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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完畢,吳所長迅速駕車離去,尹德興騎著自家的摩托車,把韓印載到永湘寺。
永湘寺類似一個四合小院,由一個門房、一個正殿和兩個偏殿組成,整個寺院佔地面積不大,但院中間那棵檜柏樹卻異常雄偉。大概有十層樓那麼高,要五六個成年人才能把它圍住,周圍欄杆上繫著無數條用來祈福的紅布條。小院裡香火繚繞,圍牆上畫著佛教標誌圖案,寺院氛圍甚濃。
寺裡的和尚表示:一個月前確實有個和尚造訪過寺院,但只逗留兩日便不見蹤影,其餘情況人家表示不太清楚。
隨後,尹德興又騎著摩托車把韓印送回鎮上派出所。
吳所長隨專案組去執行搜尋任務,不在所裡,韓印給他打電話,說了永湘寺這邊的情況,所長也表示目前對嫌疑人以及黃玲的搜尋還未有任何線索。
韓印又表示,現在基本已經可以判斷,J市方面的案子與村裡的殺人案沒有關聯,尹愛君之所以被牽扯進來,是因為瘋和尚要完整詮釋他的詛咒。既然這樣,韓印也沒有再留下的必要,他準備收拾一下,即刻就返回J市。吳所長不同意,拜託韓印再多留一個晚上,幫他們將案子從頭理順一遍,而且還有被害人身上刻的劃痕沒有破譯出來,他也拜託韓印幫著想想。吳所長再三挽留,韓印盛情難卻,只好答應。
韓印坐在吳所長的辦公室,對著五個孩子的合影出神。他在腦海裡拼湊三個孩子以及趙老師身上的劃痕。如果是一個“正”字,會不會意味著“正大光明”?但現在是五個孩子加一個趙老師,明顯多了一個筆畫,看來這種解釋說不通。
韓印把視線落在照片中一個孩子的手上,那孩子手指向檜柏樹沾沾自喜。
韓印順著手指的方向,看到檜柏樹上好像有一幅圖案,可能是那孩子刻下的。
圖案由肉眼在照片上很難看清楚,韓印讓所裡內勤拿來掃描器將照片掃到電腦中,透過軟體技術放大,他看到孩子刻在樹上的與他在寺院圍牆上看的佛教標誌圖案一樣,許是當時寺院圍牆上就畫著那個標誌,孩子一時興起照著刻到樹上。
突然,韓印腦子裡靈光一閃:如果尹愛君是第一個筆畫,黃玲是最後一個筆畫,如果尹愛君代表的是一個短的豎槓(|),黃玲代表的是個短的橫槓(—),那麼和李嵐的長橫槓(—),張丹的短豎槓(|),劉小娥的短橫槓(—),還有趙老師的長豎槓(|),不就正好組成了佛教的吉祥標誌了嗎?
原來兇手是想組成一個“卐(萬)”字!
果然,趙老師以及三個女孩的死確與照片、樹神、宗教、詛咒有關,從這個方向上看,瘋和尚很可能是兇手,但這其中也存在矛盾之處:
瘋和尚殺死三個女孩和趙老師,是源於她們傷害了樹神,破壞了寺院的安寧,所以他要懲罰她們。但是他為何要姦屍呢?作為對佛有偏執篤信的人,怎麼會做出如此邪淫之事?佛教中觸犯邪淫之罪,可是要下地獄的。如果瘋和尚殺人是因為賦予自己神聖的使命,而姦屍、割人家女兒的肉送給母親、把頭顱蒐集起來埋在人家窗下,則屬於邪惡的行徑,這二者是相違背的。也就是說,瘋和尚的行為表現,與殺人動機存在一定的矛盾。當然也許他就是個瘋子,做事本就沒什麼邏輯可循。
當證據漸漸都指向了瘋和尚時,韓印卻突然躊躇起來
第二十四章 以愛之名
韓印在等待吳所長回來的空隙給葉曦打了個電話,說明了這邊的情況,表示不管這邊案子結果如何,他都會在明天一早啟程返回J市。正好葉曦也要找他說說DNA檢測結果,以及馬文濤的資訊。
經DNA檢測結果比對,“1·18碎屍案”被害人與尹德興確認為父女關係,也就是說被害人確係尹愛君。而透過對古都大學宿舍玻璃上血字的DNA檢測,可以排除是尹愛君所留,但其與葉曦在華北路肯德基拾到的礦泉水瓶上遺留的唾液檢測結果相同,來自同一女性。
另外,據一位當年與馬文濤同在一條街開書店的店主說:文濤書屋被拆遷後,馬文濤將積存的書便宜處理掉,說是要回老家安心寫作,此後便再沒聽到過他的訊息。
馬文濤這條線,韓印還是很重視的。從他的一些背景資料加上許三皮提供的線索上看,這個人非常有可能是“1·18碎屍案”的兇手。所以韓印決定臨時改變計劃,他告訴葉曦明天先不回J市了,由這邊直接去馬文濤老家調查一下再說,讓葉曦把先前卷宗上記錄的馬文濤老家地址發到他手機上。
傍晚,黃玲的屍體出現在木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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