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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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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很快過去了,新鮮的戰車和火槍不斷被製造出來,要塞也越來越堅固,部落民眾也變得更加團結;那些從其他部落所吸納的遺民,已經完全融入了新的生活環境當中。

這次的獸潮,林修根本沒有放在眼裡,現在自己的力量,完全可以到那個地下通道去截殺恐龍,只不過沒有那個必要而已,到時死亡森林被燒光,再一次解決問題。

值得重視的問題只有一個,繼上次探子來報,島嶼上部落重整之後,大鬍子再次有了行動。

他殺掉了自己的好友,不對,這只是林修的猜測。

探子的原話是,大鬍子所在部落的首領,居然在一次宴會後死亡,眾人都說,他是因為喝了太多的酒,這樣的情況以前也有出現過。

然後大鬍子呼天喊地、悲痛欲絕地埋葬了自己的好友,成為了部落的新首領。

對這個說話,林修是嗤之以鼻的,畢竟像馬丁那樣整天酒不離口的傢伙都沒有被醉死,這樣的事哪有如此容易發生?

不用想,肯定是大鬍子在酒裡下了毒!

當然,這個地方的人還比較單純,少有人能想到那麼可怕的陰謀詭計,但大鬍子絕對是能想到的人之一。

並且,林修決定以後不叫他的外號了,而要叫他真正的名字,列農。

這絕對是一個值得重視的人物,也許在初次見他的時候,他還只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部落首領,加上有點城府,不足為懼。

但經歷過幾次失敗之後,他已經成為了一個梟雄,從他在短短一個月內就能東山再起並且更強就能看出。

而現在,列農已經把眼光看向更遠的地方,列農成為首領後,馬上向死亡森林那邊移動,雖然暫時還不能肯定他是要去那邊做什麼,但至少,他是短時間內不會和自己起衝突了。

獸潮如期而至,面對牢固的要塞與強大的火器,野獸們只能成為送上門的食物,經過一天的激戰,要賽前留下了無數屍體,其中只有十幾具是人類的,可謂大勝。

有了炸彈這個東西之後,野獸再踩到陷阱,可就不是流點血那麼簡單的,不單是它自己要死,連旁邊的同伴都要跟著倒黴。

所以,除了那些速度極快的野獸和恐龍能衝到要塞前,其餘的都是被炸死、射死,這簡直就是一場單方面的屠殺。

而將近五十杆火槍,也在牆頭上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配合著火箭與毒箭,打得野獸們是叫苦不迭。

它們幾乎碰不到人類戰士,唯一死的那十幾個,還是有隻霸王龍發狂,採取同歸於盡的打法,才起到了一點效果。

這場戰鬥,林修採取的基本都是遠端攻擊,讓野獸難以近身,這就是科技的力量,人類走到了這一步,崛起是勢在必行。就算從今以後自己不再發明任何超時代的東西,獸潮都不可能再威脅到人類。

如果讓聯軍那幫人看到自己現在這樣輕鬆擊退了野獸,不知會不會氣到吐血?

等到獸群退去,林修又命令士兵馬上去陷阱裡重新埋上炸彈,只要它們敢來夜襲,那絕對又是送死的行為。

所以,林修肆無忌憚地在議事室裡召集眾人喝著小酒,商量未來要走的路。

現在列農的部落可以暫時不理會,範算是站在自己一邊,那麼島上存在的威脅就是其他三大部落,林修的想法是,能不能拉攏其中一個作為盟友,這樣就比較容易下手了。

“那個老頭,反正我是說不動他。”亞瑟還以為自己又要去當說客,馬上搖頭表示不能勝任。

“我看是誰都說不動他,這個人雖然年紀很大了,但野心同樣不小。”莫頓晚上一般都沒什麼工作,所以也來到這裡參與軍事上的會議。

而林武卻說:“未必吧,不去試試怎麼知道?”

林修沒想到林武也有以和為貴的時候,於是便笑著問:“你要不要帶著人去試試?”

聞言,林武的臉頓時漲紅了,他知道自己絕對不是這塊料,剛才那麼說,只是附和首領的意見而已。

“說不動那個老頭,能拉攏到另外兩個部落首領也是可以的,他們的實力同樣不弱,探子傳回來訊息,各自都有兩千左右的戰士。”林修不想再為難這個耿直的漢子,便另起了話題。

“而且,大家都知道,攻城戰必定會傷亡很多士兵,所以能不打就最好不打。”

莫頓若有所思,道:“要是能有更加厲害的武器就好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神還有意無意地看向林修。

林修只能苦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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