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知己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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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情的原因,“民告官”是件非常難得事情。
而行政訴訟官司因為工作量大、收費低,對律師們來說就屬於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很少有人願意承接。
如果案子難度很大,還會面臨不小的壓力。一旦告不成,不僅打擊律師信心,還會影響律師口碑。
所以行政訴訟如果沒個熟人介紹,你都找不到靠譜的律師對接。
可即使找到律師願意接手,很大機率也是告不贏的,純屬於瞎耽誤功夫,還有可能把主管部門給得罪死了。
不是逼到一定份兒上,沒有人會選擇這條路。
這裡面的各種彎彎繞繞,馬涼又豈會不知呢。但他堅持這麼做,可不是真想著能行政訴訟成功。
國情一向如此,他也不會那麼天真,只是想透過這種方式給主管部門施加壓力而已。
畢竟體制內也不是鐵板一塊,總有各種爭權奪利。
只要自己行得正、站得穩、足夠硬氣,那些人就會自亂陣腳,迫於壓力說不定就大事化小,根本到不了真正訴訟的階段。
於是馬涼無奈解釋道:“院長,我又不是真傻,也沒想著真能把行政訴訟官司打贏。
只是想透過這種方式,給陷害我的人施加壓力。
這事兒的核心重點,在於起訴那個謊稱‘食物中毒’的事主。
一旦正式起訴,我公司主張必須對侵害【紅唇串串香】品牌名譽權的侵權行為進行嚴厲處罰,並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就暫定一百萬好了,敢誣陷我,那就告她個傾家蕩產。”
“你小子還說自己不天真?
整天儘想好事,還一百萬天價賠償?
能幹出這種事的人,能索賠個一兩萬就算你厲害了。”劉院長很是不屑地回道。
國內在此之前,可沒有所謂名譽侵權的天價賠償先例。
我國個人索賠金額最大的名譽侵權案,還得等到2006年富士康起訴兩名記者,在“血汗工廠”的文章中報道“失實”的訴訟案子。
正是那起訴記者侵犯名譽權的2000萬天價索賠,至此才開了相關案例的先河。
最後的結果自然是富士康不僅勝訴了,而且法院還凍結了記者的房產、汽車和存款。
劉大院長深知這一點,所以才對馬涼的話不屑一顧。
馬涼笑了笑,得意地回道:“院長,我真不傻,也從沒想過真能拿到錢啊。
只是必須讓陷害我的人付出代價,如果她拒不執行,那就讓法院送進去蹲幾年再說。
即使再出來,以後也是個失信的老賴。
對我來說不是真得想要天價索賠金,我真正的目的是想拿這件事情進行炒作。
到時候也安排人在媒體上大肆渲染一下,這事兒就能化被動為主動,算是給我的串串店打了一波活廣告。”
富士康其實玩得也是這種公關手段,他們根本不缺那2000萬的天價賠償金。
而是希望透過天價索賠引起媒體輿論關注,來證明報道不實。
馬涼雖沒有富士康那麼大的勢力,但這公關手段還是可以借鑑一下的。
“呵,伱小子真夠雞賊的啊!
合著把打官司變成了你的營銷工具,真能想得出來。”劉院長也是沒脾氣了,對於馬涼這神奇的腦回路大為吃驚。
馬涼厚著臉皮笑了笑說道:“院長,這麼操作總沒什麼大問題吧!
事態緊急,您看能不能給我介紹一個大律師,幫我把這事兒平了?”
“大律師?你一個開串串店的,出得起律師費麼?”劉院長沒好氣地問道。
馬涼自信地回道:“院長,您可別小瞧了我的串串店。
律師費貴點沒問題,關鍵律師一定要足夠硬氣,能頂得住主管部門的壓力。”
“你也知道要頂得住壓力啊,這案子一般人誰搭理你!
我真是欠了你的,這張名片你拿著,去方達律師事務所直接找馮德成大律師。
他算是我的師弟,也是有能力接這個案子的人。
為了你這臭小子,我就賣賣自己這張老臉吧!”劉院長苦笑著遞給了馬涼一張名片。
也不知怎地,上次這學生行事果決地幫自己處理了麻煩事兒後,劉大院長莫名就看眼前這小子順眼,不然才不願出面攬事兒呢。
人與人之間,先是要氣場相合、感覺投緣,才能繼續相處下去,進而加深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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