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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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明霞,女,家住漢西門堂子街,日軍侵佔南京前夕搬進華僑招待所難民區。1937年12月27日上午9點左右,日本兵闖進難民區,3挺機槍對準所有難民,把中、青年男子都抓起來,一個連線一個用繩子捆綁著,押到大方巷塘邊,用機槍掃射。這一次就打死了好幾百人,塘水都給染紅了。整個難民區一片哭聲,老人哭兒子、婦女哭丈夫、孩子哭爸爸。日本兵來了還不敢哭,誰哭就打死誰。鄧明霞的丈夫鄧榮貴,就是這次屠殺中被槍殺的,死時年僅35歲。
王鵬清,男,25歲,家住居安裡7號,是個鐵匠。日軍進攻南京時他家(包括父、母、妻、妹)搬到古林路18號難民區避難。1937年12月底的一天,日本兵挨家挨戶搜查,看他手上有老繭,其母以鐵匠工具為兒子說明身份,卻挨日本兵痛打,並將王鵬清強行押到寧海路。此處已有200多個被抓來的人,全都是平民百姓。日本兵又用繩子捆住每個人的手腕,4個人一排捆在一起;兩邊有日本兵押著,把這200多人趕到虎踞關,驅至一個凹地上,旁邊有一口水塘。日本兵在四周居高臨下架起機槍,將王鵬清這200多人圍在中間。到了下午三四點鐘,日本軍官一聲令下,機槍步槍齊向他們射擊。一顆子彈從王鵬清的頭上擦過,鮮血直流,他只覺得頭上捱了一悶棍,頓時倒了下去。停止射擊後,他隱約聽到用腳踢屍的聲音。當踢到王鵬清時他沒有動,後來昏了過去。當他醒來時已是深夜,日本兵早已走了。他從死屍堆裡慢慢地爬起來,滿身是血汙,便順著原路摸回家。
周鳳英,女,23歲,家住二條巷,曾搬到大方巷難民區避難。她家10口人被日本兵慘殺5口。1937年12月16日上午8點多鐘,七、八個日本兵將周鳳英院子裡100多人都趕出,一個一個進行檢查。凡肩上、手上有老繭的就拉出來,講是“中央軍”,另站一邊。周鳳英的丈夫周永其一家都在止馬營種菜謀生,手上、肩上都有老繭。於是日本兵便把周鳳英的叔公周必富,她丈夫周永其及夫兄周永春、周永壽、周永財、周永林等5人都拉出來,硬說他們是“中央軍”。太陽快落山時,七、八個日本兵將拉出來的100多人都趕到陰陽營一個塘邊,用機槍掃射死了。幾天以後都無人敢收屍,10多天後才由紅十字會將屍體掩埋了。
(6)在漢中門、漢西門的集體屠殺
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致日本駐華大使館函節錄 '手 機 電 子 書 w w w 。 5 1 7 z 。 c o m'
(1937年12月18——19日)
逕啟者:
非常抱歉又一次麻煩你們。為20萬平民生命安全,請貴國軍事當局立即制止施暴士兵在安全區繼施騷擾。
貴國士兵暴行報告,紛至沓來,無暇縷述……
12月16日司法部被架去多人,其中好幾百人為我們熟悉,還有50名警察。這一事實如得不到澄清,那麼難民區之所有平民生命安全絕無保障……
貴國士兵搜查難民區可能另有意圖。認為安全區到處有“便衣中國士兵”。此事已多次告知對方,於12月13日下午進安全區之中國士兵全部解除了武裝,現敢擔保區內絕無解除武裝之中國士兵。貴方巡邏隊早將他們全部殺了,且累及許多無辜平民。
以下均略。
陳永清述日軍在漢中門集體屠殺的結文
(1945年11月4日)
餘謹將親見敵人之罪行事實,據實陳述如下:
茲於26年12月15日,日本中島部隊在南京難民區境內之司法院,查出軍民以及警察等合共二千餘人,用輕機槍12架將一解人等押送到漢中門裡,每行列用繩捆繞圈住,趕至城外用機槍對其掃射,已死者及傷者都被該日軍用木柴汽油焚燒之。
當年29歲的伍長德是日軍漢中門集體屠殺中的倖存者,親眼目睹了那場集體屠殺的經過,並於1946年5月,在遠東國際事法庭審判戰犯時,以親身受害的經歷和目睹之事實控訴了日本侵略軍的暴行:
1937年12月15日上午8時左右,忽然來了10多個日本兵,用刺刀把住在司法院難民區裡的青壯年全部趕到外面,並被集中在馬路上,共約2000人以上。11點左右,他們排著隊被押著出發,走到首都電影院(後改為愛國電影院)門前時,隊伍後面開來幾輛卡車,運來了日本兵和機槍,並由那幾輛卡車在他們的隊伍前面開路繼續前進。下午一點到達漢中門,日本兵命令這2000多人都坐在城門裡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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