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地廣人稀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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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陽大口吃著烤好的豹肉,味道真的很贊,沒有牛肉那麼板扎的嚼勁,也沒有羊肉那麼種的腥味,又不如豬肉那麼膩。如果真要形容的話,借用一句天上龍肉,地上豹肉。
他算是愛狗人士,但穿越前作為獸醫,所有凡是與家畜相關的肉食,基本都品嚐過,狗肉也吃過。此時吃的豹子肉,還要遠遠超過狗肉。
可惜沒有各種香料,不然還會更美味,即便如此,也算是祭了一次五臟廟,彷彿全身都受到了洗禮,這肉能讓人吃上癮。
隨後他打起了豹子頭的主意,希望能討個彩頭,吃了豹子頭能有林沖那般強悍的身手。
好吧,其實是他嘴饞想吃罷了,隨意找了個藉口。這是亂部落,所以他才能吃到獵物的頭顱。
當即就讓帕布用斧頭把豹子頭斬開,這個要用巧勁,當斧頭斬進去了,再用其它工具敲打斧背,就能一點點的給破成兩半。
弄開之後,先把裡面的兩團腦花扣了出來,直接放進陶罐裡用清水煮,沒有血絲後就能吃,口感與豆腐腦差不多,也非常贊!
再有,其中有兩團瘦肉,一直連到雙目,這種肉一般稱為“核桃肉”,意思很好理解,吃核桃得先敲破殼,才能吃到核桃仁。
核桃肉的口感不是單純的瘦肉,有點似嚼勁沒那麼足的牛肉,售價一般是耳朵肉的兩倍,用以形補形的說法,吃了補腦。
然後就是舌頭肉,喜歡吃的會覺得美味,不喜歡的都無法下筷子,戰勝不了內心。
最後就是頭皮肉了,也就是包裹住頭骨的肉,如果是豬的皮肉會有點肥,但是不膩。豹子的頭皮就全是瘦的了,煮熟後啃著吃就可以。
借用粵語地區的說法,他現在是食|腦的,也就是不用武力,靠頭腦出來混,一語雙關!
享用完豹子頭大餐,蘇陽無比滿足,也幸好現在大概是母系氏族後期,如果早個一兩百年,他這種做法就是褻瀆。早年原始人把獵殺的野獸,認為是天神的化身,是天神不忍心他們捱餓,所以變成野獸讓他們獵殺吃肉。
人們會把獵物的頭顱砍下來,連帶內臟一起送回叢林,祈禱還能繼續獵殺到更多的獵物。
發展到現在,人們同樣用獵物頭顱祭祀,讚美天神,丟棄內臟。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吃頭顱,祭祀完後,就用樹葉包裹著獵物頭顱,給掛到樹上。
商女、帕布,還有姜黎都一起吃了豹子頭,從三人那陶醉享受的神情來看,或許以後會改變亂部落處理獵物頭顱的方式。
吃飽喝足,休息了片刻,便外出去完成任務了。也就是確定明天捕撈魚的河流,這個要分地段,蘇陽必須要親自勘察過才能放心。只是可惜了他的八級釣魚術,在現在發揮不出來。
雖然之前可以溶一點隕鐵製作釣魚鉤,可是魚線搞不定啊,而且釣魚太慢,不符合現在快節奏的危險生活。好比在釣魚時,可能遭遇野獸忽然襲擊,那就成用生命去釣魚了。
在獵殺豹子時,有七個人或多或少都受了點傷,好在都不嚴重,而這會只有十人出去,今天也不會再狩獵,所以沒有影響。
亂部落戰士熟悉地形,直接把他往河流方向帶過去,其實春也是亂部落區域常客,奈何跟瑪祖出去了。
沒過多久,他就見到了河流,結果不行,因為水太深,也太寬闊了點。到是他覺得可以利用河流抵達更遠的地方,那或許是多年以後了。得造船,也需要訓練戰士們的水性。
穿越前,蘇陽的水性很是一般,僅限於游泳池水平,面對這種大河,他還真不敢就這麼下去暢遊,萬一遇到腿抽筋什麼的,豈不是掛得太冤枉。
“這裡不行,你們找窄一點的地方。”他描述著自己的要求,實在沒有比較窄小的河流,也要找水流不急,比較淺的地段。
差不多一個小時後,終於找到了他滿意的地方,可為什麼這裡又接近野人區了?難不成野人佔了一塊寶地,裡面的資源更豐富?
一頭野生猛虎,大概需要一個現代小鎮的地域才能生存下來。也就是六七十平方公里的範圍,這樣才能保證猛虎有足夠的肉食獵殺,而這麼寬廣的區域,依靠種植與養殖少說也能養活幾千人口,放到現代,養活兩三萬人都不是問題。
以蘇陽的估計,亂部落的區域應該有五十多平方公里,而岩石部落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這附近大小小四十多個部落,加起來的範圍,大概在兩千平方公里左右。差不多相當於兩個縣的區域,說是半個市的地域範圍也不為過。
這麼寬的範圍,養活一百多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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