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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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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夜色中,燈火闌珊處空無一人,回眸淺望,你已不在我身邊,

一路走來有歡樂,也有淚水、只是現在沒了你、

當我再一次回頭。愛的角落裡。你還在麼?

思念。愛

夜晚。

燈火迷裳,霓虹閃爍。大片大片的雪花飄飄灑灑、漫舞輕歌。哈爾濱的冬天被銀裝素裹成了童話的王國。

坐在公交車的角落裡,聽著我喜歡了很多年的歌。看著窗外那被五色霓虹耀成彩色的雪片像精靈一般的輕舞飛蕩,我微微一笑,突然就想起了一句話:人生的旅途在乎的不是終點,而是沿途的風景和看風景的心情。

終點不重要,過程才是重要的。太過追求結果,太過以終點為目地,就註定會錯過很多美好的東西,從而使旅途變的更加枯燥乏味。

這種對結果過於迫切的追逐和執著,就像我們在為會蒼顏白髮而誠惶逞恐時,也才只有二十幾歲,皺紋不會一夜之間爬滿臉龐,白髯也不會轉眼之間浸染青絲,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些溝壑蒼茫都是歲月賜予我們的恩典。是在日積月累中沉澱出的幸福。在蒼惶,在荒涼,日子也要一天一天過,步子也要一點一點走,至於那個叫終點的地方,我們要看過各色的風景,遇到各種的人,經過各樣的事才能到達。

那些辛酸的、苦澀的、甘甜的、激動的、平庸的…我們統統都要經歷而過。

酸甜苦辣既然都是人生的過程,那麼坦然接受就好了,沒有人一帆風順一輩子的。

手裡的果茶從滾燙變成了溫熱,喝進嘴裡卻還是覺得很溫暖,品著它的餘香,我苦笑了一下。

彼時彼刻,當我明白這些的時候,你卻不在我身邊了。我不想用那句“人總是在失去後才懂得珍惜”來解釋這一切,只怪我當初從未珍惜過該珍惜的,從而錯過了不該錯過的…

兩年了,二十四個月,七百多個日日夜夜。

在這兩年裡,我去泰山看了日出,去烏鎮遊了水鄉。我的小說出版了,向東醒過來了,小飛和石頭結婚了,我和佳琪的關係比原來還要好。我還認識了許多新朋友,竟然還喜歡上了我曾經最討厭的烹飪。

哈哈…這兩年我的變化真的好大啊!可是,你知道麼?

在這兩年裡,我卻吃同一個牌子的冰淇淋,喝同一個味道的果茶,穿同一類顏色的衣服,徘徊在同一個角落。還有…思念同一個人。

隔壁的房子已經換了兩家住戶了,可是我每天出門前都會向那扇門看一眼。小區對面新開了一家水果超市,他們家的蘋果又大又好又偏宜,可是,我還是會走二十分鐘的路,去兩條街外的拐角的孫大娘那裡買…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這一切不是習慣的習慣,都變成了我的習慣。

曾經以為,愛只是我的無關痛癢,是我的欲蓋彌彰,是一場風花雪月的夢想。可是現在我卻覺得愛深的像毒,醇的如酒,兩者摻雜混淆,就成了那波濤洶湧的回憶…

曾經有個人告訴我,如果天使迷路了,自會有守護天使的人去救贖。而我迷路了,只要在原地等待,那個守護我的人就會找到我。那個人還告訴我,他給不了我轟轟烈烈的愛,不知道會不會有七年之癢、古夕之戀,也不會和我探討什麼永遠又多遠之類的傻話題。但是,他會在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寵我愛我,直到不愛的那一天,愛不動的那一天…

如果我迷路了,他就算翻遍大街小巷也要找到我,他還用那雙勘比星辰的眼睛看著我說,只要我願意,他願意做我的他…

這真是種最平凡卻最能溫暖人心、最感人至深的語言。可那時候的我卻跟本不屑這些。要知道,我腹黑、驕傲、自信、叛逆!最重要的一點是我的方向感很強,我覺得跟本不會迷路!翻遍大街來找我?呵呵,是誰在和誰開玩笑,我又不是螞蟻!

可是,我忘了大話說多了總有被閃到舌頭的一天。也許是老天看我活的太過枯燥,想調計一下我,也許是我總喜歡執著於過去中,從而傷害了別人也不自知,也許…

哈哈…也許就是因為有太多的也許,才交織出了這平凡中的精彩…

我現在真的迷路了,因為怕你找不到我,我還經常徘徊在你我曾經相遇的地方,可是,你卻並沒有出現。

是你跟本就不會再出現,不肯出現,亦或是你也迷失在另一條路上,沒辦法出現?

現在想想,當初我莫名其妙的在執著些什麼?為什麼把很多虛無的東西看的那麼重,為什麼那麼自我?就算我經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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