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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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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封建貴族之家的婚姻習俗,賈蓉“年二十歲”的話,秦可卿是年小則要十八、九歲,大則也不會超過二十二、三歲。也就是說,秦可卿死時的年齡一般應在二十歲左右,是一個青春早亡之人。按秦可卿在賈府的身份和死時的年齡來說,其銘旌上大書“享強壽”三個字,這不是一個絕妙的諷刺嗎?因為,所謂“強壽”者,即長壽也。《公孫龍了·通變論》篇有云:“黃其正矣,是正舉也。其有君臣之於國焉,故強壽矣!”這段文字翻譯成今天的白話,意思是說:“黃色是一種純正的顏色,如果舉個例子來比喻的話,就好象國中的君臣一樣,君臣各在其位,國家就會強盛而長久了。”在這裡,“強壽”一詞釋作強盛,國運久長之意。當然,如果有人說《通變論》篇中的“強壽”,指的是國家命運,而非指人的壽命短長,不能說明問題,那麼,王充《論衡·氣壽篇》所述“疆(強)壽弱夭,謂稟氣渥薄也。”這段文字卻是指人的壽數。其大意是說,人所以有“強壽”和“弱天”之別,根本原因是在於人“稟氣”有“渥薄”之不同。俗話說,古人五十而稱老,六十曰耆,七十曰稀,八十曰耋,九十曰耄。古人活五十者可謂“享強壽”、而秦可卿一生只活了二十來歲,生命短促,實為“弱夭”,怎麼能稱得起“享強壽”呢?其實,曹雪芹如此寫法,並非是一時疏忽,用錯了詞兒。這隻要聯絡一下《紅樓夢》中對秦可卿生前死後的種種異樣描寫,我們就不準發現作者另有隱微幽曲之意,正址以此啟迪讀者去思考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小說第5回寫賈寶玉神遊太虛幻境時,警幻仙子讓他翻看了《金陵十二釵》正冊、副冊、又副冊上所列的每個女子的判詞,聽了《紅樓夢》十四支曲。在李紈的判詞之後,有一張畫和畫中人的判詞,其原文是:

詩後畫一座高樓,上有一美人懸樑自盡。其判詞雲: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

在《好事終》曲文中又寫道:

畫梁春盡落香塵。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箕姿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

總括圖畫、冊詞、曲文的意思,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印象,即《金陵十二釵》正冊最末一個女子具有下列特徵:(一)她是屬於寧府裡的人;(二)這個女子“擅風情”“秉月貌”,因“情”犯“淫”;(三)這個女子的結局是耐梁春盡——自縊於高樓。但是,以今傳本《紅樓夢》中所描寫的每一個女子的身世結局來對照冊詞和曲文中所隱括的意思,可以肯定的說,沒有一個女子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秦可卿是寧府的人,“生得形容嫋娜,性格風流”,接近冊詞和曲文中所指的人,但因情犯淫,懸樑自盡一點,又與今傳本《紅樓夢》中寫其因病而死的情節相悖。對這個恍惚迷離的矛盾現象,應該作如何解釋呢?早期脂評本的發現,為我們提供瞭解開此謎的線索。

風情月貌敗家根(2)

甲戌本第13回有一條眉批寫道:“此回只十頁,因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卻四五頁也。”經查早期抄本《紅樓夢》證明,這一回正文連同夾批存不足八頁,如果除去文中的夾批和後來新增的文字,“少卻四五頁”的批語是可信的。那麼,曹雪芹刪去原稿中“天香樓”節”的具體內容和原因又是什麼呢?幾年前在南京出現的“夕葵書屋”藏抄本《紅樓夢》獨有的一百五十條批語,其中第13回前有一條長批提供了一些細節。原批說: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託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

從這條批語中可以知道,《紅樓夢》作者最初計劃是將秦可卿寫成一個“節婦”的典型以與“節婦”典型李紈相映照,故把秦可卿的結局寫成“淫喪夫香樓”,而非如今傳本中所寫的因病而死。但是,後來因脂硯齋、畸笏叟等人的“建議”又作了刪節。所以,壬午之春畸笏叟看了雪芹的修改稿後,寫下了這樣一條批語:

通回將可卿如何死故隱去,是大發慈悲也。嘆,嘆!

脂硯齋和畸笏老人是曹雪芹寫作《紅樓夢》的贊助者,最瞭解作者的寫作計劃和意圖。因此,脂批所披露的有關細節,具有權威性,是我們斷定秦可卿的最初死因的最有力的直接證據。

除上引的脂批外,民國後上海晶報副刊發表,臞蝯的《佚話》和新發現的朱衣《秦可卿淫上'喪'天香樓》一文也是秦可卿自縊而死的有力旁證。如果朱衣家藏的早期抄本《紅樓夢》尚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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