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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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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遠沒有回覆簡訊,而是直接電話打過來,用責備的語氣道:“傻根,你不要我要,必須要!都是做過一回媽媽的人了,怎麼還沒有長大?難道你不想我們將來生活得舒適一點,不希望我們的孩子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你什麼都不用擔心,我會處理好的。放心等著我,春節前我一定會毫髮無損地趕來跟你團聚!”

聽到他的責罵,她心裡反而好受了許多。知道他買房子的主意已定,他的媽媽又是那樣的態度,她又不由地擔心起來:“那,你需要錢嗎?我銀行卡里的錢,還有你給我的那張卡里的錢,我都轉給你!親戚們給的紅包放在衣櫃抽屜裡,所有這些加起來也超過十萬了,你都拿去!”

程遠心中感動,言語間卻帶著笑意:“傻根,買房子是男人的事,你那些錢,我不要!”

拋開程遠的父母不談,她知道他雖然嘴上逞強,其實現在最困擾他的問題就是錢。心情平靜下來,她想起以前在寧波的時候借給周化楠和黃家輝的那筆錢,關鍵時刻也能湊湊數。可是這時候打兩個人手機,竟然雙雙停機,她心裡突然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雖然這點錢對買房子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但是關鍵時刻,能多一分是一分,總比四處向別人借錢強。可是現在才隔了短短半年,他們竟然無聲無息地消失了!他們是自己的同學、朋友、又是同省老鄉,都是有文化有素養的人,怎麼能幹出這樣的事?若是一個人的手機停機,她還不至於往壞處想,兩個人的手機同時停機,她不得不懷疑他們。她知道這筆錢自己不去要。程遠是絕對不會開口向他們討回的。但這事要是讓他知道了,恐怕要在心裡取笑她認人不清!而且這件事要是說大了,在程遠這個南方人面前。他們丟的可是北方人的臉!好在他還不知道,她只好忍氣吞聲,暫時把這件事爛在肚子裡。

有了蘇欣這個電話。程遠心裡一下子踏實了許多。她不生氣了,他又可以安心投入到年前繁重的工作中。順便解決房子的難題。

現在對他來說,買房子的事,不單單是對丈母孃的承諾,也是對蘇欣的承諾。就算從媽媽那裡拿不到一分錢,他下定決心靠自己的能力也要實現。正因為媽媽跟丈母孃話不投機,他更不能讓丈母孃小看自己。

事實上,程遠這些年還清了欠朋友的債務。給蘇欣的那張銀行卡里有六萬,加上日常花銷,他身上並沒有多少錢。

他上海的公寓在市中心地段,房齡剛剛超過十年,按照行情是可以賣個好價錢的。但現在越是急著出手,越是找不到買主。房子賣不出去,又得不到父母出資幫助,他萬不得已只能把公寓廉價售出,然後打定主意再向朋友借點錢付首付。

價格做了調整以後,終於一箇中年婦女以六十萬的價格買下了這套公寓。連同家裡的所有傢俱、電器也一併收購。辦好過戶手續,離放年假只剩下一星期。

拿著這筆錢,程遠正盤算著向朋友再借一點,在市中心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爸爸卻在這時打電話約他見面,並把一張銀行卡交到他手裡。

巧合的是,爸爸給的這張卡里也有六十萬。從爸爸口中得知,這筆錢其中有十萬是爺爺奶奶給的。另外,雖然媽媽答應了出錢買房子,卻有個條件,就是將來的房產證上,只能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最後爸爸還告訴他,將來裝修房子,置辦婚禮你們都不用操心,全部由我負責。

過了這麼多天,生媽媽的氣也該消了。程遠心想,如果寧肯向外人借錢也不要家裡的錢,勢必傷了和氣,畢竟母子還是母子。但是媽媽提出的條件,讓他犯了難。

說到房子的產權問題,自從決定買房子,他還從來沒有想過房子的歸屬。爸爸這句話,讓他突然一驚。因為這個問題不提還罷,一提就涉及了一個很敏感的話題。還好蘇欣不在場,如果她在,要是知道現在還沒結婚婆婆就考慮以後可能出現的經濟糾紛,她一定會感到不寒而慄。

程遠想,如果將來的房產證上只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這是對蘇欣的不公平,也算是對她不忠;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媽媽早就有言在先,而且這筆錢畢竟有媽媽的血汗,忤逆她是對她的不孝。怎樣才能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又陷入了矛盾中。

現在單是手裡這些錢,買一套價值200萬的房子,首付50%都夠了。但是媽媽有條件在先,為了以後的家庭和睦,他不能置若罔聞。查了一些資料,問了幾個律師朋友,現在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那就是先不買房子,兩個人先登記結婚,領了結婚證再買房子,這樣一來,房子就成了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對蘇欣也公平,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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