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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憊�8000之眾。活躍在茶葉之路上的大盛魁高峰時,動用資金數億兩白銀,間接帶動了大半個中國的幾十萬人口的生計。
這些年,中俄、中蒙數十個邊境口岸相繼開設。絲綢之路遺址上的歐亞大陸橋和茶葉之路的後身、北京—烏蘭巴托—莫斯科的國際鐵路也早已開通。
……
2007年,俄羅斯恰克圖市為紀念恰克圖建市280週年,舉行了茶葉之路藝術節。藝術節的標誌就是茶葉和駱駝。
同年5月俄羅斯恰克圖茶葉之路文化考察團訪問呼和浩特,鄧九剛出面組織民間接待。10月,鄧介紹中國國際茶業博覽會代表團訪問恰克圖。這是鄧九剛有意促成中國茶商對恰克圖的歷史性回訪。
至今,鄧九剛仍不時想到,19世紀末葉,如果在俄羅斯草原深處看到一堆白骨,那也許未必是俄國馬車伕的遺骸,說不準正是倒下的中國趕駝人。
命定的傾覆(1)
周政保
思考如何評價鄧九剛的這部《大盛魁商號》時,我突然想到了評價本身的問題。
在現今的文學界“引人入勝”與“意味深長”,大約是評價長篇小說思情質地時使用最頻繁的兩個概念。說某小說“好看”,往往稱之謂“引人入勝”,而在論及小說的品位及藝術價值時,“意味深長”的判斷也許相對多一些。當然,文學界要更看重後者,因為總覺得“引人入勝”的評價有點兒只注重“可讀性”的傾向。實際上,這裡還是存在一些誤解的,在我看來,儘管每一部小說“引人入勝”的程度不會相同,但“引入入勝”本身稱得上是長篇小說藝術的一種高追求或高境界。“引人入勝”的關鍵是“勝”:倘若無“勝”,談何“引人”談何“入”?所謂“勝”,就是勝境,或就是優越、乃至極盡佳妙的意思,其中也含括了“意味深長”的成分。以《辭海》釋道:“後常以‘引入入勝’形容山水風景或文藝作品的美妙境地。顯然,“意味”不“深”不“長”的“勝”,也只能算是“勝”的“初級階段”。
從評價本身的疑惑說到對於《大盛魁商號》的評價,也就可能尋找到了一個相對恰當的概念,即“引人入勝”,或者可以說,《大盛魁商號》就是一部“引人入勝”的長篇小說——至於小說“勝”到了怎樣的境地,我只能說:智者見智,仁者見仁。
不過,有一點我敢斷定:在中國小說界,《大盛魁商號》雖不是最好的作品,但它是一部“獨一無二”的作品。以前沒有過,當今也沒有。作為一部很特別的小說,其描寫的生活是特別的,展現的背景是特別的,刻畫的人物及人物性格所蘊涵的思情寓意,也同樣是特別的。我們很容易感受到,為了這“特別”的最終實現,作者是費了苦心、花了大力氣的,而其中的經略及深厚的積累,也不是短期之內的匆忙行為所可能抵達的。
實事求是地說,《大盛魁商號》的寫法是很傳統的。但這種講故事的傳統方式(作為小說敘述形態),其本身並不構成雅俗優劣之類的問題。起碼在我的小說意識中,真正的價值(或最終的審美價值)主要不在於故事的敘述方式,而在於或主要在於故事所可能的寓意,以及與此相關的接受效應。其實,因了接受與傳統薰陶的無可抗拒的關係,小說故事的傳統敘述方式反而容易攜讀者進入作品的勝境(所謂“引人入勝”)。
這部小說之所以有分量,之所以不少描寫讓人產生怦然心動之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了故事或故事所傳達的“人的過程”的緣故——其中自然體現了敘述方式之於表現的順應或契合。但說到底,依然在於故事的可能性,而不在於某種為敘述而敘述的、甚至是趨趕新潮的所謂“敘述革命”。從某種意義上說,只要作品實現了題旨寓意的傳達,並吸引了讀者、啟示了讀者、贏得了讀者的思情共鳴,那我們就能認為小說的敘述是成功的,是符合藝術創造的規律性或目的性的。我想,以這樣的眼光來審視或掂量《大盛魁商號》,應該是合情合理的。
從小說的具體描寫及作為背景的某些“史實”的透露——如卷四第三章寫到的清政府欽差大臣出使俄國,在黑海的裡瓦幾亞與俄人擅簽了喪權辱國的《里瓦幾亞條約》(又稱《交收伊犁條約》,1879年);這一章還提到了讓小說主人公們感到憂喜參半的《改訂條約》((又稱《中俄伊犁條約》或《聖彼得堡條約》,由曾紀澤簽訂,1881年)——讀者不難看出,《大盛魁商號》所講述的故事,大致發生在從同治到光緒的那十年左右的歷史背景之下。那是一個國力貧弱的時代,一個因貧弱而飽受外族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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