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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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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這麼熱了,要偷也偷個毛巾被啊!”何小兵說。

“不是我蓋,給它用。”劉全把棉被塞到底鼓裡,底鼓裡已經塞了一張褥子,劉全覺得鼓聲還不夠渾厚,“這回低音就好聽了。”

劉全是何小兵在公車上碰見的,當時劉全剛從老家到北京,揹著一大包鼓槌,塞得鼓鼓囊囊,也沒拉拉鎖,上了公共汽車,正好站在何小兵邊上。

“進這麼多鼓槌,是賣嗎?”因為和音樂有關係,何小兵和劉全搭話。

“不賣,自己用。”劉全說。

“用得過來嗎?”何小兵問。

“慢慢用,都是我自己車的,不要錢。”

劉全以前是一個小城市的車工,十八歲技校一畢業就進了工廠,已經有四年工齡了。他說多年後,計算他工齡的時候,也將只有四年,因為從現在起,他要在北京做一名鼓手。劉全的鼓齡已經十五年了,當初學鼓,是因為他比同齡人高一大截,胖好幾圈,只有他能背起低音鼓,便被選入學校的鼓號隊。開始劉全還不樂意,他覺得不能因為自己發育得好就得擔負比同齡人重得多的擔子,如果非要在學校裡乾點兒和音樂沾邊的事兒,他寧願參加民樂隊,因為那樣能輕省許多,書包裡背把笛子就行了。音樂老師來做他的工作,說利益有兩種,一種是個人利益,一種是集體利益,當兩者發生矛盾的時候,前者要服從於後者,只有這樣才是一名合格的少先隊員,將來才能成為一個高尚的人,還承諾為此將多給劉全三朵小紅花。那時的劉全是個單純的孩子,痛快地答應了老師,每天早出晚歸,跟著鼓號隊排練,承擔起市長、外賓來學校視察時的迎賓工作,一敲就是四年。到了六年級,別的孩子開始長個兒了,劉全還那麼高,也瘦了,成了同齡人中最瘦小的孩子,他問老師,這回該找別人背低音鼓了吧,但他的打鼓水平無人能及,老師說,當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發生矛盾的時候,個人利益要服從於集體利益,黃繼光、董存瑞能為祖國犧牲,他為什麼就不能為母校背鼓?聽到這裡,劉全說,老師,我知道該怎麼做了,於是他瘦小的身影繼續出現在鼓號隊的最前排。後來,劉全上了初中,音樂老師是個搖滾迷,組織學生成立了一個樂隊,讓劉全打鼓,並教給劉全一些架子鼓技巧,初中畢業,樂隊散了,劉全喜歡上搖滾。因為把別人看書的時間用來打鼓了,劉全的文化課全耽誤了,中考完進了技校,繼續學打鼓,三年後成為了一名車工,劉全仍不忘打鼓。很多人不知道廠長是誰,但都知道劉全,一說起他就是:噢,就是那個頭髮挺長、鼓打得不錯的小車工。後來劉全成為當地小有名氣的鼓手——全市會打鼓的也沒幾個人。可工廠裡一年也用不上劉全打一次鼓,工友們覺得劉全在這兒無用武之地,就攛掇他去北京:到那兒你才能找到自己的價值。恰好劉全自己也是這麼想的,於是辭了職。當然,在離開車間前,劉全找了點兒木料,偷偷給自己車了一百副鼓槌,揹著它們來了北京。劉全說,用壞了這些鼓槌,如果還在北京混不出來,他就回老家,做一個屬於那裡的人。

認識劉全沒過多久,劉全帶來一個主唱,叫安威,南方人,劉全碰見他的時候,他正在地下通道抱著一把吉他,面前擺了一個紙箱,裡面盛著零錢。劉全聽他唱得不錯,就上前攀談,聊得很投機。最後,劉全說,你來給我們當主唱吧,安威說,沒問題,你們那兒能睡覺嗎,我今天剛到北京。

安威打小就愛唱歌,六歲的時候進了當地的童聲合唱團,大一點兒的時候又進了少年合唱團,鄰居叔叔阿姨對他的評價是:這孩子唱歌真好聽!這句話誇讚了他也限制了他,讓他覺得自己這輩子不能再幹別的了,就得唱歌,初中畢業後考上本省藝校,連續兩年在省裡的歌唱比賽中拿了第一名。第三年,安威沒有參加,他覺得繼續比下去,依然會是第一名,但這樣沒有任何意義,他要去北京,那裡才是真正唱歌的地方。父親勸他說,寧當兵頭,不當將尾,唱歌好的都在北京呢!安威不服,你們怎麼知道我去了北京就只能當將尾啊,我要當將頭,正因為唱得好的都在北京,所以我更得去。於是安威從小鎮出發了,先坐了一段汽車,又換火車,最後到了北京。下了火車,安威看著北京站前穿梭的人流和車流,感慨起來:北京的人真多啊!可是這麼多人,誰願意聽我唱歌呢?安威下定決心,忘記自己是省裡的第一名,在這裡,他要從零開始。

以前演出的時候,都是何小兵和嚴寬輪流唱,兩人雖然不跑調,但聽不出來唱得有多好。如果他倆參加安威那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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