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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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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君子加張蔭桓、徐致靖。

徐致靖之被捕,是因為保薦康有為。張蔭桓之被捕,亦是因為他“教壞”了光緒。對於光緒之所以致此,責任誰屬,在慈禧的看法是一貫的,與我國刑法上對“教唆”犯罰得特重的立法精神也是一致的。

至於八月十三日的突變,《夢蕉亭雜記》所記,亦頗可採信。原來派軍機大臣、大學士,會同刑部嚴於審訊。十二日本已加派御前大臣會審,而次日未待慶王所派之員主持審問,即因貽谷一奏,由剛毅親自至刑部傳諭,毋庸審訊,立即正法。其基本原因還在外間流言太盛,“有謂各公使出面干涉,並謂一經審問,恐諸人有意牽連,至不能為尊者諱”之故。

《夢蕉亭雜記》所說“某京堂”指國子監祭酒貽谷。當時確有外力干預的跡象。但此外力干預,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英日兩國營救張蔭桓。而八月十一日有上諭,指出張蔭桓非康黨,故此外力干預,乃別為一事,與六君子的安危無關。

另一部分是由康梁漏網而引起,梁啟超在京晤李提摩太,避入日本使館,康有為得英人之助,得以安抵上海,以及上海道蔡鈞接到逮捕康有為的密令,與英國領事接洽,未能如願的情況,京中必都已瞭解。加以天津《國聞報》的公然昌言,西人將作干涉。因此,在貽谷以前有高燮曾、黃桂兩奏,皆主速作斷然處置。平心而論,高、黃、貽三人都是為了保護光緒,安定大局著眼,其中黃桂八月十二日一奏,最為簡明扼要。

外間傳說紛紛,皆謂康有為弟兄所犯案情重大。其黨之同謀者,在內則以張蔭桓、徐致靖、譚嗣同、林旭為渠魁,而楊深秀、宋伯魯等扶助之。在外則以黃遵憲、熊希齡為心腹,而陳寶箴、徐仁鑄等附和之。此外尚有梁啟超、麥孟華等數十百人,蔓延團結,黨羽遍佈……自去年以來,人言嘖嘖,皆謂此輩謀為不軌,將效開化黨亂高麗之故事。而康有為來京,果借變法為名,包藏禍心,詭計百出,陽託為忠憤之舉,陰售其奸詐之謀。搖惑人心,混匿國是,真有出人思議之外者。今聞朝廷察其罪狀,凡屬臣民,莫不同聲稱快。及聞該員逃匿,未能緝獲,則又私憂竊慮,恐其鋌而走險,勾結外洋,致生他變。且天津《國聞報》妄造謠言,謂外人意頗不平。此必其黨欲為挾制之計,而該報復張其說也。臣之愚見,以為此事宜早決斷,將已獲之犯,速行處治,以絕其望。

至案內牽連人員,應拿者拿,應黜者黜,應宥者宥,一經辦理定奪,即請明降諭旨,宣示中外,使為首者不能漏網,為從者不致生心。即外人慾來干預而事已大定,無所施其術矣。臣素知康有為、張蔭桓居心詭譎,故望朝廷先發制人,庶免奸黨煽亂。

此奏又有一附註,專為張蔭桓而發,基本上仍舊是客觀的:再:臣正繕折間,適接邸鈔,知康有為一案,已奉諭旨將徐致靖等分別審訊看管,此外概不深究。至張蔭桓平日聲名甚劣,雖非康有為之黨,亦應按照屢次被參款跡,從重處罪。

第三章袁世凱告密(2 )

黃桂為筆者長親,貴州人,時由翰林院編修改福建道御史。他當然是舊派,但卻是真正的道學先生,幼時聞長輩言,他真能做到不二色。夏日盥沐,裸上半身擦背,若有女僕入室,即避至門後,古板如此。

大致歷代黨爭,輒令人有薰蕕同器之恨。不過雖“閹黨未必盡小人,東林未必盡君子”,但代表正義一方的主事者,須是君子,則雖失敗一時,於世道人心,仍大有幫助,如明末東林閹黨之爭,東林敗得很慘,但“東林孤兒”所發生的影響,促成了康熙朝的盛運。擺脫狹隘的種族觀念來看,自是歷史上值得驕傲的一件事。而戊戌政變,最大的不幸是,真君子枉死,而偽君子康有為苟且偷生,並以作偽的方法,利用光緒的被幽,六君子的慘死,沽名釣譽,營私牟利。賢如梁啟超,亦不免助師為惡。代表正義的一方,主事者的真面目如此,那就無怪乎民初北方政壇的醜態百出了。

當然戊戌政變絕不能與明末天啟年間的政潮相提並論。保皇黨不同於東林,守舊派更非閹黨。天啟並不值得同情,值得為之一掬同情之淚的是光緒。但光緒可能至死不明白,害得他最慘的不是袁世凱,也不是榮祿,而是康有為。

大家都知道,光緒最痛恨的是袁世凱。常常在紙上畫一隻烏龜,寫上袁世凱的名字,然後將紙撕碎。又以寫有袁世凱字樣的紙懸在壁上,作竹弓竹箭的靶子。此種近乎童的舉動,為一種無可奈何的發洩。我以為光緒之恨袁世凱,不在他告密,而在誣賴他有“密詔”付袁世凱要包圍頤和園。而此“密詔”,可能出於榮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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