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與譚傑合作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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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劉雲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二,劉雲還是與自己打過交道的人。沒仇沒怨,為什麼要舉報自己。
三,自己的行動,是奉上級命令列動的。劉雲的身份,不可能是能達到自己上級的人。
所以,譚傑在被抓後,能夠自由行動時,便出來見劉雲。
“知道周軒嗎?”譚傑問。
劉雲搖頭:“自從上次拿了他的一筆‘道歉費’後,就沒聽說過他的情況,你也不想想,我是什麼身份?”
譚傑:“他現在混得風生水起,副科長,大紅人!”
“切!出簷子木頭先爛。他現在得意了,但是日本人也盯著他了。說不定哪一天,呯,他就給爆頭了。”
譚傑:“你這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我才不是這樣的。哎,你上次說的生意怎麼樣了?”
劉雲提起了上次的事。
譚傑:“你還記得那事?十幾天過去了,你說那人會傻的等到現在讓你去殺?”
劉雲一副可惜的神情:“有人得手沒?”
“沒有!聽說那傢伙離開了武漢。”
“真的是命大!我還等著撈些錢,過過快活的日子。”
譚傑:“那件事別想了!但是,我手上有一筆新的生意。”
劉雲的臉又笑了:“什麼生意?有錢嗎?”
“有錢!”
“什麼人?”
“共產黨!”
劉雲堅皺眉頭:“你是不是開玩笑了!共產黨窮的只能吃南瓜湯,你說他有錢?”
譚傑遞給劉雲一支菸:“共產黨是窮啊!但是窮人也有人救濟啊。”
“誰救濟?”
“中華抗日會,號召國民捐款,支援抗日。他們籌集了價值五十多萬法幣的大洋和物資,準備安排人在武漢交接給共產黨。”
劉雲雖說不了解共產黨,但是,共產黨是抗日的。這一點,讓他對共產黨沒有惡意。
但是,譚傑卻提出來,去搶共產黨的錢財。
這讓劉雲心生警惕。
譚傑的此行,是受國民黨軍統的指使,還是他個人的想法?
是軍統的想法,那劉雲就得重新評價國民黨的聯合抗日的宣傳。
如果是譚傑個人的想法,那麼這個譚傑不簡單。
表面上,劉雲沒有顯示出自己的心情。
他不緊不慢的說:“現在是國共兩黨聯合抗日,如果被抓住了,那就是死罪。”
譚傑的眼有點飄:“當然不能讓他們抓住了!只要乾的巧,誰都不會發現我們的行蹤。”
“怎麼過巧法?”劉雲問。
“你們的人只負責跟蹤,死死地盯住那持有錢財的捐者。直到他與共產黨的人接頭時,你們的功德就滿了。後面的事就交給我,我帶人來動手。怎麼樣?”
看著譚傑那緊盯的眼睛,劉雲知道,他必須答覆。
如果譚傑是軍統派來試探自己的,那劉雲必須同意。
不然的話,軍統就會將自己當共黨給咔嚓掉。
如果譚傑是想私自動手的話,那有一種可能,譚傑想將自己推進坑中。因為有這大膽子的人,不可能還是一個平頭百姓。
這一刻,劉雲對譚傑更加不瞭解。
譚傑的身上有一團霧,讓人看不清楚他的真面目。
騎虎難下的劉雲,只得點頭答應了與譚傑合作。
“我只負責盯人,不動手搶錢。事後,我是什麼都不知道。”劉雲裝著很為難的說。
譚傑舉起茶杯與劉雲碰了碰:“合作愉快!分錢有你份,責任與你無關。”
劉雲:“盯誰?”
譚傑拿出了一張照片,指著照片上的一個男人說:“這人叫王茂財。”
劉雲看著照片,照片上,幾個女人圍著一個男人。
那男人三十多歲,一副富家子弟的派頭。
“富家子弟?”劉雲問。
“是!有錢的主。”
劉雲收了照片:“那行!我安排人盯死他。他住在什麼地方?”
譚傑說了一個地址。
劉雲楞住了:“你這傢伙,原來租那雞鳴巷,開小店,真正的目的竟然是跟蹤王茂財。”
譚傑沒有否定:“也不是跟蹤,只是盯著他的窩。他家在雞鳴巷,與我開的小店只有幾十米。”
劉雲:“那小店不錯,我安排人再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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