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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琴見她臉『色』大變,暗叫了聲:“不好,這玩笑開大了!“急忙笑道:”郡主別誤會了,在下非輕薄之人,只不過見郡主如此可愛,想做個朋友而已?“
朱雲臉上神『色』似有不信,卻也不答話,紅著臉坐在一旁一動不動,偏巧肚子早已餓的不行了,“咕咕……咕咕……?“叫了兩聲,這下臉『色』更紅,蕭琴微微一笑,小心地撕下一個半個雞腿,遞給了過去,笑道:“吃吧。”
朱雲臉『色』血紅,無奈肚子飢餓不已,這會兒也顧不得禮義廉恥了,結過雞腿,正要張口,忽然間看到蕭琴一臉溫和笑容,看著自己微笑,臉上一紅,捏著雞腿,轉過頭去,背對蕭琴,這才吃了起來。蕭琴微微一笑,心道:“小屁孩,還知道害羞呢?“這會兒自己也早餓得不行了,一把撕下另一隻雞腿遞給道衍,將身下的雞肚大口啃了起來。
這一隻燒雞,不消一會,便被這三個餓人給消滅乾淨了。朱雲吃了完了雞腿,正想找個東西擦擦嘴巴,往懷裡一『摸』,臉『色』一頓,忽然一條幹淨的手帕第了過來,跟著蕭琴的聲音傳了過來,道:“郡主,用這個擦擦嘴吧?“
朱雲扭過臉望了一眼那手帕,道:“這是我送給你的手帕,便是你的!“
蕭琴心中一笑,道:“難道這個時代的女孩都喜歡送手帕麼,來的實惠的不行,實在不行的話,送塊玉佩也行啊,都是手帕,千篇一律,毫無新意!“
朱雲見他本沒有收回手帕,臉『色』變了變,道:“怎麼,這手帕不好看麼?你為何不要?”
蕭琴一愣,隨即笑道:“郡主誤會了,在下並不是個意思?”
“那是何意?”朱雲目光閃閃的盯著蕭琴道。
蕭琴臉上一陣尷尬,乾笑了兩聲,道:“在下的意思,在下於郡主萍水相逢,這手帕過於貴重,在下實在無福消受!”
朱雲臉『色』忽變,道:“蕭少俠,若是嫌棄的話,大可扔掉便是!本郡主送出的東西,從來沒有收回的!”
蕭琴暗道:“你爺爺的,你這不是強人所難麼?”但還是收回了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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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皮外話
自宦官成一代之禍始,明人就堅信並宣揚:太祖禁止宦官干政;它不僅是昭然之“祖訓”,也訴諸於政令法制,是無可質疑的“祖宗之法”。這一“話語”,是由數個似是而非的“事例”作支撐的。其一為洪武十七年七月的一道敕令:
敕內官毋預外事,凡諸司毋與內官監文移往來。
內官監是當時內府“第一衙門”,其地位相當於後來的司禮監。該禁令顯示,之前外廷諸司是可以與內府文移往來的。為什麼突然頒令禁止?朱元璋實際上給出了明確解釋:“為政必先謹內外之防,絕黨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紀綱振肅。前代人君不鑑於此,縱宦寺與外臣交通,覘視動靜,夤緣為『奸』,假竊威權以『亂』國家,其為害非細故也。間有奮發欲去之者,勢不得行,反受其禍,延及善類,漢唐之事深可嘆也。夫仁者治於為『亂』,知〔智〕者見於未形,朕為此禁,所以戒其未然耳。”'5'(卷一六三,洪武十七年秋七月戊戌,p2523)
朱元璋自述得明白,該禁令的要害在於防“宦寺與外臣交通”,“夤緣為『奸』”,可在後人的解讀中,卻轉義為禁止宦寺干政,成為支援“禁說”的法律依據。
也不能脫離當時的政情來分析這條敕令。其實就在這道禁令頒佈前三個月,朱元璋剛剛對內監品秩及職掌進行了一次大的更定,將內府首監“內使監”更名為“內官監”,還提高了它的品級,'5'(卷一六一,洪武十七年四月癸未,p2501) 這顯然是強化內官地位的措施。原因很簡單,自洪武中期以來,朱元璋迭興大獄,一連串慘酷的政治事件接續發生,當外廷鬥爭加劇,政治壓力急劇上升時,朱元璋不得不加強自己的“羽翼”以予承受。但既加強之,何以又旋即公佈上述禁令?這表明朱元璋對任何一種權力集中的自然疑懼,他並非毫無顧忌地使用宦官,他更害怕宦寺與外臣交通作弊。若一定要把此令引作禁止宦官干政的證據,立論實為乏力。
明代人對宦禍的痛恨總伴隨著對太祖嚴馭宦官的懷念,沈德符在其名著《萬曆野獲編》中有這樣一段話:“太祖舊制,內臣出外,非跟隨親王駙馬及文武大臣者,凡遇朝廷尊官,俱下馬候道旁,待過去方行。今小火者(按指無官職的閹人)值部閣大臣,俱揚鞭直衝其中道矣。”'8'(卷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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