害的事,如果去做了,則必然會承受那有害的後果。

心靈,想要獲得自由,首先需要對自由的本質有清晰的認知。

將自由認知為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必將實現心靈的自由。

將自由認知為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必將導致心靈陷入慾望的牢籠。

當樹立了自由的正見——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接下來,心靈需要對自己的本質進行認知和體證。

生命自由之路,亦即心靈自由之路,只需要做三件事:

1、樹立心靈自由的正見——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

2、認知體證心靈的本質;

3、恆久溫習以上兩項內容,在任何情況下均能恆久保持以上這兩項正確的認知和體證。

關於第一件事,透過理證即可輕鬆實現。

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有所為有所不為,只做對心靈自由真正有益的事情,不做對心靈自由實際上有害的事情,其結果必然會通向心靈終極自由。

關於第二件事,不僅需要理證,更需要體證。

認識心靈的本質,就是認識自己生命的本質。

認識自己生命的本質,如果你的體證結果與理論明顯不同,那麼理論就是無效的。

認知心靈的本質,理論上如何認知呢?

有一種方法,叫理體不二,就是理論上建立的同時,就在當下進行體認。

當下就可以體認的理論,就是真實的。

這和認知外在世界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認知外在的世界,僅靠我們的感官是得不到真實地認知的。

認知內在的世界,卻只能依靠我們自己的心靈。

心靈自己對自己的認知,只能依靠心靈自己,沒有可以藉助的儀器,別人的指導、分析、經驗等或許有一定的參考作用,但驗證這個步驟,只能由自己的心靈來完成。

心靈怎樣認知自己呢?——內觀。

“觀”在這裡是一種比喻,就像眼睛看外面的世界一樣,心靈向內自己“看”自己,而這個“看”並不是用眼睛看,但“看”的過程和功能是相似的。

心靈自己向內“觀”自己,之所以可以實現,正是由於心靈本具這樣的能力。

如果心靈像眼睛一樣,不能自己“看到”自己的話,內觀的方法就無法實行。

心靈之所以被稱為心靈,正是因為心靈可以“看到”自己,比如你很清晰地知道,你心裡是高興還是悲傷,是痛苦還是快樂,這裡的知,就是“觀”的結果。

只不過,明顯的情緒,不需要仔細的“觀”,因為你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它,而對於情緒背後那個更深的心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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