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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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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好,談吧,你要的,我給不了。你邀我合力對抗京城燕王府,我也做不到。要知道,燕王府是太行山、王屋山,不是隨隨便便拖個愚公出來,就能把兩座大山鑿碎搬走的。你我都不是愚公,何必苦苦鑽牛角尖?我知道這幾年,你一直覬覦江湖第一的位子,所以燕王府就是你唯一的眼中釘、肉中刺。不過你想想,人在江湖,總得有道義、原則、俠氣、立場吧?如果總是誰拳頭大誰說了算,那還有秩序和王法嗎?你想當老大,急不得,總得能服眾才行。我可以斷言,就算你近幾年內糾合中原各大勢力,‘倒燕’成功,你也絕對成不了老大,到時候七王之後不一定從什麼地方冒出來,又會掀起一番江湖廝殺。趙兄,別好高騖遠了,現在的中原和風吹舞,民眾安居樂業,是幾百年來最美好和諧的盛世。我們江湖人也該歇歇了,何必平地再起波瀾?”

秦王侃侃而談,眼中的疲倦之色隱去,眼神變得澄澈明亮起來。

我斜對著他,認真聽他說話,眼神不自覺地停留在他臉上,忽然覺得,當時從沈鏡的“祈福之鏡”中看到的虛像,竟然有七分長得像秦王。

平心而論,秦王的面相很不錯,臉型瘦削方正,五官比例協調,眸子顏色黑亮,嘴唇線條飽滿,有相書上記載的“封疆大吏之相”。

那種面相,適合握刀、握筆,舉手投足之間,掌控千萬人生死。

凡是這種人,外表和內心都是截然分開的兩種狀態,任何時候都用一層堅硬的殼子,把真實思想罩起來,讓敵人和朋友都無從捉摸。

“我只要你,陪我一起‘倒燕’,並不要你做其它事。是成是敗,我自己一個人擔著。實話告訴你吧,我已經做好了完全的準備,從上到下,黑白兩道,全都安插了我的眼線。你若是現在就答應我,十日之內,燕王府必倒。”趙天子斬釘截鐵地說。

油潑面、臊子面、褲帶面、辣油餛飩、肉夾饃全端上來,連城璧並未因趙天子不請自到而慍怒,反而恭恭敬敬地將第一碗油潑面放在對方面前,然後才把臊子面端給秦王,把褲帶面端給我,最後將辣油餛飩留給自己。

“請吃麵。”秦王舉筷邀請。

趙天子也不客氣,低頭吃麵。

這張桌子的長度為六尺,寬度為三尺稍多一點。當趙天子埋頭吃麵時,渾身所有空門全都暴露給了秦王。只要秦王出手,三秒鐘內,趙天子當場必死。

我望了連城璧一眼,她的右手握著湯匙,左手已經按在腰間,雙眼緊盯著趙天子的頭頂百會穴。

大堂裡的嘈雜聲突然變得極其遙遠,晃動擁擠的人群全都變成了虛化的背景。此時此刻,我眼中只有連城璧的左手與趙天子的百會穴。

“一刀插下去——不,不必用刀,一根烤肉籤子就能解決問題了。從百會穴的正中一簽子插下去,趙天子必死。”

從我的角度出發,這時候不需要談判,而是需要無所畏懼的刺客、殺手、勇士,就像當年慷慨激昂由燕入秦刺殺暴秦之王的荊軻一樣。刺客從不考慮後果,只考慮自己的任務,為了完成任務,將個人生死置之度外。

我右手中握著一根木籤,上面一共穿著五塊泛著油光、辣椒麵紅光、孜然面黃光的羊肉,放進嘴裡,一口就能擼掉羊肉,只剩一根光禿禿的尖頭紅柳木籤。

“殺還是不殺?秦王沒下令,連一個小小的暗示都沒有,為什麼?”我一邊緩緩地咬掉了第一塊肉,在嘴裡一下一下嚼著,轉眼去看秦王。

秦王握著筷子,低頭拌麵。

臊子面必須攪勻了才好吃,否則三兩分鐘後下面的麵條就坨住了,變成一整個麵疙瘩。

筷子在手,秦王又是距離趙天子最近的,兩人之間的直線距離只有兩尺不到。他若出手,才是保險係數最大的。

嚓的一聲,連城璧的左手離開了腰間,但拳縫裡已經露出了包銀嵌玉的短刀刀柄。

我一下子咬掉了木簽上的其餘四塊肉,五指輕搓,回味著“十字撩陰刀”的最精妙手法。

現在,我跟趙天子並排坐著,木籤由下向上反刺,正好插入他的胸口要害。

這種狀況下,只要我們三人動手,趙天子必死。

換句話說,趙天子等於是找上門來送死。

面拌好了,秦王也低頭吃麵,同樣把頭頂要害暴露給對方。

我不期然想到這樣一個問題:“殺人是為了什麼?”

驚退過街天橋上那些人的時候,我向秦王辯解過,濫殺無益。

秦王也駁斥我,殺人可以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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