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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吉莉安·弗琳
譯者:胡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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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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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芳蹤難覓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每當想起我太太,我總會想起她那顆頭顱。最先想起的是輪廓:第一眼見到她時,我望見的就是她的後腦,那頭顱有著某種曼妙之處,好似一粒閃亮堅硬的玉米,要不然便是河床上的一塊化石。在維多利亞時代,人們定會誇她“頭型雅緻”,你簡直一下子就能想出顱骨的形狀。
不管在哪兒,我都不會錯認她那顆小腦袋。
我也會想起那顆腦袋裡裝著的思緒。她的腦中有著無數溝回,一個個念頭穿梭其間,好似狂亂的蜈蚣。我像個孩子一般想象著一幕場景:我要開啟她的頭顱,理清溝回,捉住思緒,讓它們無處可逃。“你在想些什麼呢,艾米?”自結婚以來,這是我問得最多的問題,即使我沒有大聲問出口,也沒有問那個掌握著答案的人;但據我猜想,這些問題恰似陰雲一般籠罩著每一宗婚姻——“你在想些什麼呢?你感覺怎麼樣?你是誰?我們都對彼此做了些什麼?我們該怎麼辦?”
清晨六點整,我打了個激靈睜開眼睛。這次可不是眨眨眼悠然醒來,睫毛還好似翅膀一般忽閃,這次我可是直挺挺地醒過來的。眼簾“咔嗒”一下睜開,好似詭異的木偶娃娃,眼前先是一片漆黑,緊接著一眼瞧見鬧鐘顯示著六點整——好戲登場!這種感覺有點怪,因為我很少在整點睡醒,我這人起床的時間很不規律,要麼是八點四十三分,要麼是十一點五十一分,要麼是九點二十六分。我的生活可不受鬧鐘的擺佈。
恰在六點整,夏日的朝陽從橡樹叢背後噴薄而出,露出盛氣凌人的面孔。陽光在河面上投下一片倒影,光亮照耀著我們的屋子,活像一根亮閃閃的長手指,刺破臥室裡薄薄的窗簾指向我,彷彿在控訴:“你已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終究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正在床上輾轉反側,身下躺的是在紐約用過的那張床,身處的卻是我們位於密蘇里州的“新家”。回到密蘇里州已經兩年了,我們卻仍然把這棟房子叫作“新家”。這是一棟租來的房子,位於密西西比河畔,從上到下都流露出一股暴發戶氣質,兒時住在鋪著粗毛地毯的錯層式小破房裡時,我便一心期盼著這種豪宅。房子看上去似曾相識,模樣倒是宏偉豪華、中規中矩,也新得不能再新,可惜註定不討我太太的歡心,話說回來,她也確實對我們的密蘇里“新家”深惡痛絕。
“除非我掉了魂,要不然怎麼在這麼俗的地方住得下去呢?”一到“新家”她就開口說了這麼一句。其實,當時租房是個折中的辦法,艾米一心盼著早日搬出密蘇里州,因此她死活不讓我在自己的家鄉小鎮購房,只肯租上一所。但本地唯一可租的宅邸全都聚集在這片爛尾的住宅小區裡,當時經濟不景氣,撂下了一個爛攤子,這片小區還沒有開張就已經完蛋,房產收歸銀行所有,裡面的豪宅通通降了價。租這個“新家”是一條折中之道,可惜艾米卻不這麼認為,在艾米眼裡,這就是我用來修理她的一招,是我非要背地裡捅她一刀子,不由分說地把她拽到一個她死活不願意待的城市,讓她住進一棟死活看不上眼的房子。如果只有一方認為某個主意是一條折中之道,那我猜這主意其實並不折中,但我與艾米的折中常常就是這樣,我們兩人中間總有一個人為此怒氣衝衝,通常這個人都會是艾米。
拜託,別把你對密蘇里州的一腔怨氣撒在我頭上,艾米,這事都怪經濟形勢,怪運氣不好,怪我父母和你父母,怪網際網路,還要怪上網的那幫傢伙。我曾經是一名撰稿人,寫些關於電影、電視和書籍的文字,當時人們還樂於閱讀紙質作品,還肯答理我的所思所想。我於20世紀90年代末抵達紐約,算起來那已是輝煌歲月的垂死掙扎,可惜當時無人具備這份遠見。紐約擠滿了密密麻麻的作家,都是響噹噹配得上“作家”頭銜的那種真貨,因為彼時的紐約遍地都是雜誌,也是響噹噹配得上“雜誌”頭銜的那種真貨。網際網路還只能算是出版界豢養在角落裡的一隻珍禽異獸,人們時不時扔口食物逗逗它,看它拴著鎖鏈翩翩起舞,那小傢伙真是可愛得不得了,誰知道它會趁著夜色結果我們的小命呢?請諸位想想吧,當時剛畢業的大學生居然可以到紐約靠寫作賺錢,可惜我們沒料到自己上了一艘沉船,十年之內,我們那剛剛揚帆
《消失的愛人和消失的她一樣嗎》 第1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