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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巡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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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巡按 監察御史與知縣同級,都是七品官。但比起一縣之尊,實際地位可謂天壤之別。 不說大明同品以京官為尊的官場通例,監察御史品階雖低,但實權極大——“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內,兩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外巡按,清軍、提督學校、茶馬、巡漕、巡關、攢運、印馬、屯田。師行則監軍紀功”!總而言之一句話,天下沒有他們罵不了的人、更沒有管不了的事!尤其是每年八月出外巡查時,號稱“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知府以下均奉其命”! 知府可是四品啊! 四品?呵呵,乖,聽話! 懂? 別說四品,就是一二三品大員,也都給我老實點,否則參你沒商量!哪怕是捕風捉影,罵你個狗血淋頭你也得樂呵地接著! 監察御史的奏章,誰也攔不住:不僅不需要走通政司的尋常路,可以直達聖上,而且,有“聞風奏事”的專權——聽到小道訊息就能隨時隨地向皇帝打小報告,還不需要為真偽負責! 這是個所有官員都要巴結的美差。 但自恃“聖眷正隆”的楊明楨不吃這一套。 初出茅廬的一介書生,如果及早碰壁,未必是一件壞事;相反,誤打誤撞地走了大運,則很容易跑偏了。楊明楨便是如此。 都察院——俗稱御史臺,設十三道監察御史,編制合計一百一十人。要從其中再選拔二十一名巡按御史於每年八月代天子巡狩各地:北直隸二人、南直隸三人、宣大、遼東、甘肅及十三行省各一人。跟今天的中央巡視組有些相似,不過,權力更大。每位巡按都要由都察院推薦兩位候選人供天子選擇——被選中者可謂一步登天:其彙報物件不再是都察院本部,而是聖天子本人! 這一年,楊明楨毫無意外的被道宗皇帝點了巡河南道。民間有“八府巡按”之說,其實是被影視劇忽悠了,扯淡,根本就沒這麼個官。大明的行省,不少被劃成八個府,但也有不夠數的,也有超過的。八府巡按幾個字念起來琅琅上口,聽起來威風八面,腦殘影視劇採用了,然後,誤導加倍。 楊巡按躊躇滿志,騎上頭黑驢就奔赴河南。巡按權力大,地位高,但職別低,與知縣同品,坐騎的標準只能是驢——不能超標,啥級別啥待遇古今同理,這叫儒家文化禮儀之邦!小楊同學還給自己刻了一方“效宣”的印掛在腰際。 眾人都知道,這位少年得志是以“強項令”的典故激勵自己。東漢光武年間,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家人殺人,董宣要秉公執法。那傢伙也怕了,湖陽公主又護短,把這廝時刻帶在身邊,覺得一個縣令又能如何?沒想到被董宣在大街上公然攔住公主輿駕,把仗勢欺人的奴才拖下車當街格殺。公主跑去找劉秀哭訴,劉秀作勢要棰殺董宣給公主出氣。董宣慷慨陳詞:“陛下要做中興之主,而縱奴殺良,何以理天下?臣請自殺!”言畢以頭擊楹(柱子),血流滿面。劉秀忙讓小黃門拉住,打圓場說:“你給公主賠個不是吧。”董宣堅拒,小黃門硬按,董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雄才大略的光武帝哈哈大笑,遂賜“強項令”之名! BTW,愚以為,復興漢室,昆陽之戰親帥三千虎狼逆擊十萬雄兵,陣斬王莽上將軍,追亡逐北五十里,敵屍擁塞得黃河水為之不流的光武帝才堪稱“雄才大略”。而很多人卻把這四個字用在武帝劉徹身上——漢武帝、漢光武帝,一字之差,前者敗光了文景家底、天下戶籍減半、發明告緡制度(發動百官百姓相互告密,告密的賞被抄沒者家產之半、知情不報者同罪)、逼死兒子殺掉老婆、成天提心吊膽怕別人用巫蠱之術謀害自己……就這麼一個貨,也配用這四個字?我呸! 楊明楨到了河南,不負聖望,從河工入手,吃住在黃河大堤上,不僅每一方土石的工作都親自計算、每一粒糧食的分發都親自過手,還真讓他抓到個幾乎和董宣那出戏一模一樣的典型。 河督管河道,但要有人監督啊,道宗皇帝派了御馬監的太監曹喜旺監河工。不僅監督工程,一干所需的錢糧物資也要由這位河監發放。曹公公在開封府聽戲快活兼等著收銀子,讓乾兒子曹福代自己監工。這曹福膽大包天,貪汙什麼的不說了,後來心腸越來越黑膽子越來越大,竟把河工們吃的糧食倒賣了大半。騎驢巡堤的楊大人發現苦力們在啃樹皮,怒了! 後果很嚴重:騎馬坐轎的大人們當場跪了一地,楊明楨直接在大堤上露天公審。曹福本身不是太監身份,不能算聖上的家奴,所以小楊同學招呼起來沒有任何心理負擔。一通大刑流程走下來,這曹福讓招啥招啥。 小楊同學不忍心一刀砍死浪費了活教材,本著廢物利用的原則判了站籠,在大堤上現場展覽——每個官員都要過來參觀,看完還得寫反腐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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