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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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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重來(實體書精校)

作者:'法'馬克·李維

譯者: 張怡

《紐約時報》的記者安德魯·斯迪曼在晨跑中遭人刺殺,當他醒來時卻發現自己回到了兩個月前。故事採用倒序的手法記錄了主人公尋找兇手的過程,從找到皮勒格警官開始,拐賣兒童實踐的曝光,再到得到好友西蒙的相信,一步步的接近真相。

故事中除了驚險的情節以外還穿插著主人公對未婚妻瓦萊麗·蘭塞的愧疚,對友誼的珍惜。也間接地表達出作者對兒童和童年的關注,其中也提到了1976年3月24號的阿根廷政變。'1

獻詞頁

獻給路易、喬治以及波琳娜

人若能如棄絕他者一般自我信賴,必將幸福。

——杜芳夫人

1。遇刺

隱藏於人海之中,扮演著這個奇怪的角色,無人知曉,無人注意。

臨時找到一套跑步運動裝,為的只是不引人注意。早晨7點,沿河濱公園一線,滿眼都是跑步的人。在一個分秒必爭、神經緊繃的城市裡,所有人都奔跑著,為了鍛鍊身體,也為了消除昨夜放縱的痕跡,準備迎接新一天的壓力。

一張長椅;一邊將腳擱在椅子上繫鞋帶,一邊等目標靠近。額前壓低的帽簷有些阻擋視線,但也可以將自己的臉隱藏起來。正好趁機平復呼吸,免得手抖。流汗倒是無所謂,沒有人會注意,它也不會洩露什麼,在這裡,所有人都在流汗。

當他出現的時候,先讓他跑過去,過一會兒自己再小步重新開始跑。不遠不近地跟著,直到時機成熟。

同樣的場景已經發生過七次。每個早晨,同樣的時間。每次,行動的誘惑都比前一次更加強烈。但是成功只屬於精心準備的人。沒有發生錯誤的餘地。

他出現了,沿著查爾斯街跑步,這是他的日常路線。然後等紅綠燈變紅色,穿過高速公路西側輔路的前四個路口。車輛魚貫著向城市的西邊駛去,人們趕著奔赴工作地點。

他跑到斑馬線旁。紅綠燈上發光的小人兒已經開始閃爍。翠貝卡和金融街方向,車子一輛接一輛地開過斑馬線,他依然我行我素。和往常一樣,他舉起拳頭,中指向上,回應汽車的喇叭聲,然後左轉,跑上沿哈得遜河的人行道。

他將和其他跑步者一同再跑過二十個街區,愉快地把體能不及自己的人遠遠拋在身後,同時詛咒超過自己的人。他們沒什麼厲害的,只是比他年輕十歲或二十歲而已。在他十八歲的時候,城市的這片街區尚沒有什麼人來,他屬於來這裡跑步的第一批人。用木樁建成的碼頭,現在已無跡可尋,過去常散發出鐵鏽和魚腥味。血的味道。他所在的城市好像在二十年間改變了許多,它變得更年輕,也更漂亮;而他,歲月已經開始在他的臉上刻下痕跡。

在河的另一岸,霍博肯的霓虹燈隨著白天的來臨一一熄滅,隨後是澤西城。

別讓他從眼皮底下溜掉;當他跑到格林尼治街的十字路口時,他會跑離人行道。必須在這之前行動。那個早晨,他沒有跑去星巴克,像往常一樣點一杯熱摩卡。

在4號防波堤上,一直暗地裡跟著他的黑影會在那裡和他相遇。

還有一個街區。加速,跑入常在這裡會集的人群中,因為道路變窄,跑得慢的人必然會擋住跑得快的。長針在衣袖裡悄悄滑下,手掌堅定地握住它。

在腰椎與骶骨之間的位置下手。只要乾脆的一下,深深地刺穿腎臟,再向上劃破腹部動脈。拔出長針時,它會在人體內留下無法癒合的傷口,等有人注意到發生了什麼而前來救助,把他送入醫院推進手術室時,一切都已成定局。在這個早高峰的時候去醫院並不容易,即使有鳴笛開道,但路況太糟糕,救護車司機也無計可施。

若是兩年前,他大概還有機會活命。但自從政府為了拓寬道路關閉了聖萬森醫院,最近的急救中心就是和河濱公園反向、城市東面的那個。大出血,他將很快因失血過多而死。

他不會感到痛苦,至少不會感到特別痛苦。天氣寒冷,而且會越來越冷。他會發抖,四肢逐漸失去知覺,牙關咬緊無法說話,而且他能說些什麼呢?說他感到背部被狠狠地刺了一下?好極了!警察們能得出些什麼結論?

完美犯罪的確存在,最出色的警察在退休後也會告訴你,沒有偵破的案件始終是他們良心上的重負。

他過來了。這個動作已經對著沙袋重複練習了上千次,但把長針刺入人體的感覺該是與之完全不同。關鍵是不要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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