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虎入狼群(求收藏推薦)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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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孫昱的腦海裡,“召喚成功”四個字突然浮現。
讓看到這四個字地公孫昱忍不住嘴角上揚。他囑咐客棧裡瑟瑟發抖的老闆幫忙把小毛驢牽走後,目光陰沉地看了眼地上洛陽百姓的屍體。
就在公孫昱因為百姓的死而極度陰沉不定的時候。
一位壯實的涼州士兵看到公孫昱那模樣,並沒有像剛剛殺死一名百姓一樣,直接沒頭沒腦把公孫昱砍死。
這些人看似失去理智,其實並沒有。這個士兵見到公孫昱的打扮,以為是某個小官員,便威嚇道:“死開!老子的刀可不長眼!”
對於這位涼州士兵的威迫,公孫昱只是回之以冷笑,並對那位士兵冷言冷語道:“沙筆,該死的人,是你!”
投我以威迫,報之以冷笑。
這個時候,公孫昱全然忘記了如此挑釁一名涼州士兵,會多麼危險。
公孫昱並沒有顧慮這些。
事實上,昨日在朝堂上經歷的一幕幕,無不壓迫著公孫昱的神經。昨晚做的夢,都離不開那個令人窒息的朝堂。
來自朝堂的壓力,在這一刻,統統被公孫昱化作了怒吼,還有一種不怕死的憤怒!
公孫昱的冷笑以及話語在士兵眼裡就是挑釁與不屑,給了這個士兵一種感覺——公孫昱對自己計程車兵身份抱有懷疑,彷彿在說:
就憑你,還是上陣殺敵計程車兵?你在我眼裡就是個慫貨,有本事來砍我。
這個士兵本來就因為憤怒和殺戮的刺激而在失去理智的邊緣搖擺不定。結果,被公孫昱一嘲諷,這傢伙直接失去了理智,握刀便是劈向公孫昱。
遠處偷看的一些洛陽市民都忍不住閉上了眼睛,不忍心看這個騎驢公子的慘狀。
就在那把刀來到公孫昱腦袋的正上方的時候,那位士兵以為要殺死公孫昱了,目光裡閃過一絲猙獰,可是,一個健碩的手臂突然從公孫昱左後方伸出,直接握住了那位士兵的手臂。
“無名,殺了他!”
見到那個健碩的手臂,公孫昱就已經知曉來的人是誰,便忍不住怒喝道,伸出手臂指向那些涼州士兵和幷州士兵。
在東漢時期,漢光武帝劉秀建立了王朝之後,廢除了王莽政權的法律,恢復了西漢的舊律,所謂“解王莽之繁密,還漢世之輕法”。同時還半步了許多釋奴的法令和弛刑詔書,想借此緩和社會矛盾。
但由於西漢舊制的龐雜,煩苛,再加以東漢歷代君主不斷增加新的律令。因此,東漢的法律仍是科條無限,龐雜煩苛。章帝在廷尉陳寵的建議下,準備對律令盡興一次大的刪改,但旋即陳寵被免職,此事也被放下。
而這眾多法令的其中一部就是十七禁令五十四斬。
這一法令的其中一條,就是,士卒每犯庶民,笞刑二十,嚴重者,死刑以對。
也就是說,在東漢法律的諸多條例裡,對於士兵傷害百姓這一行為,是有懲罰措施的,甚至可能會小命不保。
只不過,靈帝駕崩,何進被誅,加上董卓禍亂,法律也變得可有可無起來,畢竟漢王朝已經岌岌可危,法律漸漸成為擺設。
想到這一點,公孫昱便將此事銘記在心,畢竟,沒有法律,這個社會構架就失去了約束力。
只見無名握著那個士兵的手臂,猛地一個反轉。一聲骨頭斷裂的聲音在雜亂的街上響起。然後,無名任由那把寒光閃閃的刀,掉在了公孫昱腳下。
在士兵哇哇大叫的聲音下,無名直接將這位可憐計程車兵抬起,扔到了人群當中。
見到這一幕,公孫昱已經見怪不怪了,畢竟,無名天生神力,連馬都能抬起來,一個普通計程車兵,對他來說還不是小意思麼。
無名跟打保齡球一樣,將手中的“球”扔出打到一片後,便對這些逞一時之勇計程車兵十分的不屑。
任俠之士,對於欺軟怕硬的小人很是不屑與厭惡。
當他看到這些人竟然又一次誤傷了一位百姓的時候,便不再含糊,二話不說地拿起放在地上的鐵錐,扔向了一個騎著馬想要藉助馬匹衝撞無名的羌胡騎兵。
那羌胡士兵見到那飛來的鐵錐,連忙一個驢打滾,從馬匹越下,撲到了地上。
在那位士兵撲地轉頭的時候,便看見了他一生難忘的一幕。
巨大的鐵錐重重地砸在了馬頭上,那戰馬的馬頭頓時頭顱碎裂血濺。那位士兵連爬打滾地想要跑開,結果,無名撿起地上的環首刀,攜帶著勁風直接扔向了那位士兵。
刀穿,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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