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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薇想到自己一直跟著他,他反而要分心來照顧自己,便也答應了。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正好看見一隻還未長成的蝗蟲飛過來,便小心屏住呼吸,伸手去撲。哪知這東西警醒得很,眼看要得手,它卻又在被撲中的前一刻飛了出去。飛也不遠,就停在另一根禾苗上。清薇追著它撲了好幾次,始終未能成功,倒是把裙子也弄得都是泥土。
她這才明白為何趙訓說就算要捕捉蝗蟲,也要想個具體章程。這東西可不是那麼好捉的。
但這種困難在趙瑾之那裡似乎根本不存在,不久之後他就回來了,手裡提著幾根草串。原來到了地方他才發現出來得急,根本沒有帶容器。索性就扯了草莖,將抓到的蝗蟲一個個串在上面提著。
“這些就差不多了吧?”他將手裡的東西給清薇看。
清薇接過一根草莖,仔細的研究了片刻上面串著的蟲子。趙瑾之原以為她愛乾淨又愛美,應該會受不了這種東西,但清薇眉頭都沒有皺一下,研究完了,也沒有將還給趙瑾之,就自己提在手裡,點頭道,“夠了,先回去吧。”
趙瑾之跟在她身後往拴馬的地方走,一面道,“若真起了蝗災,總不可能一直吃這個。到時候還可以用來養雞鴨,它們喜歡吃。”
清薇點頭,但沒有說話,似乎還在琢磨什麼。
於是趙瑾之也不說話了。
回到十二樓之後,清薇接過趙瑾之手裡的東西,徑直去廚房了,甚至沒來得及安頓他幾句。趙瑾之見狀,便知道她心裡已經有了想法,只待實踐了。
論到捷才和急智,清薇是趙瑾之見過最出色的人。
於是這一晚,冠軍侯大人回家的時候,手裡多了一個食盒。
果然,進門之後,沒等他回自己的住處,就有人來請,說是老爺子和趙定方都在等著他。於是趙瑾之提著食盒,轉了個方向,去了趙訓的院子。
他的祖父和二叔臉上的表情都很嚴肅,顯然討論的結果並不樂觀。的確,如果出現蝗災,無論怎麼補救,都免不了會產生損失。從大局而言,對接下來大魏的形勢並沒有好處,甚至還會帶來惡劣的影響。趙定方身為尚書右僕射,一國宰輔,又怎麼可能高興起來?
倒是趙訓還能分心注意趙瑾之,問他,“你手裡提的是什麼?”
趙瑾之將食盒放在桌上,將裡面的東西端出來擺好。
素白的盤子底用胡蘿蔔和蔥絲雕成鳳凰的形狀,因為浸了料酒而微微泛紅的的油炸蝗蟲擺在上面,周圍點綴著蝴蝶形狀的胡蘿蔔和青紅椒,看上去顏色亮麗,帶著一股油炸出的焦香,引人食慾。
趙瑾之道,“我這道菜,名叫飛黃(蝗)騰達。”
作者有話要說: 繼續突然的加更_(:зゝ∠)_
第59章 百鳥朝凰
討論了一下午蝗蟲如何防治的趙定方對黃這個字已經十分敏感; 聞言立刻抬頭去看桌上的菜。
趙訓眼神微閃; 捋了捋鬍子; 問; “是清薇做的?”
趙瑾之點頭,取出筷子分給二人,“這飛蝗還是我下午親自去抓的; 您二位嚐嚐味道,給個建議?”
趙定方還在猶豫,趙訓已經接過筷子,夾起一隻送入口中; 點頭道; “香、脆、鮮; 味道不錯。加上還有這麼好的名字和意頭,想來不少人都會對這道菜感興趣。”
時人不吃蝗蟲,不過是沒有先例。要說蝗蟲長得嚇人,螃蟹也未見得好到哪裡去; 卻也是人人交口稱讚的美味。所以; 只要運作的方式得當; 要讓這道菜成為所謂“名吃”,讓普通人生出興趣; 主動去吃; 並不是特別困難的事。
尤其還取了個這麼好的名字。飛黃騰達,便衝著這麼好的意頭,也值得嘗一嘗。
趙定方本來還有些猶疑; 聽到父親這麼說,才下了筷子。然後意外的發現,只要不去想這蟲子的模樣,單把它看作一道菜來評價,滋味確實不錯。於是中肯的評價道,“入口爽脆,回味也香,用來佐酒或是零嘴,打發時間是極好的。京城裡那些小的茶樓酒肆之中,多的是叫上一碟油炸花生、一壺茶酒,便能坐上一下午的閒漢,這蝗蟲比花生米還便宜些。”
而且越是這種閒漢,反倒對飛黃騰達這種不切實際的事情充滿幻想,好像自己多有能耐,只是少了機遇,只是機遇來時自己沒有看上,否則早就如何如何。
他們都只評價這道菜推廣的可能,但實際上,則是贊同了趙瑾之藏在這道菜之後的用意:讓百姓們樂意且主動的去食用蝗蟲,如此一來,不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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