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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一章(一)
第一章(一)
綠河的水從百姓村村邊流過。家家戶戶都靠這水澆地。最早,村裡約有一千來戶人家,一百來個姓,幾千人口,每家種著十幾畝水田。這些水田土地肥沃,旱澇保收,一年可以種兩季水稻,冬天還可種兩茬菜蔬。
這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古村,有一個叫司馬遷二的人寫了一部《村史》,但他也沒有考證出這村存在了多少年。據他在序言裡說,這村歷來民風古樸,但也沒有出什麼大人物,他本無須去學司馬遷的樣寫一部《村史》的,——雖說也出了一個叫劉德全的好人,那也只是百姓口中流傳,考無實據,是不是有這個人也不好說。但到清末,天下大亂,出了一個大人物,才值得他嘔心瀝血寫一部鴻篇鉅製。
考慮到許多人不愛讀史(《村史》也因此無法流傳開去,幾至湮沒),愛讀小說,作者想借鑑古今中外小說的寫法,偷用《村史》材料,來寫這篇,無非也是想借傳那個大人物,使自己出名。都說萬事開頭難,寫小說開頭更難,能決定全篇的命運,寫十幾個,都不滿意,最終取了平鋪直敘,倒也陸陸續續寫了下去。誰料中間經歷許多曲折,天長日久,經常是寫後面的忘記了前面的,什麼呼應,什麼結構,後來都顧不上了,只想儘快將它寫完。作者有時也反省:這只是藉口罷,本就沒有這個才力……或許那開頭就寫砸了……總之,最終就成了這個樣子,讀者湊乎讀吧——
清末年間,村裡有一家姓方,夫婦五十多歲,膝下一兒。此兒才十幾歲,卻是胸懷大志——這一點當時誰也沒有看出來。他最瞧不起村裡這些本本分分老老實實種田的人。他整天遊手好閒,在村裡要麼偷人家菜園裡的瓜吃,打落人家院裡的山棗,要麼就在村巷裡追逐野狗。其父那時守著十來畝膏腴之地,僱下一長工,生活雖說比村裡人略強,但看見兒子卻也發愁不已。
“你將來能幹些啥呀?”他經常對兒子說。
此兒的手從未拿過鐮刀、捏過鋤頭柄。據人講,小的時候也曾愛讀書,識字快,私塾的先生曾稱他能過目不忘,將來一定能中狀元。可十歲那年,自從讀了《三國》、《水滸》後,他突然丟下了書本,對先生說:“我不再讀書了。”私塾先生拿著戒尺要打他手心。他吼著說:“你別裝模做樣的,快把那東西放下,我才不怕你呢!現在天下大亂,讀書不如殺人,我要學曹操。”“孽障!曹操是奸雄,你怎麼能學他!”“你懂個屁,曹操是惡人,亂世惡人才能得勢。”
十歲孩子說的話,唬得先生背過了氣,第二天就捲起被蓋走了。臨走他對其父說:“這孩子,將來一定能做大事,可不要對人說我教過他。”——據《村史》考,此先生號稱“真如”,雲遊天下,物色人物,是個得道仙師,是如黃石公一流的人物。其父後來又請了兩個先生,不到半年就都被轟走了。“這個孩子,有一雙毒毒的眼睛,能把什麼都看透了!叫人瞧著就害怕。”他們說。
從此他一個人在村裡閒逛,其父也管不了∶捆也捆過了,打也打過了,可有什麼辦法呢?他東躲西藏,一會兒去捅人家豬廄裡的蜘蛛網、屋簷下的馬蜂窩,一會去抓巷子裡的貓狗;他會從人們看不見的角落裡竄了出來,嚇人家一跳。再大一點,他鑽狗洞,掏燕窩,腰裡時刻掛著把明晃晃的刺刀,穿著紅的或綠的緞子,就像太平軍時的長毛。說也奇怪,連那些看家狗看見他都不敢叫。“你到底是人還鬼!” 老父經常在門口叫著罵。村裡人都說老方家養了一個瘋子。他聽見,只是翻了翻那對小白眼,臉上掛著輕蔑的微笑。家裡叫根茂的長工是一個一天難得說兩句話的老實人,四十多歲的單身漢,除了盡力幹好東家的農活,與人無爭,但看見他就像看見惡魔——用村子的話就像耗子見到貓一樣,全身發抖。他經常偷偷地跟在根茂的身後。趕牛群到山上後,根茂常感到無比的孤獨,想女人想得發瘋時,就開始逗弄那匹年輕的母牛。這時,他會哈哈地笑著從樹叢裡鑽了出來,“根茂叔,你在幹什麼呢!”老長工一時羞得無地自容,臉色發白。
一直閒逛到十六歲,他的身材已長得很高大,方方的腦袋,橫眉小眼,人稱方頭鬼。但他的腳步一直沒有跨越村子西邊的那座大山。那座山的外頭是什麼?他不知道。綠河正是繞著這座山的山腳流淌。他有時在河裡用鐵叉叉魚——打魚那時在村裡是被視為不務正業的,總抬頭迷惑地看著這座山。
他想∶坑、瞞、拐、騙、偷,所有的軟功夫,都已經學會了,就是沒有學會舞槍弄棍這些硬功夫,村子裡沒有這方面的能人為師,須到山外去;欺負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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