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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酒晚舞一(1)
我曾經問我一個朋友,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他笑了笑說:“以前都學過。”
我搖了搖頭,告訴他:“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就是人能把自己的同類當玩具但是動物不能。”
關於這一點,我和朱赫的想法很接近。朱赫說,人真正活得瀟灑不是每天被幾個女孩兒圍著,而是壓根兒不把女孩兒當回事兒!我當時特別崇拜他,但是,我幾乎所有的朋友都說:“別理他,丫有病。”我想一個人要是讓所有人都誤會也是不可能的事,也就很久沒再和他聯絡。平時見面也只是點頭,並不怎麼說話,所以根本談不上了解……
真正認識朱赫的時候,他正在讀大二。
那時候,我正苦於寫作上沒有突破。我在缺乏激情的日子裡天天仍在堅持著寫點東西,結果自己看了也覺得是垃圾,寫完了便撕,撕完了再寫。而且那時課程緊不說,還有個極為變態的文學史老師,自己學無所長,卻非要別人也聽她的,結果她的科目每年都要保持極高的“掛科”率。比如有一次,考的是張愛玲的散文詩評,當時我一激動,就把胡蘭成的評論給加上去了,結果得了零分。我尋思著:胡蘭成啊胡蘭成,和你在一起睡了多年的女人,到了才答了0分,這男人當得也忒失敗了。所以後來我就不打算再寫了,和一群朋友天天一起玩……
我眼中的朱赫總是低著頭髮呆,從來不顧及別人的感覺,不喜歡說話,也不喜歡聽別人說話。他在大一的時候有過一個女友,不過後來分手了。我們在聊天的時候也很少說到這些。
朱赫是一個謎團一樣的人物,他給我的感覺就是一本很久沒有被人開啟的書。他敏感而難於捉摸,偶爾又有些固執、頑皮,他可以用Photoshop把自己的頭像放到100元鈔票上,然後用印表機印出來,放到學校超市的門口等人來揀,自己卻找個角落蹲那兒看笑話。
大一新生報到的時候,很多剛剛升入大二的單身男生就開始關注這些學妹們的衣食起居了,經常有幾個大二的學兄在女生宿舍樓下提著各種水果,等上十幾分鍾;或是在樹林深處弄出點聲響,讓別的情侶也暗笑一下,然後哂笑而去。
然而,這些卻和朱赫沒有什麼關係。他絕對不會喜歡上這些,他永遠都躲在閱覽室裡,看一些別人不願意看的雜誌。同宿舍的室友便開始對他的另類反感,有時候還會言語相向。
聽說我現在的女友李小曼和他也熟,畢竟他們都是大二的,又在一個學院,所以關於他的很多事兒我都是從她那裡得知的。朱赫家經濟條件不怎麼好,學費都有些困難。當然,這也是李小曼說的。
我這麼說,會讓人誤會朱赫有點某家爵兄的感覺,然而他也的確好不到哪裡去。本來我對這樣的人是萬分反感的,但不知不覺之間,我竟喜歡上了這個人。他的確是一個有個性的人,只是個性得有點過了頭兒。
有一次他酒喝多了,無論別人怎麼扶都被他推開,我說不清當時是怎麼著了,就上去攙扶了他一下,他好像很感動。或許我平時沒有對他表現出太多的厭惡吧,他竟然對我笑了一下,這一笑,讓我心裡有點發虛。
其實我們平時也很少說話,他是大二的學兄,因為在學生會里的學習部有個可有可無的職位,於是,他這個本不應該進入這所大學裡的社交場所的人就進入了這裡,於是我也就認識了他。
大四的男生們最喜歡喝酒,幾乎幾天就得來一頓。尤其是一些已經找到工作的人,一個接一個地飛了,更是要一頓接一頓地送。6月的時候,還要畢業答辯,那時,所有人還會都回來,再來一次散夥飯……
朱赫聽別人說話的時候很少會低頭,這回倒像犯人在檢討似的,這讓我有些難以接受。不過偶爾,他還是會問一些我無法回答的問題,諸如什麼“人死了的瞬間會不會有思想”之類的。這讓我有些害怕這下子他更像某家爵了。
已經很晚了,朱赫還是沒有清醒,非要一個人自己回家,堅持不想回宿舍。沒辦法,我叫了一輛計程車,送他回家。開始時他執拗著,後來幾個回合下來,他自己都不能把話說明白了,就自己在車裡哭了起來。送他回到家裡,已經是很晚。他彷彿一下子清醒了很多,從冰箱裡又拿出幾瓶酒,跌跌撞撞地非要和我再喝幾杯。我推辭不過,就給宿舍的“老大”打了一通電話,告訴他我在朱赫家,老大當時有些驚訝,但也沒說什麼就把電話掛了。
朝酒晚舞一(2)
我不知道應該說什麼,只好和他再多聊一會兒,打算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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