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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的火井。除了解釋為有通天之鬼眼,還真沒有什麼別的辦法說得別人信服。
三人無意之中向後退了一步,都感覺到有點害怕。鄭佳怡是姐姐,見兩個弟妹都退到她身後,自己反倒有點不好意思,於是硬著頭皮問道:“那你弄魚在這水田裡,也是閻王爺的指示?”
鄭曉路故意裝成神秘樣子道:“正是,閻王爺託夢叫我用鬼眼看這水田,說這水田裡如果養魚,必有所獲,因此我就拿了兄弟的錢來弄些魚在這裡,想看出來閻王爺究竟是什麼意思。”
鄭佳怡本是怒極,但被鄭曉路這麼一嚇,她是17歲花樣少女,哪聽得什麼鬼呀閻王一類的話,怪叫一聲,拉了弟妹就走,邊走還邊道:“以後切莫來這水田邊,沾了鬼氣可不得了。”鄭俊材終究是個男孩,卻不太怕,只是被二姐拉了,不得不走,他邊走邊回頭,向著鄭曉路大聲道:“大哥放心,姐姐那邊我自去解釋,你好好看這水田,看看可有什麼寶貝出來。”
鄭曉路見他們三個走遠,鬆了口氣,不再理會,又專心看起他的魚來。就在他們說話這會兒,雌魚被雄魚追得累了,就躲在柳杉枝下產卵,那雄魚追進枝底,自然就給魚卵受了精。然後魚卵就會粘在柳杉枝上,待過幾天,將之拿出水田,曬曬太陽灑灑水,用溫暖的陽光將魚卵催生,然後再次放回水田,就能造出成千上萬的魚苗來。
見大功將成,鄭曉路也不閒著,現在水田養魚的條件基本造就,接下來他得想想怎麼在長灘湖裡養魚了,鯉魚十分能生,暴一次卵就是成千上萬的魚苗,養在五十畝水田裡,那是絕對不夠地方的,始終有一部份魚得養在別的地方,鄭家又沒有魚塘,只能養在這長灘湖裡了。
但這長灘湖極大,據自己後世的知識,長灘湖水面寬達三千多畝,水深30米,鄭俊材說得對,就算你不向裡面投魚苗,裡面的魚也夠你網一輩子的,真要養進去了,又怎麼撈出來?
鄭曉路卻早已胸有成竹,淡水養殖,哥熟得不能再熟,這長灘湖裡水草豐茂,水質清新,含氧量極高,又沒有什麼化工汙染。用來搞“網箱養魚”再合適不過了,並且自己在大學時曾搞過試驗,成功養活過好大幾箱魚,現在信手拈來,那還不容易。
編者按:明朝時童養媳非常常見,更因為重男輕女,富戶將女孩直接送給別人,以省下嫁妝錢,此事確為事實,不需要置疑,並且這種事情非常多,絕非作者故意杜撰。有些窮人家為了攀附富戶,便會接手富戶送出的女兒,當作童養媳養大,等兒子成年,便令童養媳與兒子圓房,只需擺幾桌酒,就算辦了婚事。而且明朝一夫可以多妻,童養媳並不會妨礙男人自由戀愛,如果男人另有所愛,只要經濟允許,便再娶回家中,將童養媳當作僕婦使喚便可。由此可見女子地位低下,即使出生在富庶之家,女人的命運也極為悲慘。
另,稻田養魚其實自古就有,但只流行於浙江,古代中國資訊極不流通,浙江人稻田養魚,四川人卻並不懂得。四川一直到一九八幾年,都沒有象樣的魚類產殖能力,主要靠著捕捉自然長大的魚為食。直到四川大力發展養魚業,才有所改觀。
再另,在明朝,地主如果沒有兩三百畝地的話,靠著僱工種田,自己不勞作,那生活比一個只有二十幾畝地的自耕農生活還要困難。
清朝順治年間,有個叫唐甄的知縣,革職後流寓到吳江定居。在隨後的三十年中,他寫成《潛書》,記錄了他的所見、所聞、所遇、所思。《潛書》的歷史價值很高,歷來被史家所推崇。他在吳江薄有田產,正好是40畝地。按建國初期的標準,夠得上評為地主。唐知縣每年可收租41石,其中上繳給國家的田賦、加耗、加解以及其他諸項費用為23石。年歲大熟時可餘18石,夠其一家六口半之用;半熟時則納稅後無餘剩,若遇災年只能“典物以納”了。這雖然是清朝的事,但與明朝末年的情況相去不遠。
因此,本書中擁有50畝田地的鄭家,其實只是一個很慘的地主,算不上富裕,完全是吃的祖宗的老本。
第一卷 起成都 第五章 捉弄二小姐
第二天,鄭曉路又跑到一戶在長灘湖裡網魚的人家,拿出點碎銀,買了幾張那戶人家不用的舊魚網,他雖然給鄭佳怡說錢都花光了買魚了,其實買百條魚哪用得了多少銀子,鄭俊材給他的一包碎銀此時還剩下小半包。幾張破魚網也不值幾個錢,這銀子在明朝極為耐用,一兩銀子可以換一貫錢,這一貫就是1000個銅板,鄭曉路讀多了穿越書,以為銀子便要十萬兩、百萬兩、千萬兩才算多,到了這時才知道,1個銅板在當
《明末1628年發生的事情》 第4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